大弊与小利之间的理性抉择
——国企不提倡匿名信的原因探究
匿名信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举报方式,对其作用我们不好一概否定,因为有些匿名信还是反映了一些真实的情况,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对利弊进行仔细分析和对比之后不难发现,匿名信对国企的摧残作用不可小视,往往一个好端端国企破产倒闭的重要原因就是匿名信的泛滥。本来是为保护自身权益不得已而为之的匿名信,在国企中演变成为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的常用手段。匿名信导致国企改革者无辜蒙冤,甚至直接影响企业走向破败的例子不胜枚举。权衡利弊之后,笔者疾呼:国企还是不提倡匿名信为好。
所谓匿名信就是匿名或是署假名的告状信。之所以匿名,目的就是不让收信人知道写信人的真实身份。在中国,虽不能说匿名信是国企独有的专利,但谁都不能否认它在国企的“长盛不衰”。
从表面上看来,匿名信是一种群众监督的渠道和手段,是对公力监督的补充,是对企业和社会有益的行为。然而,现实情况却事与愿违,尤其是对国有企业来说,匿名信的“利”是微不足道的,而其弊端的摧毁力却可能是毁灭性的。但凡有一点良知的人,即便是嘴上不想说、不愿说或不敢说,心里都十分清楚:匿名信给企业带来的弊远远大于利!国企匿名信产生的反作用力远远大于其生产力。
据笔者多年来信访接待的经验并与几位省级纪检监察系统中的领导沟通,得出如下结论:在其他体制的企业中,匿名信不超过举报信总量的10%,而国企里90%以上的举报信是匿名的;在所有匿名信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是真实可靠的,而大部分属于虚假杜撰、恶意中伤;被匿名信举报的人,只有少数是违法违纪分子,而大部分是兢兢业业、两袖清风,敢说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好人;写匿名信的人,只有很小一部分是有正义感、责任感、敢讲真话的好人,而大部分是国企中的“第四种人”,即工作没责任心,只注重个人私利的人;凡匿名信猖獗的国企,绝大多数领导班子没有合力、职工思想混乱、企业文化苍白、缺少核心竞争力,甚至经营惨淡、资金紧张、面临被兼并、重组甚至倒闭的危机。当笔者又向几位检察机关的干部了解匿名信方面的情况时,得出的结论与前面总结的观点非常一致。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很多国企领导乐此不疲地将匿名信作为制衡下属的一种手段,没能正确对待这个国企的“土特产”,只有少数国企领导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能够明辨是非、伸张正义,为国企的经营者保驾护航。
尽管匿名信所产生的弊远大于利,但国企这块土壤恰恰具备了匿名信生存与发展的最佳环境,国企的经营环境难免让人不寒而栗,国企经营者们不得不为自己的生存环境担心和忧虑。所以,笔者要大声疾呼:匿名信是套在国企经营者脖子上的一根绞绳!是悬在国企经营者头上的一把利剑!匿名信的猖獗是国企发展的一个死穴!
◎人们容易放大少数内容真实的匿名信的积极作用,而忽视多数虚假诬陷的匿名信的负面影响
写匿名信诬告陷害他人,不是什么新鲜的发明,早在《后汉书•梁统传•梁松》中就有对匿名信的记载,由此可知这类勾当在中国至少有两千年的传统了。古人称匿名信为飞书、讦札、匿名恶书等。讦(jié),即发人阴私。若独家为之,称作“讦户”;若聚集数人为之,称作“文伥”。今台湾人称之为“鬼招”、“脏术”,十分形象。
不可否认,确实有匿名信牵出了一些坏蛋,尤其是经媒体曝光后,人们往往把功劳全都记在了匿名信的头上,而对匿名信的破坏作用视而不见。从古到今利用匿名信恶意诽谤诬陷的案子不胜枚举。著名的清代文海冤案就是始于匿名诬告,最后祸及牵连的不计其数。康熙六年,书法家黄尊素被匿名信诬告写反诗一案,曾祸累167人。虽然最后经认真核对书写笔迹得以昭雪,那两个写匿名信的人也被挖了出来斩弃于市,然而,这迟来的正义如何能安息那些酷刑致死者的冤魂,又怎么能抚慰侥幸存世者蚀骨的伤痛。
2001年,淄川某公司经理郭某因其车辆违章被某交警中队查扣,遂对该中队长心怀不满,指使他人书写诬告陷害材料100份,并加盖伪造的25名交警的印章,向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寄出。经调查,信中反映问题并无实据。
2002年,“两会”召开在即,安徽省某市部分市人大代表收到大量反映该市人大代表、现某部门负责人的匿名信,经查实信件罗列的罪状纯属子虚乌有、肆意诽谤诬陷。
2004年,南方某省检察院和省领导机关先后收到四封同是举报检察院某干部经济和生活作风问题的匿名信,有些言辞还很激烈。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发现举报内容并不属实。经查明写信人为了帮亲人开脱罪名曾多次找该干部疏通关系,却遭到拒绝,于是怀恨在心,恶意为之。
......
