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指向经济咽喉的屠刀


城乡二元:指向经济咽喉的屠刀

/管益忻

 

2011年,从刚刚走过的这十几天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各种经济与政治势力进入深度博弈期的一年。

如果说2009年的关键词是“房价”的话,那么,“调控”就应该是2010年度不二的重心所在,但当2010岁末、2011年初的中国楼市价格在史上最严调控的历史背景下,已然呈现出难以压抑的上涨势头之后,不论是普通民众还是专家学者,甚至决策层也似乎对过往那种单纯打压房价式的政策调控失去了最终的信心与最后的期望,于是乎,中国的土地制度——农地流转,便理所当然地走进了媒体关注的焦点视野——事到如今,不论你是否愿意承认,农地流转限制已经成为包括房价飙升、贫富差距等问题在内的诸多社会矛盾的一大症结所在。当然,在中国,被制度定性为“农”的不只有“地”,还有“人”。

尽管我们曾经用各样的理由来论证工业化过渡时期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或曰“贡税”的合理性,但掠夺就是掠夺,以掠夺农民劳动积累来实现快速国家工业化的事实,永远都不是任何苍白的语言或动人的词汇可以掩饰的了的。然而,近些年来,中国实际上又走上了另一条道路,即利用城乡土地的市场价格差,掠夺农民的土地积累,来粉饰表面光鲜的城市化。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公布的数据,地方政府现在的财政预算收入里面有60%是来自卖农地的钱,而地方政府对农村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情况则是:投资者拿走40%50%;城市政府拿走20%30%;村级组织留下25%30%;留给农民的补偿款只占其中的5%10%

历史往往有着惊人的相似。在城乡二元这一大的制度前提下,曾经发生过的城乡之间因政策壁垒导致的悲剧还体现在在中国整整适用了二十一年之久的暂住证制度上。或许,如果不是27岁的湖北籍大学生孙志刚因为没有携带证件而被活活打死引发了媒体、学界等的广泛关注,并最终导致了国务院出台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话,恐怕这个尽管违反人伦但却长时间存在、贯彻执行的制度至今也未必能够废除。

而这种以牺牲大多数平民利益为支撑,来为少数人谋福利的制度安排和思维定势,在我们的经济乃至社会领域中,似乎已然成为了一种惯性。对于住房改革初期为体现政府责任产生的经济适用房,有学者即做出如下评论:建设经济适用房是个严重的错误。因为住房有投资和消费的双重性,对于没有能力投资的低收入群体来说,解决住房的办法是用低价格租给他们,而产权掌握在政府手里。由于产权是掌握在政府手里的,未来财产增值也在政府手里,所以政府不必收取很高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是用一个低于市场的价格把产权转移出去了,这等于政府补贴给那些获得经济适用房的人,也等于政府贴钱让他们投资。这就既违反了市场原则,更拿道德打了水漂。为什么纳税人要补贴某一些人,让他们获得一个更有大利可获的投资品呢?也恰因此,经济适用房领域必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腐败现象,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占便宜!

关于城乡二元结构给我们的社会与经济带来的诸多问题,不论是业内学者还是决策者,都是了然于胸的。尽管如此,这个畸形的制度割裂至今都没能得到根本的突破。但在今天,在中等收入陷阱已然成为现阶段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发展危机之际,当内需已然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时,打破目前存在于城乡之间的这些畸形政策乃至制度壁垒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时代诉求!不让那些长期以来存在于我们经济社会机体中的老大难问题祸及可持续发展,并最终将国家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何必要等到“病入膏肓”才考虑调整“医食结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