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呼吁中央派出专案组彻查钱云会死亡案


20101225上午9时许,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村口,53岁的寨桥村前任村主任钱云会先生被发现死于一辆车号为皖K5B323的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左前轮下。
由于死者钱云会先生有多年上访、坐牢经历,加之现场死者状态被村民认为奇特,又有目击者坚称是谋杀,村民主张保护现场、刑事立案,而警方认定为交通事故要求清理现场,事件当天发生了警民冲突,即村民口中的“抢夺尸体”事件,引起世界范围的舆论关注。
随后,为了平息汹汹舆论,温州警方迅速召开新闻发布会,排除谋杀,认定是普通的交通肇事事件。结论一出,举国哗然。面对民众的诸多关键质疑,地方政府和警方未作出任何能使全国公民信服的回应,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刘建锋先生发出的《钱云会案证人调查记录》以及维权人士屠夫先生随后发出《钱云会死亡超级低俗屠夫山寨总结》都对“钱云会死亡案”提出了大量的质疑。刘建峰先生的《钱云会案证人调查记录》更是明确提出了许多证据和呼吁,文中指出:
“1、多位证人呼吁中央派出专案组彻查钱云会死亡案;
2、工程车被指证当天9时25分即停在死亡点五米外;
3、全程目击证人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签署保密协议,并保证对中央调查组出面作证,证实亲眼看见钱云会被谋杀过程;
4、调查显示案发时间应为上午9:30左右而非警方公布的9:45;
5、钱云会死前有摁下微摄录设备按钮从而拍下死亡过程的可能;
6、相关证据,正等待中央派出调查组走访取证。”
面对诸多重大疑点,全国公民都有充足的理由质疑钱云会先生的死因,究竟是死于谋杀还是普通交通事故?
钱云会案件正在成为检验“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和谐社会”的社会焦点!
我们作为中国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在此行使宪法赋予我们的公民权利,强烈要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立即就“钱云会死亡案”
成立由职业侦察官员、人权捍卫者、法学家、律师、新闻记者等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联合组成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彻底厘清案件脉络,查清钱云会先生的死亡真相,并且查清钱云会死亡案发生后那些阻碍真相调查、毁灭证据、恐吓证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向全国公民及时公开调查过程和结果,以取得全国公民的认同。
同时,我们也呼吁每个公民关注钱云会死亡案件可能存在巨大的公权力犯罪以及掩盖犯罪的罪恶勾当。当官员可以肆意杀人,当权力成为杀人的保护伞时,我们的基本安全将荡然无存、社会公正将受到严峻的挑战。呼吁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还原真相、还社会以公正,我们每个公民责无旁贷!
2011114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