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广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在带队检查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时表示,广州每年都投入8000万元购买消防装备。“如果上海静安大火发生在广州,广州有能力一下子就控制住。广州的城市消防设备水平是全国第一的。”(《广州日报》1月30日)
上海静安大火惨烈无情,那熊熊烈焰,在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身体和心理伤害的同时,也曾令多少其他城市高楼里的居民夜半心惊!而眼下,广州市副市长居然能够做如此假设,大包大揽的气魄着实不小,睥睨群侪的情态跃然纸上,想必广州市的居民应该能够高枕无忧了吧?
然而,事情好像没有那么简单。城市消防头绪繁杂,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和环节,而任何一个环节上的哪怕是小小的失误,都有可能成为麻绳上最脆弱的那一段。副市长的口气,或者说领导者的底气,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相对比较重要的因素而已,不可能包办一切,更不能确保无虞。
广州市副市长“口气大”,所为何来?从报道中可知,其依据主要还是在硬件方面,广州每年在消防设备上8000万元的投入,广州市的城市消防设备全国第一。其实,硬件上的投入并不必然意味着消防能力的提高,消防设备的“全国第一”,也并不能保证其消防能力的“全国第一”。这是两码事,岂可混为一谈。
不可否认,城市大火之所以漫漶成灾,很多时候都是因为消防设备的不足,比如缺乏高层灭火的云梯车,缺乏足够的消防水压,等等。这些都是实情,这些年来,国内高歌猛进的城市化进程,确实产生了许多历史欠账。但是,值得警惕的是,包括广州在内的很多地方,对消防设备的强调,有走向单纯和片面的趋势。
在城市消防的问题上,设备投入固然相当重要,是构成现实消防能力的基础所在,除此之外,人的因素同样不容忽视,某种意义上讲,人的因素甚至要比技术的因素还要重要。这种重要主要体现在,城市管理者是否对消防保持足够的重视,城市规划时是不是考虑到消防安全,城市市民是不是普遍具有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公安部曾明确提出社会消防安全“四种能力”的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可见,“四种能力”的核心,还是着眼于“人的因素”。城市消防所有工作的重心,似乎还是应该放在“防火于未燃”上面。一旦火起,一切都已经晚了。
而且,仅仅强调“全国第一”的设备和每年8000万元的装备投入,不仅可能遮蔽消防中的真问题,还可能对社会公众产生不必要的误导。
更何况,城市大火原因错综复杂,不可能原样复制,更不应该逞一时口舌之快。“如果上海静安大火发生在广州”云云,这样的假设无法验证、也不能验证,因此没有任何可资借鉴的信息。津津乐道于这样的假设,不仅是对上海大火遇难者的不尊重,也是对广州市民的不负责任。还是不要随意比附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