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美国,想买稍贵点东西,就有精明的中国朋友为你惋惜,怎么没在免税日那天买?免税日,不交税的日子?
每年八月,美国许多州会设二三天甚至十几天为免税日。在这些天,购买生活日用品(或者其他商品,但一般不包括酒类和烟草),消费达到一定的额度,就可以免交各州所设的销售税(税率在2.9%到7.25%之间)。这是因为八月是家长为孩子开学购物的时期,设立免税日将减轻家长负担。美国家庭每年花在开学用品上的支出,有一二百亿美元,有免税日,显然会帮家长省下很大一笔钱。也有些州将免税日设在其他月份,或者一年不止设一次免税日。纽约州是第一个设立免税日的州(1997年),因为太受民众欢迎,也提升了消费,所以其他州纷纷跟进。美国全国零售联盟甚至发出呼吁,建议奥巴马总统设立全国性的“免税日”。由于销售税是州的税种,设立全国性的免税日,州政府将会少收税,因此全国零售联盟建议由联邦政府来补贴这一损失。
在今天的中国,何妨学一学美国,将一年中的某几天(至少某一天)定为免税日?就是说在免税日,对处在零售环节的部分商品,免去增值税。以一件价格为100元的商品为例,若征收17%的增值税,那么平时购买就需要117元,而在免税日只需100元。由于中国的商家,在发票上没将价、税分开,因此简单地理解免税日就是,当天购物可以在成交价基础上再打八五折。如此,百姓减少了14.5%的支出,商家没少赚一分钱,而政府一年也就少这么几天税。岂不皆大欢喜?
细究起来,设立免税日至少有四大好处。
第一,减轻民众负担。关于中国税负重不重,已经争论了太长时间。宏观税负是否沉重,此处姑且不论;商品流通环节税负过高,恐怕是不争的事实。在CPI指数高企、工资滞涨的今天,能不能为民众减少一些流通环节的税收?如果说要调整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税制过于复杂、过于影响全局的话,那么通过设立免税日,给予在特定时间购买的商品免税机会,岂不方便易行,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第二,提振内需。作为大国的中国,最终肯定要走上依靠内需发展的道路。而要提振内需,已经想了太多办法,何不试试免税日?在这一天,本有购物计划的人,会集中购买;处于可买可不买边缘的消费者,也会在免税刺激和周围购物潮的感染下进入商店。内需由此得到提升,商家也将笑得合不拢嘴。
第三,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中国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已经搞了20次,可到大街上问问,有几个人知道税收宣传月,有谁知道它设在四月份?为了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或者实现“优化纳税服务,和谐征纳关系”(2011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完全可以将免税日安排在每年四月(比如说在四月最后一个星期六和星期日),同时安排税收宣传活动,将该活动推向高潮。这样效果会有多好?如果模仿美国将免税日放在每年八月也很好,这将为家长购买学习用品省下不少钱。当然,如果四月和八月各安排一次就更加好。
第四,强化税收调控与管理。免税日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商品都免税,免税的商品应该主要集中在生活日用品。通过区分免税与不免税商品,政府可以实现一定的调控目的。免税日更不是意味着所有商家的零售都免税,免税的商家应集中在那些账册齐全、安装税控机的商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只免去免税日当日的税收。如此一来,在竞争压力下,所有的商家都可能要去健全账册,安装税控机。我们的税收管理工作将会因此大大强化,税收作为社会管理工具的功能也将发挥无疑。
有着种种好处的免税日,不妨尝试一下。
(本文原发表于2011年10月13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