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自杀,还能够做什么


除了自杀,还能够做什么

    张克禹

六旬老人因所承包鱼塘被挖在挖掘机上自缢。

  这是15日由某媒体发出的图片,内容是阜宁县新荡村委会强行扒堤放鱼,活活逼死鱼塘承包人。

  死者荀吉德为邻县建湖人,承包该村近400亩鱼塘已13年,今年塘内现存精养鱼几十万斤,原计划在今年春节前将鱼清塘上市,并已联系好买主。但该村委会支书董光日等人欲将鱼塘转包他人,为逼走原承包人,不顾其跪地哀求再等10日鱼出塘后让出该鱼塘,直接找来大型挖掘机,将鱼塘堤坝挖开放水放鱼。荀吉德无法承受,“被逼无奈于1月12日凌晨在该村委会雇来的挖掘机上自缢身亡”。据其公布的死者遗书,荀吉德称自己“是孙志飞(原农机站站长)、董光日(村书记)、孙怀树(村主任)必(逼)死和结(急)死……”。

  据该镇政府调查,荀吉德的非正常死亡原因为鱼塘承包合同纠纷。该镇政府在情况说明中称,死者今年63岁,于2004年1月1日起承包了阜宁县原杨集镇(现区划调整并入益林镇)马家荡居委会五组藕田320亩,合同约定年承包金2.66万元,承包期至2010年12月底。2010年3月,当地对该藕田2011年以后的经营权进行新一轮公开竞标,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湖桥村徐某以年承包金8.4万元竞得。2010年11月11日马家荡居委会书面告知荀某要求其履行合同,于2010年12月底清场交塘。今年1月11日,新承包人徐某派挖掘机进场施工,荀某阻止施工并要求继续承包未果,遂于12日凌晨自缢身亡。

    当然该村通过招标方式决定以后的承包人无可厚非,但是老人提出的再等十天,而且是跪求为何不可?遗憾的是老人最终只能选择如此的方式抗争。要知道这老人可是原承包人,而且养殖的是几十万斤鱼,自然希望能够买个好价钱,现在刚好临近春节,老人跪求的宽限时日绝对不过份!

   作为执政者要执的是仁政,而不是苛政!遗憾的是作为政府官员一点都不考虑实际情况。我曾经看到过这么一个事情:一个小贩因为迫于生活压力占道经营,城管竟然砸掉了他的摊子,并将有的东西没收,摊贩跪求哭诉无门,又因为绝望之际,最后拿了把菜刀跑到该领导的办公室将那位领导乱刀砍死,有人提出追认为烈士,却有人说这样的纵然不贪不索取贿赂,但也绝对算不得好官,至少也是一个酷吏,这样的酷吏追认为烈士绝对是一种讽刺!

    试想只要不是绝望之际谁会选择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要知道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人!我不知道作为百姓的父母官看到这样的图片有何感想?难道一点愧疚感都没有吗?如果真的是这样,可就真的是国将不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