鉴于匿名信带来的结果往往弊大于利,不宜作为常规的监督手段,因此,从古到今我国历来都不提倡匿名举报。早在《唐律疏议》中就有“诸投匿名书告人罪者,流二千里”的条款,量刑显然超过一般的作伪犯罪。
虽然确有小部分人出于不愿矛盾公开化、害怕遭到打击报复等原因写匿名信,然而绝大多数却是因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存在重大瑕疵,或是干脆从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出发图泄私愤、诬告他人,因而不敢署实名。众所周知:实署其名,则写信人的责、权、利非常明确。写信人要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面临惩处,因此必须尊重事实,说真话、讲实话。而匿名或是署假名,则写信人的责、权、利暗昧且无可追究,也就无法保证其言论的真实性,写信人可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所反映的情况或是道听途说或是捕风捉影,或是夸大事实或是扭曲真相,更有甚者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乱告诬告,制造影响破坏他人声誉,以达到报复陷害之目的。
由于很多匿名信的内容是杜撰夸大甚至是诬告,使得匿名信具有“阴”、“损”、“粘”的特点:
“阴”,即不公开。在公开场合,大家都是好同志、好朋友、好兄弟,笑容可掬一团和气。背地里却是咬牙切齿磨刀霍霍,放暗箭、打冷枪。
“损”,即无原则。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歪曲事实、无中生有,造谣中伤、诬告陷害,千方百计向对方身上泼脏水,就算是告不倒你,也要踹上几脚,解解心头之恨;就算是整不死你,也要整得你臭气熏天,至少要让你在上级和下级面前“人不人、鬼不鬼”。
“粘”,即无休止。匿名,不怕人追查,行事可以肆无忌惮,本着“谎言说一千遍就是真理”的坚定信念,没完没了地屡屡作案,一旦粘上你,甩也甩不掉,逃又逃不走,掉光了头发,咬碎了牙齿,却还是捏着眼皮擤鼻涕——有劲儿使不上。
◎国企中写匿名信的大多不是关心企业发展的人,而是国企的“第四种人”即自私自利的捣乱分子
笔者在《国企经营者的“紧箍咒”》一文中分析过,国企存在着四种人:第一种是懂经营会管理的;第二种是虽不懂经营但善于管理的;第三种是不善经营又不懂管理,但热爱企业,依附于企业生存的人,是旧体制的产物;第四种是既不懂经营又不会管理更不热爱企业,专门写黑信、告黑状的人。
如果只是不善经营又不懂管理的第三种人倒也罢了,不惹事、不生非,顶多是依附着企业混口饭吃,不至于对企业的发展带来多大的损害。
第四种人就不一样了,他们光琢磨人,不考虑事,不关心企业的好坏,只注重个人的私利。写匿名信的绝大部分都是这第四种人。他们不但不懂经营、不会管理,什么事都干不了,终日无所事事,而且还“不甘寂寞”,把功夫几乎都投到工作之外,老变着法儿地琢磨点事出来。
有句话叫做“宁得罪忙人,不得罪闲人”。你若是得罪了他们就有你受的了!他们攒了不知道多久的体力、精力终于找到发泄的地方了!整天没事就琢磨着怎么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琢磨着怎么“恶搞”你一把。他们比那些“光着脖子系领带,自行车骑到八十迈”的社会混混还不好惹。他们闲,有的是时间。一封封地给你写匿名信,满世界地投,你一不小心就成了这些闲人“消遣”的对象,噩梦从此伴随着你。千万别得罪国企中的“闲人”!搞不好你就会被弄得丢官去职、身败名裂。
诚然,一些有责任感的人确实会出于自我保护等原因采用匿名信的方式反映问题,揭发违法乱纪情况。他们反映的问题是真实的,匿名信的内容详细并且有凭有据,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据所举报的内容挖出企业的蛀虫,希望自己的举报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但国企“第四种人”就不一样了,一句话——唯恐天下不乱。为了给被举报人臭臭名、添添堵、起起哄而不辞辛苦、乐此不疲。他们写匿名信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企业,更不是为了正义,只是为了私心,为了一泄私愤。他们往往为了煮熟自己的一个鸡蛋,不惜拆了国企的房子当柴烧。
◎匿名信大多不能帮助国企发现问题,而是引发企业严重内耗
