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意在重视民生


重庆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意在重视民生

 

据新华社消息,“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按以往房产税征收条例来说,除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外,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是免征房产税的。而本次重庆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是并非经营或出租的情形下征税,在本质上,与收取土地增值税是一样的,不是房产保有税,更不是物业税。笔者认为,重庆对商品房开征房产税不只是简单在财政部备案就妥,而应经过国务院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修改过后,才可对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其后实施的才是合法。听说,重庆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对房产税试点方案也认为应由中央有关部门拟定并颁布,目前重庆市还没有接到正式的法规性执行文件。

无论怎样,房产税还是要开征了,这一次首选地在上海、重庆等重量级城市。尤其是选择中国第四个直辖市重庆征收房产税,还是很深有意义的。重庆是一个敢闯、敢干的地方,唱红打黑,民生至上。我们可以确信,条例修正后的房产税开征,选择了向富人高档消费品征税,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不仅能打出一个新的局面,正式启动城市房产税的改革试点,有利于完善地方税制、并在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上作一个深入有效的尝试,而且也给力于一个充满希望、充满幸福感的重庆,意在重庆政府注重社会和谐、重视民生。

重庆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税率或为1%已无悬念,并会多少的影响着市场预期,但是对于“重庆版”房产税征收方案的细节,比如高档房如何界定、房产税的税率,对存量房征收还是新增住房征收,有没有免征范围、如何征收等等都没有明确的说法。因而,房产税在开征之初也许会秉持渐进的方式以降低征收难度,初期不会过于严厉;其执行效力来说,考虑重庆的普通商品房售价本身就不高,那么、对目前重庆市场需求和二手房市场抛售行为产生的实际影响是有限的,对重庆房价的直接打压作用也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