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才是解决矛盾冲突的根本途径


  温家宝总理在国家信访局与来访群众交流时,郑重表示“今天我不只是了解个案,更重要的是了解政府工作、制度和政策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由此看出,把解决个案纳入制度化层面,从更高、更广、更远的层面来解决群众上访所反映的问题、满足群众的利益诉求。

  总理能高屋建瓴提出制度化的同时,在信访方面关键要不断改进制度和完善政策,尤其是还要检查中基层的制度执行力。信访反映的人民群众基本民的生问题和矛盾,但问题的背后可能是制度的缺失,也可能是制度失效,还可能是制度无效。但此次总理能通过信访了解政策和制度,意味着党和国家在这方面已有认识,高度重视民生和民声,有利于和谐发展,有利于国泰民安。

  许多时候,群众诉求并非无处表达,而是找到了地方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许多时候,矛盾纠纷并非不能化解,而是诉诸法律却遭遇“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当制度内的诉求表达渠道不畅时,制度外的手段便会被选择。现实中,那些合理诉求与极端表达手段相交织的现象,那些在司法渠道与信访渠道中不断往返的案件,那些“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逻辑,无不表明激活回应群众诉求制度的重要性。

  我们不但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更要引导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不要停留在制度表面化和执行形式化,而时刻要求不断创新办事方法,不断提升制度执行效率,严厉惩处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信访不光是一个简单的访求,还是老百姓积怨太深的体现,我们要提倡在问题的萌芽阶段把事情处理好。不要等待事情大了,矛盾深了才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已经造成损失和不和谐的局面。这与我们社会发展目标还有差距的,因此,制度化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更要从制度执行力的全方面找到更多更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