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桂明
谜底最终揭晓之日,往往也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之时。
2011年1月24日下午,“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终于在北京揭晓。一如以往的惯例,中国法学会以举办一场“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的方式,正式发布了新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其实,此前一个月,最后的幸运者已经产生。只是中国法学会领导希望在一个更加重要而正式的场合发布评选结果,于是,在本届中国法学会第二次理事会召开的日子里,这十位幸运儿终于集体亮相了。
于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亲切接见他们;于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同志为他们颁奖;于是,在24日举行的“青年法学家论坛”上,十位幸运者分别发表了自己的幸福感言……
作为对法学界还算熟悉的关注者,我当然更加关心这个最终的结果。当结果产生的那天晚上,我立即发现,我三个月前的预测结果竟然未能做到百发百中(“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即将花落谁家?)。实际上,我只预测准确了七个半人(因为其中有一位的情况是,我预测对了学校,却预测错了学校的具体学者。所以,只能算是预测对了其中的半个人)。
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这个结果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意外。不像原先曾经有一届评选时,最后评出的一位入选者竟然到今天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杰出青年法学家”。有人可能会认为,此次当选的十位幸运者中也有学者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还有些欠缺。但从他们的贡献来讲,我认为,最后的当选者基本都属于名副其实、名至实归的。
我们看到,最后评出的这十位“杰出青年法学家”,年富力强,各具特色,其中还不乏一些有趣的巧合。
从地域上看,北京地区五人,京外地区五人。另外,华东、中南、西南各区域均有代表入选。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十位当选者中竟然有王振民、付子堂、王轶、于志刚四位教授均出生于地处中原文化核心的河南。尤其是票数名列第一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轶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均来自传统法学家人才聚集地——诸葛亮的故乡南阳。我们都知道,南阳曾经诞生了诸如张文显、赵秉志、樊崇义等一大批声名卓著的学者。另外,深圳特区也第一次有了幸福的当选者。
从年龄上看,基本都属于“后青年”时代。其中六位是“60后”,另外四位则是更为年轻的“70后”。看起来,一个法律人要真正出成果,最佳年龄就是在35岁至45岁之间。换言之,能够成为“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学者均在这个年龄段之中。当然,年龄也是死的。所以,年龄这个杠杠,也使许多很有作为、多有成果、更具影响力的学者没有机会入选。曾经有人为此提出质疑,他们认为“杰出青年法学家”是一个伪命题。因为“青年”与“法学家”要画上等号,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均有不通之处。不过,质疑归质疑,影响归影响,所有荣誉称号均属于一种导向,未必能够做到完全合理。同时,我们谁也无法回避与抹杀“杰出青年法学家”对繁荣法学研究、促进法治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从学科上看,各科基础学科均有当选者。除了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法制史。其中行政法学有两位当选,不过也有一个遗憾,民事诉讼法学没有学者当选。更让人遗憾的是,来自司法实务界的学者虽已进入39位评委的视野,但最终只能获得提名奖。如最高人民法院的虞政平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邓思清博士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张万明司长,最终均遗憾地未能当选。
从院校来看,几个著名的传统院校如北大、清华、人大、法大和社科院及京外的武大,均有收获。同样,传统的五大政法院校除西北政法外,均有喜讯。值得一提的是我的母校,在曹建明、何勤华两位教授当选并缺席了三届的华政,此次又有了第三位当选者。而且还是一位女教授,她就是华政从事外国法制史学研究的李秀清教授。很有意思的是,华政另一位年轻有为的学者罗培新教授虽然未能当选“十杰”,但在提名奖中的票数稳居第一。可以预计,假以时日,正如上一届虽没有当选但在提名奖中稳获第一的王轶教授一样,其知名度将更高,影响力将更大。更加令人感慨的是,在21位提名奖获得者之中,竟然有四位是华政的。除了罗培新,还有虞政平、张万明、郑少华等四位很有成就的华政校友。
当然,值得关注的焦点还有很多。比如说从性别上看,还有一个喜人的现象,本次评选第一次同时评出了两位女教授。
那就让我们将这“十杰”一一看过来吧。
