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清
最近,在中国传媒大学食堂吃饭的同学们发现,食堂里贴了一张限购令,每人每顿饭限购鸡蛋两枚、馒头5个。记者联系到学校饮食中心,中心主任表示,限购令不是针对本校师生的,而是因为长期有些非本校人员在食堂用餐或者买饭,这些人员有的甚至是附近工地的工人,他们有时候买馒头二十、三十个地买,买鸡蛋也常是一买几十个,而学校食堂的鸡蛋,每个是亏损两毛钱卖的。(《北京晨报》1月14日)
看了报道上这位饮食中心主任的话之后,有人觉得,学校食堂的做法,是在歧视、排斥民工,而他们恰恰是最应受照顾的。但笔者的看法恰恰相反,认为如果能真正体会校方的用心,就会知道他们的“限购令”,恰恰是对民工温情的关爱。当然,这种关爱是间接的、消极的。
众所周知,“每人每顿饭限购馒头5个”,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几乎没有实际意义,没几个学生有那么大的饭量。但“附近工地的工人”,却有可能要吃好三五个馒头。或许有人要问,既然让民工来买便宜的馒头,为何还要限制购买数量?很简单,“他们有时候买馒头二十、三十个地买”。如果都这样的话,食堂还像学生食堂吗?学生不够吃了怎么办?饭量再大的民工,买馒头二十、三十个地买,也不是正常现象。市场上9毛以上,学校食堂只卖5毛的煮鸡蛋,“一买几十个”,买去再转卖牟利都有可能。
在笔者看来,对传媒大学食堂的“限购令”,每人每顿饭限购馒头5个,不妨反过来理解为“可以买馒头5个”。也就是说,想到食堂吃饭的民工,可以继续来吃,只是你别来“批发”。这对民工还不够照顾吗?比完全不让民工来吃饭强太多了。事实上,学校食堂不对外人开放,也是不可取的做法。因为作为开放的大学,每天有来参观考察、接受培训的,都不让他们在学校吃饭,岂不是太不近人情了一些?
不过,笔者还是想提醒一下传媒大学校方,办大学食堂不盈利是应该的,但以超低价格卖饭菜,并且谁都可以来吃饭,这样亏损下去也不是个事。物价涨得太快,出“限购令”来延缓一下亏损,不是科学的管理办法。更好的做法,可以是饭菜价格与市场价持平或略低,将给学生的伙食补贴以现金的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