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原若是“官二代”……


许罡


       1月18日《新京报》报道:“1月15日上午,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西安考生陈晓原,因为忘带身份证,被监考老师拒之考场门外。为了能进教室参加考试,陈晓原两度下跪。但仍未撼动考试规则,她最终没能考试。根据陕西省招生办的规定,研究生考试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及争议。”
  事后,陈晓原博得了很多人同情,指责监考人“缺乏同情心”的声音更处于压倒性的优势。
  也有人认为,同情心固然重要,但原则更加重要。甚至有人认为:没有身份证不能进场,开考15分钟后也不能进场。这是制度,也是规定,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同情心”与“制度”谁更重要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无需争论。正如有人所说的那样:“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要是按制度办事,就坚决按制度办,要是按同情心,今后一切都按同情心对待。只要一视同仁就行。
       有些制度和法律本身就是害人的,把人培养成流氓和地痞的——法律中只重伤害结果,不管谁对谁错,就害人不浅。
       其实,我们现在要争论和关注、监督的是“一视同仁”的问题。不妨设想一下,如果那天未带身份证的是一个很牛b的官二代,不知道那个监考老师是不是还会以同样的冷漠来维持考试规则!如果陈晓原本身就是一个官二代,她用得着下跪吗?
       如果那位监考老师可以担保,不管来自哪方面的压力,都一定用性命来捍卫考试规则,并在日后的监考中如此履行自己的承诺,他不仅不会被指责为“冷漠”的监考老师,而将成为备受尊敬的学者。
       如果真是这样,值得公众关注和思考的另一个问题将随之而来:这位敢用性命捍卫考试规则的监考老师会不会在监考这次之后,将永远在考场里那个监考的位置上消失呢?
       陕西省招生办的规定没有错,那个坚持原则的监考老师也没有错,错就错在陈晓原不是官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