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城镇化之路须看清方向


  2010年8月,我在海南中改院的一个国际论坛上作了一个演讲,题目是《“十二五”的担心:小城镇、大跃进》,给会上的“城镇化热”泼了一盆冷水。

  近年来,在媒体上常常见到有这么一个“国际经验”,如果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就意味着这个国家和地区将从乡村社会演变为城市社会。按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数据,“十一五”期间,中国的城镇化率年均增加0.9个百分点。截至2009年底,城镇人口已达6.22亿,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46.6%。如果这个发展速度不变,“十二五”期间就能再增加5.4%。所以,到“十二五”期末超过50%,中国社会成为城市社会,应该说是十拿九稳的。

  这个判断和预测本身应该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提高城镇化率”的说法,刺激了好大喜功的地方大员,引发了他们的“政绩冲动”——在全国建设星罗棋布的小城镇,使农民在这些小城镇中“非农化”而成为城镇居民,这样就能迅速提高“城镇化率”。于是,一个“揠苗助长”式的小城镇发展计划非常有可能在今后五年中遍地开花。

  城镇化,按发展社会学的诠释,是指乡村人口持续不断地向城镇转移和积聚的过程,其结果是使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加,因而导致整个社会结构发生深层次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与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相伴相随的是,生产方式也从传统农业转向社会化、市场化的大生产。生产方式的转变,自然而然会影响到“新移民”的生活方式,然后又进一步影响他们的社会心理、人际关系和价值理念,从而逐渐发生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质的转变。常言道,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前些年,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委托,给《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提供背景资料,做了一个关于“农村留守人口”的课题研究,我的研究结果是:中国农村有5000—6000万个农村“留守家庭”,在这些留守家庭中,有“留守妇女”4700万人,“留守儿童”6700万人,“留守老人”1800万人。就是这些数字令我顿悟:原来常说的中国社会的“城镇化”其实水分太大。如前所述,城镇化指的是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然而中国的情况仅仅是乡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或者说是乡村人口在劳动年龄阶段向城镇转移。这种“城乡两栖、亦工亦农”的“农民工”身份和社会经济地位,与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是有相当的距离的。

  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和乡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至少有两点本质上的差异:其一,当乡村劳动力在其劳动年龄期间(甚至仅在年轻力壮时)向城镇转移时,大部分人作出了使其家庭和被赡养人口“留守农村”的选择,也就是说,他的家庭和被赡养人口并没有向城镇转移;其二,在进城务工经商的劳动力年老体弱或者遭遇其他社会经济风险时,他们几乎唯一的选择只能是落叶归根,返回乡里,再度成为乡村人口。

  农民工作出使自己的家庭和亲人“留守”农村的选择,并非自愿,而是被迫。因为在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人口大量聚集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地方当局并不想让农民工真正成为“新市民”。他们仅仅把外来人口当作“劳动力资源”或“生产要素”来看待,而对他们作为中国公民应享的权利和福利(俗称“国民待遇”)却不愿意负责任。当农民工作为劳动力的市场价值耗尽时,这些城市的现行政策就等于告诉他们:最好识相点,乖乖地自己走开。

  这几年,在一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两会”上,公然提出要“控制城市人口”的不在少数。“驱赶低素质人群”已经成为合理合法的官方动议。虽然有专家提出了“农民工市民化”的建议。但是,不能不承认,这个建议有其过于理想化的一面。至少在这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要扭转这种与“以人为本”和“社会和谐”背道而驰的现行政策以及这些政策背后的荒唐理念,使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人口成为真正的“新市民”,恐怕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于是,有专家提出了一个折衷的方案,即以“小城镇”,尤其是新建的“小城镇”来吸纳从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告老返乡”的农民工。给他们“城镇户口”,于是他们也就“被城镇化”了。这样的政策设计还有“调查数据”作为依据。在一些相关的调查中,问农民工:“将来年龄大了,在外打工做不动了,有什么考虑?”回答常常是:“趁现在做得动,存一笔钱,将来回老家去开个小店”。平心而论,有这种想法的农民工确实也不少。所以,以星罗密布的小城镇代替一线城市来作为农民工养老之地,这样的政策思路看起来顺理成章。

  但是,问题在于,即使农民工终其一生劳苦,能够积累起来的资金也不会太多。将来回家到小镇上买房子,开小店后,应该也就所剩无几了。如果整个小镇聚集的都是这样的“市民”,那么,谁是小店的顾客?或者说,谁是小镇上的消费者?进一步发问,这些小镇的生计乃至生机究竟在哪里?想当年,下岗失业大潮涌现时,东北某地的下岗工人都选择了卖冰棍作为应急手段,但是吃冰棍的远不如卖冰棍的多……

  我们可以到中西部地区去看一看,哪里似乎本不缺乏县城和小镇,可那些小城镇现在有几个是生机勃勃的呢?破败衰落的倒比比皆是。为什么?那里缺少的就是就业,就是可持续生计。于是,年轻力壮的后生,即使有城镇户口,同样要背乡离井外出打工“讨生活”。

  更值得担忧的是,对于中西部农村地区而言,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五年7万亿的“土地财政”神话,刚刚使那里的领导干部们有所“觉悟”,原来政绩是可以这么玩的!现在有多少地方当局正在跃跃欲试。如果加上“十二五”规划有意无意地激励,“小城镇建设”即刻遍地开花,这是指日可待的。

