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高档商品房征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微乎其微


重庆对高档商品房征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微乎其微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这应该是重庆市政府第二次高调谈扩征房产税了。去年召开的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就曾提出过用四项措施管理好商品房,其中之一就是建议对高端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

因为消费税是在销售环节“一次性征收”的税种,并不符合“持有税”的特征,今年重庆市用“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来表述,更符合税收的属性。

根据黄奇帆的表述,应该是在“十二五”期间开征,而今年仅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供黄奇帆实现其愿望。

但根据笔者对中国税制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财政部也仅有解释权,而重庆更没有税收立法权,应该不可能在全国率先扩征房产税。

而媒体披露的却是重庆“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笔者退一步看这个问题,即使重庆扩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也将是微乎其微的,其理由如下:

一方面,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其实是把“双刃剑”。一旦扩征房产税,肯定有一部分持有者急于出手,还有一部分人购买多套房的愿望降低,这在某种程度上会缓解市场的供求关系。但扩征房产税,“税负转嫁”也必将推高房租,又会逼一些租房户尽早成为“购房户”。

两项对冲,效应最终是正面还是负面,现在估计还为时过早,至少不会太大。

另一方面,因为重庆此次课税对象涉及面太窄,影响力肯定也不会太大。按照媒体的说法,重庆将先对别墅、200平方米以上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开征,而这一类高档商品房,数量上应该不是太多,且和普通住房没多少关系,也不会影响普通商品房的价格。

虽然有“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可能被征税”的说法,但能拥有四套房的家庭,并不普遍,且在房价升值较快的情况之下,即使征税,业主也不会太在乎这区区税款。

而“外地人投机购房,可能被征税”,涉及面也应该不是太广,因为重庆是个“夏天酷暑,冬天严寒”的城市,和其他多数城市并无显著的区别,缺乏海口、三亚那种“候鸟型楼市”的条件,除了专业炒房客,外地人一般不愿意在重庆购房。

此外,如果仅对“增量部分”征税,那涉及面就更窄了。

因此,重庆此次扩征房产税,并不能改变房价的走向;其他城市如果仿效重庆,也将会是类似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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