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网的消息,2011年1月14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以14票赞成;40票反对的结果否决了申办2023年亚运会的拨款。反对的议员认为,香港申办亚运会的时机尚未成熟,而且忧虑60亿港元的预算可能超支,造成负担,影响香港其他方面的发展。
看到这个消息,我先是一惊:为什么“申亚”这样的好事也会被否决?君不见,在我国曾举办过的奥运会、世博会或者亚运会,据说一个个都赚的盆满钵圆。而且,“据说”广大群众也踊跃参与,举国都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不仅赚了钱,而且还“彰显了国力”,为什么香港这个地方的榆木脑袋想不明白呢?尤其是甚么立法会,既然特区政府也希望申办,“部分”香港市民也希望申办,为什么你还咸吃萝卜淡操心,顺水推舟通过罢了,何必这样和特区政府及中央政府闹不和谐呢?应该学习一下我们大陆的作风,要是在大陆,我们的人代会肯定会对此全票通过:这样既代表了“群众”,又代表了“国家”, 也代表了他个人,是惟“三个代表”,何乐而不为呢?
好在我也算是个学过法律的人,用法律人的思维转念一想,才不得不感慨:原来自己才是个榆木脑袋,而不是香港人或香港立法会糊涂!
这次立法会的否决,进一步说明了,香港毕竟还是个法治国家,尽管这几年受到大陆的影响巨大,但“近墨者”也未必黑,关键人家具有一套好的政治治理规则,也关键在于香港人长期在现代文明的熏陶下,已经养成了一种“政府一定要听纳税人”的思维,这些,是大陆政府所极端缺乏的,也是大陆民众的思想所要改进的。
说到这里,有些大陆同胞就很疑惑了:你说这些俺咋听不明白呢?老百姓难道还能不听政府的话?俺可不想造反呀。还有,立法会是个什么东东?政府和立法会还会不穿一条裤子?你骗谁呢?反正俺们这边人大和政府都挺和谐的,不会反对或否决什么,更不会吵架甚至打架起来,当然也不会出现在议会上脱下鞋板子互殴的场面——那多丑啊。我们这边国家的整个系统都是和睦相处,其乐融融,没有你说的香港那边剑拔弩张的情况!我们这边的人民也不会反对政府的决定的,拥护还来不及呢,要是人大会议也有反对政府决定的,我们也一定不会让这些代表好果子吃的,况且——其实也用不着我们动手,政府早就会解决这些愚昧不化的代表们的问题的。何况,俺说的这些假设,在我们这里就根本从来没发生过!
好吧,笔者认输。但愿意介绍一下香港立法会、政府及市民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供我们大陆同胞批判用。
原来,香港的政治治理制度虽然在不断地改革,但精神本质还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及相互制约那一套,虽然各有侧重。就拿立法会来说,也就是类似于我们这边的“人大”,其主要工作除了制定一些法律外,主要工作就是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反馈给职能部门以及政府机关进行处理。立法会是从民众的角度来主张问题的。这一点是和我们人大相同的。不同的是他们是当真这么干的。当然,这个立法会的权利也是有限的,香港政治体制毕竟是以行政主导的,所以立法会最大的权力就是不通过政府的议案。我觉得这才是立法院包括如我们这边“人大”的关键权力——你们的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限制行政的权力过于庞大及可能产生的错误。否则,要你来干什么呢?
政府机关(行政机关)历来就是“积极进取”的,哪个国家都是这样。因为它是要“干事”的,所以要给它很大的权力。而且,最关键是它很有“钱”,它掌管税收的权力。但有进取又有钱就可能产生弊端:一则可能贪污或乱花钱——反正不是自己的钱,想花就要花呗,这时就需要有人监督或考量这钱是否值得花,这时,立法院及廉政公署或法院就起了作用;一则是政府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比如政绩、税收或名声,往往以“公意”的名义,举办一些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在这种情形下,这对于政府和部分民众是有益的,但立法院也会视情况不予通过,这是为什么呢?
事实上,“公意”有时候是个幌子,其实就是为了政府自身的利益,但有些时候,政府也确实是完全按照“公意”行事,没有打自己的小算盘。就拿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来说,我愿意用最大的善意来猜测政府的用意:就是为了地方发展、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国力彰显。。。。还有“自豪感”什么的,但这样也在香港不行,为什么呢?这实在在于立法会的作用不仅在于限制政府的权力,而且还有防止民众盲目行事的冲动!尤其是在被政府用“爱国”、“利民”、“长远发展”等幌子的忽悠之下,还有机构能冷静行事,替全体民众把好这个关。毕竟,无论是奥运会,还是世博会,抑或是香港准备申请的亚运会,花的都是全体纳税人的钱,不能不谨慎行事。有时候,这样的举动在不了解民主和法治的民众看来,这似乎有点“愚”,甚至牺牲了部分效率,也可能它的否决,从发展的角度看是个错误。但,这恰恰是民主和法治的真谛——它可能误过了“超英赶美”的机会,但也避免了“大跃进”的悲剧!
我为香港立法会否决60亿港元亚运申请拨款叫好,实际上也是希望我们的政府、尤其是我们的人大能学习一下这样的否决精神!
人大,你可以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