王轶,男,1972年6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这是一位最能演讲、最善演讲的学者,听过他演讲的人对他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演讲不仅印象深刻,而且赞叹不已。因为他曾先后参加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起草和一系列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所以他可以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倒背如流。其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其物权变动论研究对于深化物权变动模式以及民法制度体系建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24日下午的论坛上,他以《从“照着讲”到“接着讲”》为题,又一次展示了他惯有的演讲艺术。尽管他手里有一份稿子,但他几乎没看一眼。在尽管只有15分钟的演讲时间里,他居然将中国民法学人的使命与担当诠释得淋漓尽致,令人感动又感慨。
于志刚,男,1973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其刑法学学术成果注意开拓前沿性课题,尤其在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法律问题研究方面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大的学术贡献和影响。今天下午,他在“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从网络的兴起到网络对我们生活的改变,可谓娓娓道来,如数家珍。这位曾师从于赵秉志教授并以研究网络犯罪见长的年轻学者,现在挂职于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他又当选为新一届全国青联委员。
付子堂,男,1965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作为西南政法大学复校以来最年轻的校长,也作为中国法理学界最年轻的副会长,其主编的《法理学讲演录》(一套至八套),以诙谐幽默而老道耐读的风格已经多次登上热销书榜。更让人关注的是,其曾先后出版多部马克思主义法学论著,开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在论坛上,第一个上台演讲他以“回到马克思”这个宏大主题,让论坛点评人、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由衷地表示,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已经后继有人。
肖永平,男,1966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作为已故国际法学家韩德培的高足,也作为身居国家法研究传统基地的武大法学院院长,其在冲突法与法理学、比较国际私法、中国冲突法立法等方面具有开创性的研究,力争解决我国社会和法制建设中的重大国际法问题,研究成果受到一致好评。因为其本人与西南政法大学的缘分,所以演讲开始时,他特别感谢了西南政法大学和武汉大学。
应飞虎,男,197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其基于信息视角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系统研究具有创新性;有关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研究填补了我国经济法学界的研究空白。在食品安全、虚假广告治理等方面,有独到见解。作为一位重在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学者,他在演讲中也特别提到了酒楼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的分层消费问题。他主张,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与对待这些问题。
王振民,男,1966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其提出完整的宪法实施与使用的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显示了一个宪政学者所具有的政治高度与理论深度。他曾积极参与香港基本法的理论与实践,为香港基本法的正确实施提供理论依据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此,他对民主能否促进一个国家富强与繁荣进行了解读,他认为只有法治才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基本与基础。作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以来第四位姓“王”的院长(此前分别王叔文、王保树、王晨光),他对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品牌推广与形象宣传所作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习惯于联系国内重大事件解读的他在演讲的最后,还以最近风靡全国的电影《让子弹飞》为题,祝愿我国早日“让法治飞”!
