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有生以来,我连一厘秒移民的念头都没有过。自小已很喜欢看香港地图,并把火柴盒当做楼宇,砌成太子道、弥敦道、窝打老道。我每条走过的街道街名都有感情,要我移民,不能再在铜锣湾逛光盘店,是不可能的事。”
幸好,夕爷看不到,要不夕爷肯定会厌烦我的跟话的。原谅我乱接下碴一下。唯一的一次。是这样的,我觉得,移民,是否可以更好的怀念一座喜爱的城市呢。这是我的思考。而且,从“乡愁”的概念出发,可否特装逼的说,我出生那天,已经移民到了另外一座城。这是相对于旧城旧时光来说的。
周作人在文章中说,他有个朋友,每周都去城南看粉菊花,说,“这似乎含有双重的意义。因为在这里,有着对于北京的“乡愁”,是生长在北京的人所特别有的。此外则是对于那声调的迷恋。”最后一句指的是京剧艺术。
哇,粉菊花!如果记忆没有错的话,她后来“移民”到香港了是吗?其实可以查一下的,能搜到,但我此时没有多余时间。先摆这。
林夕说:“我是过来人,对于为抑郁症而轻生的风潮心如刀割。”
说:“迷,当然偏执,择喜爱而固执,可以保持我们心中有能量,而可以做自己爱做的事情,是幸福的。”
说:“有爱过的人与物,总比没有好,回头想起,竟然狂热不再,就是一个将来面对失恋的最佳备课。”
说:“可以自控的就不是真爱。”
说:“爱一个人,可以拥有很多爱的不释手的礼物,因为是他,在市场上人人抱括你自己都买得到的东西,因为爱而升华成艺术品。甚至再买一个路易·威登的行李箱来珍藏它们。”
说:“透过重复而建立而风格。”
说:“爱一个人,连他名字中某一个字在书中在报上出现都动魄惊心,甚至造作到在冒汗的玻璃上用手指写下那名字。”
说:“各自的生涯只能用爱来交换,分享过后化成回忆。”
说:“水中置射灯的大型浴缸,都令我有无限憧憬。”
最后一句话,我特别感同身受。我的全部幻想,都是由家俱城漂亮到华美的大浴缸引发的。为此,要挣钱,买大房子。安置它。躺在水里,抽烟,喝轩尼诗,读《追忆似水年华》。另外,还要坚持运动健身。最重要的是,找到那个共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