中国人自古讲究“和为贵”、“家和万事兴”。这并不是因为中国人胆小怕事,中国人对待外来的强权从来都是顽强抵抗。我们对待企业内部矛盾之所以讲究“忍让”,是因为斗争会产生内耗,内耗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无法用数字估量,有时甚至是企业无法承受之痛。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应该对其危害记忆犹新并深有感触。
内耗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一个组织中的成员生活在相互猜疑,彼此防范,嫉贤妒能,造谣中伤,派系林立,互相拆台的环境中,其心态也必然会发生异化、扭曲,甚至达到“变态”的程度,轻则让人胸中添堵,意志消沉,重则要么把人变成“两面派”,要么把人逼成以怨抱怨的“精神病”。
由于匿名信的内容大部分都是不真实的,因此,处理核查一旦不慎,往往是老问题还没有解决,新问题又接踵而来。于是乎,写信人看到了“希望”,匿名信前仆后继此起彼伏,甚至能牵着领导的鼻子走。更严重的是这种山雨欲来的局面会造成企业人人自危,相互猜忌,影响企业安定和谐,严重伤害企业的凝聚力、决策力和执行力,后果会非常严重、不堪设想。
匿名信的内容一旦传播开来,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舆论压力。“无风还三尺浪”,加上中国人喜欢“跟风”,容易“人云亦云”,更有好事者捕风捉影、添油加醋,一篇篇煞有介事、绘声绘色、生动逼真的精彩故事就通过口口相传弄得人尽皆知了。受害者往往在无奈之时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和帮助,纵是浑身长嘴也说不清,轻则身心憔悴、友散亲离,重则家庭破裂、积郁成疾,到真相大白之时,受害者可能早已心力憔悴病入膏肓,甚至己经躺在“小盒子”里了;即便是咬紧牙关挺过来的刚强铁汉,到头来可能也是身败名裂、前程尽毁了。我们不能忘记大文豪大学者沈从文先生的那句伤心话:“我只有一张嘴……”
全国饲料机械行业中的某龙头企业,曾被匿名信诬陷为“商业间谍”。匿名信内容传播开后,一时间舆论沸沸扬扬,全国30多家媒体跟风报道。尽管最后检察院经过近十个月的审理,终于为其洗冤,还其清白。然而这个原本连续多年产品出口量居全国同行之冠的优秀企业,却已经是企业形象受损,产品出口受阻,连与国外同行的业务交往和技术交流也受到了影响,生产经营形势严重滑坡。
某证券公司原为全国三大证券之一,其第一任董事长受匿名信之累,辞职作罢告老还乡;第二任董事长又被匿名信所诬,忍受了六年的漫长调查,只换来“查无此事”四个字的调查结果;匿名信之风愈演愈烈,第三任董事长上任不久就身陷匿名信的泥沼,长达13个月的审计使其身心疲惫,虽然最终审计结论是“该同志履行了董事长职责”,但是这个结论来得太迟了,原本实力挺强的企业终于经不住几次三番的折腾——倒闭了。人们不禁要问:既然匿名信摆平了三任董事长,而三个人审查结果均无问题,那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匿名信多出生于国有企业
匿名信的本质是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企业本应是一个纯粹的经济组织,其内部权力交接、激励奖惩、人事调整都应当以利润为核心,以效益为尺度,以公司治理为手段。
民营企业是比较典型的经济组织,其人事制度、业绩考核也都以经济效益为根本指标,其内部控制权的转移是通过股票转让或市场招聘经理人来完成。一个人要获得控制权,要么是把股票买下来,要么是说服股东聘请自己做职业经理人。由于货币收益是显示经营能力的有效信号,因此经理们只有增加经营性和生产性努力,才能树立起“高能力”的声誉,而非生产性的“权力投资”并不是获得控制权的有效手段。因为股东们只关心经理所创造的货币收益,他们最希望选择经营能力强的人控制企业,争夺控制权的斗争通常也只是表现为经营能力上的挑战、经营业绩上的比拼,而能力低的人是很难获胜的。所以,民企和外企的成员更有积极性把时间和精力用于创造货币收益的生产性活动而不是政治斗争。
