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需要加强从政环境建设


   

   据新京报报道: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敬礼、中国民用航空局原副局长宇仁录等多名省部级官员落马。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等十余名省部级官员被判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认为,无论从被查办官员的级别和人数还是查案深度看,中国反腐都已进入“深水区”。

  2010年多名省部级高官落马,是喜是忧?应该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国家加强了反腐力度,反腐取得一定的实效;忧的是,腐败现象严重,反腐与腐败之间的斗争将长期化。

   2010年,国家主要是加强反腐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反腐新规,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了反腐制度也就有了反腐标准,也就说反腐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但是,如果权力得不到制衡,反腐制度的效果可能就要大打折扣。如此,反腐制度只能是写出纸上、讲在嘴上的制度而已。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地方大员,他们在被挖出来之前,哪个不是在会大讲反腐、大讲反腐制度建设的,哪个不是一个反腐文件接一个反腐文件地下,可是,那是要求下级官员的,与他自己何干?于是就有了会上反腐,会后收贿;人前是人,人后是鬼。因此,要反腐取得实效,在加强反腐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必须加强从政环境建设。

    一、建立对权力的制衡机制。地方大员,上面纪检监察机关隔的远,管不到,在下面自己一手遮天,没人敢管,这就给其腐败创造了良机。因此,很有必要建立权力的制衡机制。对人事调整或项目金额超过万元的,就要开会集体研究决定。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论身份大小每人一票。集体说了算,内部就有了监督,就可减少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这也是保护干部的一种举措。有人要问了,集体腐败怎么办?若真是集体腐败也好,若发现一个腐败,就一锅端,这样也容易提高反腐成果。

    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目前,社会上流传着这样的用人机制:“又跑又送,提拔任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不跑不送,降级使用”。于是,不拍、不跑、不送,真学实干的干部永远待在最低层,喜欢钻营者则腾挪转移,节节高升。这种不良用人之风,为腐败提供了土壤,同时也大大打击了实干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要想反腐取得了实效,必须改变用人导向,将不善钻营有真才实干的老实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以此改变善于钻营者的预期,促使其真抓实干工作。目前,党中央极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可惜地方政府执行不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还需高层动真格的,也就是说要开展一次越级大调查、越级考察干部,例如省级到县级考察用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市级到县级考察用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将真抓实干的有能力的群众反映好的干部真正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三、建立内部举报激励机制。领导干部身边的人对领导腐与腐败最清楚,因此调动领导身边人的反腐积极性,意义重大。对内部举报,要高度重视,一般一查一个准。不过,对于内部举报,要注意保护举报人。对内部举报查实者,要给予重奖。一旦激发出内部举报,相信没有几个领导敢再腐败。

   四、反腐不能浅尝辄止。很多腐败要么是链条很长,要么是窝案。因此,我们不能以挖到个大蛀虫而自豪。2010年,打击文强案很成功,端掉了腐败团伙、打掉了黑社会组织团伙。但是,大多数反腐案,面没有扩大,没有深挖。反腐要想取得实效,一定以某个腐败案为线索,顺藤摸瓜击破其他腐败案。

  目前,反腐追究受贿人责任的多,追究行贿人责任的少,很多行贿人逍遥法外,也为官员腐败提供了机会。要想反腐取得实效,还要堵住行贿之路。要切实贯彻执行行贿、受贿同罪法律,行贿的少了,受贿的自然也少了。

  加强从政环境建设,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老实人的提拔任用,加大对权力的制衡,建立内部举报激励投机,扩大反腐面,使行贿人不敢行贿、受贿人不敢受贿,反腐才能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