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着这样一种普遍的误解,认为,经济学研究的中心就是个体如何行为,一名经济学家越是能够准确地解释和预测个体的行为,那么,他就越是深谙经济学的逻辑,越是有水准,越是对现实世界有洞察力。我不否认经济学需要以“个体行为具有规律性”为基本的认识论前提来进行理论建构,并由此来认识有关的经验现象。同时,我也认为,作为一名经济学家,越是做到了对个体行为的规律性——这种规律性既可以朴素地表达为“个体的行为总是趋利避害的”,也可以更学术地表达为“个体总是力图实现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随时都有自觉的意识,越反映出其高度的职业素养。
不过,我在想,到底经济学需要对个体行为的规律性把握到什么程度?是泛泛地把握呢,还是像解释和预测行星的运动那样精确地把握,还是在这两者中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度?这个问题严格地讲,可以分解成两个密切相关的问题:一是到底经济学对于个体行为规律性的把握能够到达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二是经济学对个体行为规律性的把握是越精准越好,还是取决于手头所要解决的问题的性质?这里由于各种原因我不想讨论前者,而只想说一下自己对后者的看法。因为在我看来,很多经济学家只是本能地认为,对个体行为规律性越是能够精准地解释和预测越好,而完全没有意识到,我们越是能够精准地在具体的经验场景中掌握“个体行为的规律性”,我们所能够认识的经验现象的层次越低(读了下面的内容,什么叫做“经验现象的层次越低”可能自然会明白),反之亦然。
为了便于理解,我先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例1:房价高企,百姓抱怨。为了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政府邀请多名经济学家商量如何解决。经济学家们普遍同意,为了给出明智的政策建议,首先得进行经济解释,也就是,说明房价为什么是这样?不过,不同的经济学家由于受的学术训练不同,给出的解释也不同。经济学家A认为,房价同所有的价格现象一样,无非是个体在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决策的结果,要了解释高企的房价,就得找寻那些影响当事人(指出于各种动机而购房的人)行为的相关约束条件。进一步,A认为,只要明白了那些影响当事人行为的约束条件到底是什么,那么,为了降低房价,就应该把政策的焦点对准那些约束条件,约束条件改变了,当事人的行为自然也改变,相应地房价也会改变。
经济学家B采取了与经济学家A完全不同的立场。他认为,经济学家A的解释在逻辑上基于很多的“外生给定”,也就是说,是把相关的制度、规则(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视为给定的,然后再来关注(约束条件下的)个体行为如何导致了高房价。虽然这在逻辑上、在分析技术上谈不上有什么毛病,但是,就问题(指如何降低房价)的解决而言,无非是“戴着镣铐跳舞”(因为在给定的制度约束下针对个体行为下手可以实现的调整其空间必定是有限的),是一种试图通过操控个体行为的约束条件(其实与操控个体行为并没有实质区别)来操控结果的思路。进一步,经济学家B认为,从长远看,问题的解决不应该主要依靠种种针对个体行为的政策,而应该依靠基本的制度层面(主要指土地产权制度、以及对政府权力运用加以限制的制度安排)的调整。
例2:北京目前大多数出租车公司都没有积极推行电话叫车业务。面对目前汽油价格不断上涨,以及北京市路面的拥堵状况,有人提出,应该在政策上鼓励出租车公司推行这个业务。为此,同样地经济学家A和经济学家B都认为,首先应该进行经济解释,但是,两人又一次产生了分歧。A认为,应该从出租车公司所面对的约束条件下手,先了解其面对的有关约束条件,然后再操控它们,这样问题就可以解决。B认为,A的思路听起来没问题,但涉及到一个基本的理论问题,即:到底是在哪个层次上讲约束条件?例如,出租车公司面临的市场不是一个开放的竞争市场,而是一个基于行政垄断而形成的竞争并不够充分的市场,这算不算约束条件?理论上讲,研究者既可以把这个基于行政垄断而形成的市场作为外生给定的,然后来关注下一个层次的约束条件,也可以把它看成是约束条件,但,这就会产生不同层次的约束条件放在一起无法分析的问题(un-analyzable)。进一步B 认为,A的思路在方向上是错的,因为,在目前出租车行业行政性垄断的背景下,叫车业务之所以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最关键的原因是竞争不够激烈导致的,而这个问题所在的层次,是在基本的制度框架这个层次,而不是个体决策层次;第一个层次的问题无法化约到第二个层次——而这正是A做的。
这两个例子中涉及到的经济解释都不是那种“为解释而解释”(如:为了纯粹的智力上的好奇,或者为了在理论上给一个看似反常的经验现象一个说法)的性质,而是以给出规范性的政策建议为导向而进行的经济解释。如果仅仅是“为解释而解释”,我倒是倾向于认为,上面A的观点问题不大。不过,如果经济学的终极目的,或者说,最重要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解释而解释”(不管这种做法提供给我们多大的思想上的乐趣,以及多么有助于我们形成一个简单的、普遍的认识世界的视角),而在于改进这个世界的运作,那么,我非常怀疑,A所进行的经济解释只会扭曲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因为一旦把解释的聚焦点集中在个体行为以及个体行为的约束条件这个层次,那么,超出这个层次的制度框架就只能作为外生给定的、不进入分析视野的,这个世界在这样的视野中被压缩到简单的一个层次。这就好比函数作为给定被忽视,而把所有的关注点都集中到函数中的变量(个体行为和约束条件)上,以为,经济学家的任务就是要(在函数给定的情况下)从函数中的变量出发来解释从函数中输出的值,而不是理解函数的性质本身(这实际上才是经济学家应该关注的。)。
P.S. 这是我对张五常经济解释的一点粗浅的思考。没有想得很成熟,写在这里供经济学爱好者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