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变3000让司法公信一落千丈
甘肃省图书馆职工王鹏举报“官二代”同学遭宁夏警方跨省拘捕一案近日再生波澜。昨天,王鹏代理律师周泽告诉早报记者,宁夏吴忠警方已背弃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的承诺,决定只支付王鹏3000元“精神抚慰金”。目前,王鹏家属正与律师协商,并将于未来三四日内决定向法院提出裁决申请。(12日东方早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1/12/c_12970217.htm
坊间有句俗话,“眼睛一眨,雄鸡变母鸭”,说的就是某些人或者部门一会儿一个主意或说法,承诺的事项转瞬间就完全变了样,宁夏吴忠警方当初承诺赔偿跨省抓捕的王鹏精神抚慰金30000元,如今却只承认给3000元,活脱脱应验了那句俗语。
姑且不管赔偿30000还是3000,也不论赔偿或者索赔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单就当地警方无厘头的变卦,就不难发现其执法随意性有多大。人们不禁要问,当初为息事宁人主动提出的30000元赔偿是如何确定的?现在的反悔又有什么依据?难道都是想当然地拍脑袋作出的决定?
在公众看来,作为司法部门,办案或者作出决定,理应更具严谨性,践约意识应该更强,可是,从早先的草率跨省抓捕,到后来仓促的赔偿承诺,从抓捕举报人的雷厉风行,到迟迟不兑现道歉和赔偿,以至于最后赔偿从30000到3000的出尔反尔,无不让人看到吴忠警方依法执警严肃性和诚信意识的欠缺。
特别是面对舆论的强烈质疑,尽管释放了错误抓捕的举报人,却没有借机进行自我反省,以真诚、谦抑的态度矫正警风,以重拾公众的信任,相反一错再错。30000与3000的巨大差距,尽管绝对值似乎不足挂齿,却无疑令警方的公信力再度一落千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