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乐善好施为什么?


  陈光标,江苏泗洪人,幼年贫富,后来白手起家,成为巨富;为人乐善好施,有“中国首善”之誉。与一般富人低调做事不同,陈光标从事慈善极为高调张扬。“5.12地震”期间,他亲率60辆挖掘机、吊车等大型工程机械组成的救灾队伍,浩浩荡荡赶赴四川抗震救灾;2010年春节前夕,募集4000多万善款,装入10万个红包,与新疆、西藏等5个地区贫困家庭一起过年。更惊动社会的是,在装入红包之前,将此4000多万人民币以10万一捆的方式,垒成一面“钱墙”,他欣然站在“钱墙”之后留影。

  自古以来,人们的行为往往为名利驱使。陈光标乐善好施的行为为了啥?为利吗?看起来不太像。据新华社报道,陈光标已累计捐款超过12亿元,而且很少在捐助地区投资项目;据杨澜访谈录,他平均每年捐款额占其企业净利润的50%以上。为名吗?看起来也不像。据报道,陈光票已获得荣誉证书1500多本、锦旗2000多面,早已囊括了包括“中国首善”在内的所有国家级慈善奖项。按照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他从利与名方面能够获得满足感将逐步降低。但他为何仍对做善事热情不减呢?

  笔者认为,陈光标的慈善行为不光让他乐在其中,还是一种理念提倡与竞争行为。我国传统认为做好事不留名才是一种美德,做好事要留名,道德上无疑要打个折扣。从张光标的言行看,他不认同这种观点:“做善事就该宣扬,我传播慈善理念,等于又做了一件善事。”

  企业间产品竞争,比的是谁家的东西更好,谁家的价格更低。各种思想与理念的竞争,比的是谁家的更有说服力。有说服力的思想,首先得符合逻辑,清楚明了,另外,至少在倡导者眼中应该是有价值的。陈光标花费巨资(至今累计捐款超过12亿元),为得是向世人表明,他认为慈善事业很有价值与意义。要是他自己仅仅嘴上说说,没有付诸行动,他的理念是无法让人信服的。现在有些领导,台面上一套,台下另一套,说的一套,做的另一套,这种言行不一的思想,不要说让人信服了,还往往让人反感。

  陈光标的行为与企业花巨资做广告类同。有的广告比如百氏可乐,在广告片里无非是让梅西、贝克汉姆、亨利等足球巨星围绕他们的可乐戏耍踢球,没有明说他们的可乐如何如何,味道怎样怎样。其实,企业花巨资做广告本身就向消费者传递了最重要的信息:我们企业是有实力的,产品是高质量的。否则的话,投入的巨资广告将“一江春水向东流”、“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陈光标在各大媒体大肆宣扬他所做的种种善事,所做种种善事花费的巨额金钱,与百氏可乐邀请足球巨星做广告目标相似,无非一个是让广大观众与读者信服他的理念,另一个是让广大消费者信服他们的产品而已;一个是让别人认同他的理念,仿而效之;一个是让别人认同他的产品,信而买之。

  从思想竞争的角度看,科斯、张五常等人的学术行为与生活方式也就可以解释了。从上大学开始,科斯一直身体力行真实世界经济学的路线,无论跑工厂实地调查企业购买原料与生产成品半成品的细节,还是从史料中跟踪邮电营运、灯塔建造与无线频道的管理,无一不在实践他倡导的经济研究路线。更让人感动与信服的是,近百岁的老人,花费掉自己一生的积蓄,在芝加哥连续两次举办中国经济研讨会,目的仅仅是想多知道一点关于中国经济运行的实践经验,以便于找到中国经济发展规律,促进中国经济更好发展。

  张五常放弃了美国良好的学术环境与潜在学术成就,只身来到香港教书作研究。三次亲自上街卖桔,长时间观察调查香港的件工与租务管制,自始自终观察调查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仅仅是想多知一点关于真实世界的经验与知识,所有的亲身实践活动仅仅为了四个字:经济解释。

  陈光标与科斯、张五常虽然行业不同,倡导的理念有别,但参与思想竞争过程中,均言行一致,历时甚久,投入巨大。唯有如此,方能让人信服,推广慈善理念与经验科学理念,才有可能在各自的思想市场竞争中占居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