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法律能否唤回亲情?


   据介绍,新修订的老年法在社会保障里拆分出一些内容,单独成立“社会照料”一章。主要是针对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以及不能和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人。

  民政部副巡视员吴明称中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新修订的老年法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新华网)

  “常回家看看,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爸爸张罗了一桌好菜……”一首《常回家看看》道尽了无数老年人的心声。在当前,我国已经迈入老龄社会,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让人非常关注的问题。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说明在物质条件逐渐满足后,国家已经重视空巢老人的精神赡养。

  随着工作、社会压力的不断增大,人们把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老人往往处于“被遗忘的角落”。“老人需要的是精神层面的沟通,让老人感到子女是需要他们的,这比什么都重要。”

  “这个建议是不错,但是实行起来应该有点困难。”网友“又又”说:“这好像把亲情去制度化,个人不支持!”

  新宁波人小刘说,当今社会独生子女多,很多人都没有兄弟姐妹,谁不想过年跟亲人一起过?回家陪老人或者把老人接到自己的身边是他的愿望,但是非要用法律来约束,“我认为有点理想化。”

  人生在世,最深入人心的人伦道德,恐怕就是父母亲情。试问,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如果有可能,谁不愿意常回家看看越发苍老的父母和魂牵梦萦的故乡,可是生活就是一大堆无奈,很多时候,我们对于父母的爱,只能深藏心底,却终究无法日日陪侍在侧。而对于绝大多数父母来说,他们也不会对远方的儿女心怀不满,血浓于水的亲情虽表面看上去没有那么沛然,但只有父母与儿女知道,他们是多么互相牵挂和彼此疼惜。亲情,从来没有因为距离或者问候的次数,而有丝毫的减损。

  可是,此时法律却兀自跳了出来。它怀着满腔的热忱试图要为“空巢”老人争亲情,以法律的刚性强调子女要经常回家看看。坦率地说,这是非常不合时宜和自以为义的,它只能让父母与子女都分外尴尬,因为二者早已以自己的方式建构了不绝如缕的亲情,而法律的意外介入,却打乱了那种稳如泰山的亲情秩序,好像除了“常回家看看”,其他的亲情表达方式,都是非法和虚无的。

  红网张若渔认为,法律显示出其进攻性和理性僭妄的一面。其设定的美好意图,看似维护亲情,实则却是对于亲情的削足适履和刻舟求剑。它罔顾现实诸多羁绊,无视子女有家不能回的万般无奈,仅凭一个美好的念头,执意要在坚硬的现实中建立一个亲情的乌托邦。却殊不知,有多少的“空巢”老人,虽然有时不免落寞,但幸福感从未远离过,因为子女的孝心常驻心中,一如子女对父母的爱同样历久弥深。

  亲情,终究应归入道德范畴,理性让人性中的爱力去成全。惟其如此,那种如火如荼的亲情才是真实和珍贵的。如果法律执意要去干涉亲情及其表达,那带来的绝不是亲情,而是亲情的扭曲。而且,这样的立法徒然浪费法律资源,有其观赏性,却无实质性的节制力,实在不如在其他方面多下功夫,比如高龄津贴、免费保健的问题,多给政府点压力,让政府对于老年人的“国家亲情”落到实处,这才是真正的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