国有企业则不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国企带有许多政治组织的特征,其内部控制权方面的争夺也充满了政治斗争色彩。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价值有两种:一是货币价值;二是“控制价值”。往往国企的货币价值是有限的,而“控制价值”却有着无限的“遐想空间”。所以,人们围绕着“控制价值”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搏杀。国企所有者缺位、经营者越位的现实,使具有人事任免权的人,包括一些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不考虑“控制”问题。而主管部门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东,利益驱动让他们无法真正关心企业的货币收益,由此而产生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他们难免会以候选人有没有“毛病”、是不是与自己“亲近”等作为选择经理人时最安全、最有利的标准。在这种价值取向的误导下,一大批能力平庸而斗争技艺高超的干部脱颖而出,内部控制权的竞争演变成典型的政治斗争。因此,国有企业经理人更有积极性把时间和精力用于政治斗争,而不是投向创造货币收益的生产经营性活动。而且,越是能力低而斗争技能高的人越是热衷于此,越是经营水平低下的企业政治斗争越严重。
就这样,国企把政治斗争手段引入进了公司治理,把公司治理演化成了公司政治。当然,政治斗争的方式多种多样,匿名信仅仅是其中的一种,只不过更为虚伪,更为隐蔽而已。
◎应对少数可信度高的匿名信秘密核查,而把多数诬告乱告的匿名信直接扔进废纸篓
追求正义要计算成本,惩治腐败要考虑代价,孟子有云: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因此,一定要以谨慎的态度对待匿名信,最好的办法就是冷处理——对占少数的可信度高的匿名信秘密核查,切不可满城风雨!而将占多数的诬告乱告的匿名信永远尘封。
虽然对待匿名信一般不予采信是我国的信访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要完全杜绝匿名信的负面影响还难以做到,不加区别地对匿名信一概不查也不适合国企所有者缺位、经营者越位的现状。
笔者认为,对匿名信应当遵循审慎的原则加以辨别,区别对待:对于线索清晰便于查证、集中反映相同问题、能够合理解释现实存在的疑点、有必要进行核查的匿名信,采取谨慎的原则秘密核查;其余的线索不清情况不明、道听途说缺乏事实根据、流言蜚语空扣帽子的匿名信直接扔进废纸篓。
切记:即便核查也一定是秘密核查!凡是接触到信件内容的人,无论信中所反映情况是真是伪,都必须做到“缄口不传”。否则,匿名信的内容或是核查的情况一旦外泄,会给当事人和企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由于匿名信之弊远远大于其利,因此即便有的匿名信的内容是真实的,我们也绝不能以此作为允许匿名信大行其道的正当理由。否则,企业中能力低而权力斗争技能高的人一旦尝到了“甜头”就会变本加厉,而那些能力高的人本来不愿意参与权力斗争,也不得不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应战”,这就势必形成以怨抱怨的“内耗”局面,大量消耗企业的资源与活力,制约企业效率与效益的提升,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会由一个经济组织转换为一个政治组织——能力低的人为争夺控制权而战,能力高的人为捍卫控制权而战。当企业成员都为了眼前的一己私利而互相争斗、互相倾轧的时候,企业的价值取向扭曲,缺乏诚信、不讲规则;班子争权夺利,不讲团结、不讲和谐;上司用人而不信人,疑神疑鬼;员工人人自危,相互猜忌。公司上下人人战战兢兢,处处口是心非,时时察颜观色,惟恐说错话、站错队;工作“做秀”多于“做事”,投机分子和批评家多而实干家少。如果勾心斗角代替团结一致,组织凝聚力遭到严重破坏,那么企业被内部斗争拖垮、搞得四分五裂就只是早晚的事了。
“稳定压倒一切”,企业的平稳发展是企业生存的根基。企业中干事的人,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是企业中的领跑者、先锋军,也就必然处于利益纷争的风口浪尖,应当给予他们较多的信任和保护,使他们能够一展身手,而不是禁锢他们、动摇他们、折腾他们。
同时,我们要在内部营造出提倡实名举报不提倡匿名信的良好氛围,要提高监督部门的人员素质、办案能力和监督水平,加强对检举人的保护力度,支持和鼓励大家采取负责任的态度签署真实姓名或是直接到有关部门揭发、检举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从而彻底铲除国企“土特产”——匿名信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