王锡锌,男,1968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其关于治理与公众参与的研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体验式研究,形成一套实证方法和分析工具,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样,他也是一位善于演讲、惯于表达的学者。无论是接受媒体采访还是日常教学研究,他从不隐晦自己的观点,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基于“拆迁条例”所造成的生命悲剧,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他与其他学者一道上书要求修改。巧合的是,在他当选“十杰”揭晓的前夕,“新拆迁条例”发布了。最近,我们民主与法制社策划了一组与长沙有关的《开门治县》的选题,其中又有他积极建言献策的“访谈录”。
周佑勇,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其注重理论结合实践,在国内较早开展行政不作为研究,开拓性开展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致力于行政裁量基准的研究与实践。在24日下午的演讲中,他特别强调了行政程序审查制度。
熊秋红,女,1965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并较早就系统开展刑事辩护问题研究。其对国际视野下的公正审判权问题的研究,在国内已经处于领先地位,在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24日下午,她以“秘密侦查”为题而展开的演讲,博得了点评专家龙宗智教授及与会者的高度评价。
李秀清,女,1966年3月出生,汉族,民建会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其对欧洲早期中世纪法律研究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是我国日尔曼法律研究领域的标志性成果。今天下午,她以域外法律为题,对我国引进域外法的“七个阶段”进行了理性的分析。她主张,我们既不能仰视,也不能俯视,而一定要以一种平视的眼光接受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灿烂文化及法律文化。为此,博得了点评人徐显明教授的高度评价。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秀清教授竟然是此次“十杰”中唯一的一位民主党派成员。
此次在中国职工之家举行的“第三届青年法学家论坛”上,还特别安排了几位重量级的专家学者进行点评。除了徐显明教授、龙宗智教授,另外还有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等。可以说,他们的不同专业、不同风格、不同特色点评为本次论坛增添了许多美丽的花絮。
当然,我本人还制造了一个花絮。为了让全体与会者关注《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我的母校,在论坛的互动阶段,我借提问机会顺道请求各位一定要关心《民主与法制》。本来,主持会议的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要求每一位提问者,只能提一个问题。但是,我却以一个问题的提问方式竟然问了两个人,一是刚刚当选“十杰”的师妹李秀清教授,二是担当点评的徐显明教授。
到底是同一个华政毕业的,与我似乎早有默契的秀清教授在回答问题之前,特别说道:“感谢师兄!”这一说,显然大家就已经知道了我们都是华政校友。后来会议休息时,何勤华校长走过来跟我说:“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
我问秀清教授的问题是:“什么时候让别人来引进我们的法律文化?”而问徐显明校长的问题则是:“徐校长,您在点评中说到了我国引进其他国家法律文化时,曾经概括了三个高潮。为什么您不讲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律文化的引进?为什么就没有第四次高潮呢?我个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的引进潮流,就可以当成第四次高潮啊!”
见我一个问题居然问了台上两个人,坐在台上的周会长笑着说我“钻了一个空子”。
不过,我还是觉得今天下午的论坛,花比较多,花絮还是不多。可能是因为到场领导太多,因而讲话的人都还没有完全像平常一样放开。
献花应该送给谁呢?显然,应该送给前辈、前人、前贤,送给那些幸运者。
附: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21名,名单按照得票数由高至低排序)
罗培新 华东政法大学 商法
王 健 西北政法大学 法制史
王先林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
黎 宏 清华大学法学院 刑法
齐延平 山东大学法学院 法理
虞政平 最高人民法院 民法
左海聪 南开大学法学院 国际经济法
宋功德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行政法
邱 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经济法
傅郁林 北京大学法学院 民事诉讼法
张万明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际私法
梁上上 浙江大学法学院 民法
冯 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行政法
周光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 刑法
郑少华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
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商法
刘仁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刑法
王万华 中国政法大学 行政法
邓思清 最高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
刘 燕 北京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
张冠梓 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民族法
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
王利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公丕祥:时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现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秉志: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曹建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胡建淼: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校长;
黄进: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夏勇,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现为国家保密局局长;
沈木珠(女):深圳大学教授;
顾培东:时任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
陈兴良: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曾令良: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韩大元: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
陈桂明: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
信春鹰(女):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何勤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卓泽渊:时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江必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崔建远: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忠梅(女):时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湖北经济学院院长;
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孙笑侠,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守文,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
袁曙宏,时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景汉朝,时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大华,贵州民族学院院长、教授;
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4年)
谭世贵:时任海南大学校长、教授,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周叶中: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马怀德: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邱兴隆:时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许章润: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左卫民: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薛虹(女):时任外交学院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卢建平: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
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6年)
曹明德:时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孔祥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现为庭长)。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贾 宇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蒋新苗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薛刚凌(女):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
姚建宗 :时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
孙长永 :时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
杨 松 :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汪习根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