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堵规定是一个头痛医头的举措


北京治堵规定是一个头痛医头的举措

    昨天,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副秘书长周正宇说,北京市为缓解交通拥堵,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机动车由2005年底258万辆增加到2010年12月的478万辆过程中,较好维持一定水平的交通保障和服务能力。交通基本适应经济发展和出行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交通保障任务。

    纵观《暂行规定》其主要内容,一是限制小汽车过快增长,实行小汽车配额摇号的办法。市政府确定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辆,平均每月两万多,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营运小客车占2%,单位占10%。二是每一个持有驾照者限购一辆汽车。截止11月21日,北京驾驶员保有量达到619.7万人。同时北京市交管部门还表示,北京市一周净增机动车1.8万辆,驾驶员1万余人;同时还宣布,严格限制外地车辆进京。“对本市客车、长途客车除外,早晚时段禁止在五环路道路行驶,同时还需遵守工作日高端时段区域限行的有关规定。”

    关于北京的交通围堵早已经不是新闻,其中以9月17日北京的“惊天大堵”为甚。当日,北京一场细雨,长安街东西双向堵车,继而蔓延至143条路段严重堵车,北京市交管局路况实时显示图几乎通盘红色。当晚,央视《新闻1+1》,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以“令人崩溃”,“睹不忍惨”的字眼来形容,称其可以在北京堵车史上记下一笔。

 

    这次北京市下猛药治堵,尽管反映了市政府治堵,着力改善北京交通环境决心,但笔者认为,这仅仅是一个暂时缓解北京交通拥堵的头痛医头、失去民心的举措。

    其一、限制居民购买车辆违背国家拉动内需政策。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后,各国都出台了一系列刺激经济的计划,目前世界经济包括我国经济还没有完全从经济危机中走出来,现在又要限制国民购买需求,无异与国家拉动内需政策相悖。北京每年限购72万辆汽车,每台按25万元计算,就是180亿元,就等于关闭了一家大型汽车企业,使上万职工失业和国家数亿元的税收流失。

    其二,限制车辆增长违背民心民愿。北京市交管部门表示,北京市一周净增机动车1.8万辆。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北京市由过去的每周增长2万辆改成每月增长2万辆,其它6万辆车将被拒之门外。换句话说,一年就将72万辆汽车拒在了北京的大门之外。如果一辆车后面按3人计算就是200多万人,最少也要有100万人,这些愿意购车者心理将是什么一种心情?!

    其三、限制购车使持有驾照者失去就业机会。据北京交管部门信息,截止11月21日,北京驾驶员保有量达到619.7万人,而目前车辆保有量为478万辆,也就是北京还有140万驾驶人员没有车辆驾驶(不包括今后每年限购的72万辆汽车),限购车辆无疑使大量驾照持有者面临失业。

    其四、限制外地人员购车,增加了被边缘化心里。限制外地人购车和进京与现代公民社会原则相悖,觉得有被边缘化的歧视,与构建和谐社会大相径庭。(附:北京公安局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管措施)你想进京容易吗?

    其五,收取车辆拥堵费,使本来的开放城市变成各守畛域的土围子。收取围堵费,就要加大检查,而频繁检查,不仅可能在拥堵路段造成更多的车辆积压,特别是一些针对外地车辆的检查,不仅会使外地车辆感到是歧视性措施,还有可能影响城际物资的流通和供应,还有感到是被边缘化。如果各城市竞相效尤,一座座本应是开放桥头堡的城市,就会变成各守畛域的土围子。北京市全国人民的首都,不是北京人的首都,会增加全国人民与北京特别是与中央政府的隔膜。

   

   笔者在网上就看到太原一网友说,知道就是个这,出什么规定就是老百姓的规定,老百姓占88%,客车占2%,公车占10%,老百姓有一千万人去分那88%,公车有1000人就要去分这10%,你说这是啥了?且公车的家人还要去分这88%的多少那就不知道了。

 


资料图片:12月10日上午9时10分许,北京市月坛南桥上车流量很大。新华社记者 万象 摄

 

      针对北京制堵措施,网友“结束”表示:不公平!我们没车或者想买车的人凭什么为了买车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而就因为买得早就可以看着没车的人偷偷笑么?

    北京要走出治堵怪圈,不能医好了头痛又惹来脚疼。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理事陈宝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北京“首堵”已成常态,不“迁都”已经很难改变城市的路况。12月13日,上海华顿经济研究院院长沈晗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要想解决北京近期集中爆发的城市病,迁都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所以,昨天北京市政府发布的治堵限令,无论从社会角度还是经济角度,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北京的车辆拥堵问题,只是一个暂时的、无办法办法、是一个疲于应付的离心离德的举措!

    要想彻底解决北京的城市病,迁都,只有迁都才是最佳选择和必由之路!

北京公安局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管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3日17:17  人民网

  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

  二、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工作日 9时至17时,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的轮换方式执行。

  三、下列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部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大型客车。

  对非本市其他车辆的交通管理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