  然而,这样“人为造城”的苦果,其实已有显现。报载,西部某地有一座耗资50多亿打造,面积达32平方公里的豪华新城,现在却成了一座无人居住的“鬼城”。这座新城基础设施一应俱全,有办公大厦、行政中心、政府建筑、博物馆、电影院和运动场,中产阶层式的复式公寓和别墅将成片的小区塞得满满当当,但现在的问题是,原本是用来安置100万人口的豪华新城却很少有人入住。

  可能有人会说,虽然没有人住,但房子都已经卖出去了。是的,也许这座豪华新城中的房产确实都已被“投资者”购买,或许还很抢手。但是,消耗了大量资源“建设”的住宅,毕竟是给人居住的。新楼盘盖起后,不管有人住还是没人住,总是进入了折旧阶段。何况还有个70年的“大限”,总是把高悬于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说实话,按节约型社会、资源友好型社会的理念看,盖了房子让有钱人“投资”玩,还不如“买楼花”,至少不会让那么多的不可再生的资源给“冤枉”了。

  更可怕的是,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已经成为“行政痼疾”的强征强拆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官民对抗,也会随这种政绩冲动不胫而走,导致社会冲突的狼烟四起。虽然中央已经通过对几件相关事件的处理明确表态,不赞成强征强拆。但看来已经坐大了或正在坐大的地方政府为了实现自己的“土地财政”而不买账。甚至有县委书记放出“不强拆知识分子吃什么?”的硬话,招致我的同事于建嵘不得不以“罢饭”以示抗议,以证明知识分子“不受嗟来之食”的本钱还是有的。。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经验表明,城镇化的发展实际上是社会化、市场化的大生产发展的结果。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经济区和城市群的发展,与其经济的高速发展是相匹配的。如果我们注意观察,会发现无论国际国内,在正常情况下,城市群的发展往往会滞后于经济发展。对于本地的和外来的“农民”而言,只有当他们的生产方式由传统农业转向社会化、市场化的大生产时,才会逐渐放弃原先的生活方式,完成从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因此,才有“城镇化”的需求乃至市场。

  如果我们的政策反其道而行之,为追求“城镇化率”而先城镇化,再工业化,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无异是揠苗助长。没有可持续生计作为基础的城镇化恐怕会成为21世纪初的“新大跃进”。想想上个世纪50年代那个“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和“亩产万斤”的奇迹,砸锅取铁搞“一切为了1070万吨钢”的神话,可以说不寒而栗。但是,在中国官场文化中,如此这般的遗传因子总不乏作祟的机会。“小城镇、大跃进”的后果,很可能是使本来可以实现小康的农民家庭沦落为城市贫民,从而破坏2020年“全面小康”的大计。

  综上所述,中国社会确实需要城镇化,但不是停留在“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既不是名义上以“常住人口”实则是以“两头(未成年和老年)在乡”的流动劳动力为统计口径的“城镇化”,也不是名义上以“城镇户籍”实则是以无可持续生计的贫民化为代价的“空转式”的“城镇化”。

  城市社会学的理论表明,城镇的基本功能或首要功能应该是以社会化、市场化的大生产为一方百姓谋生计,但这一点常常被中国的政府官员和专家们所忽视。以这个理念为基础,中国的城镇化必须是以经济发展为大背景的,以就业和生计为先导的,以深度的社会结构变迁为目标的。

  因此,这就要求中国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必须要以开放和包容的姿态敞开胸怀,接纳并改造“新移民”。然而,现在在这些城市,挂起了一阵风,大多对“低素质人群”已经形成围剿之势。有的特大城市给下辖的各区县派定了“控制人口”的指标,实行“量化管理”。用在官场内私相传授的“高房价驱赶法”、“土围子驱赶法”和“砸饭碗驱赶法”来“挤走”外来人口。这种与“十二五”提高城镇化率的设想南辕北辙的做法,令人痛心。试问,如果外来人口在城市务工经商数年乃至十几年、二十几年,素质仍然很低,这难道是他们的错?对比有些社会工作者(譬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默默无闻地为使农民工适应城市生活而做的艰苦细致的工作,政府官员们,尤其是“决定政策的人们”,应该感到汗颜。

  中国城镇化的正道应该是,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都以自己为原点和龙头向外扩张,开发出成片的日益富裕、繁荣的城市群落和“经济圈”,这样才能实现邓小平“先富带后富,走向共同富裕”的理想。当中国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都拿出一部分资源,到自己贫困的远亲近邻那里去投资,真正达致“西部开发”和“中部崛起”的社会经济目标时,“低素质人群”在家门口就能就业,就能有可持续生计,他们又何必非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来屈尊当一个“N等市民”。

  但是,我们也许还要顾及另一方面,按户籍人口计算,如今特大城市、大城市的老龄化程度已经很高了。报载,上海市是22%,北京市是15%,广州市是13%……如果没有绝大多数是青壮年的外来常住人口的“稀释”,这些城市应该很快会出现劳动力短缺。所以,排挤外来人口绝对是社会政策上的“短视”。

  放眼世界上的国际大都市,可以说没有一个城市是全部由高端劳动力构成而绝无低端劳动力的,但这却成为中国的一些官员心中常常念叨的夙愿。其实用脚指头去想也可以明白,这种“纯白领型”或“无蓝领型”的城市,与城市生活的基本规律或者说“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据有关方面的可靠消息,实际上一些特大城市目前已经非常缺乏诸如媬姆、保安之类的低端劳动力,如果再对外来人口实行“排挤”政策,可以想见,后果会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