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非“标准答案 ”


   北京日前发布“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以房养老”的概念,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北京市老龄办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正在对“以房养老”进行论证研究,针对企业的相关鼓励措施也在研究中。针对公众的许多疑惑,相关人员称,"以房养老’现在存在很多争议,比如房屋70年产权等问题,但在国外,这种模式在解决养老方面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以房养老”争议由来已久。首先是和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不合,但这并不是阻碍试点的关键所在。因为,无论怎么不乐意,工业文明已经取代自然经济,个体或者家庭已经很难抵挡社会化养老的时代潮流。至于当下争议最大的70年产权问题,同样不是最大障碍。《物权法》相关规定已经明确可以自动续期。

       我想,目前以房养老八字没一撇就搅起一江春水,只是折射了人们对于房产是否泡沫化的担忧。一方面,如果涨速过快,则养老者要吃大亏;另一方面如果价格形势急转直下,则银行机构谁愿做冤大头?房产之所以可以逆向按揭,而银行愿意先掏数十年的养老金而只等身后收房赚钱,都是基于房地产只涨不跌的神话,或者至少房产可以保值增值的预期。就目前房地产市场而言,因为不健康所以不稳定,银行和公众当然就不敢贸然出手。在实施中,银行往往因此设置了苛刻的放贷门槛,公众一方也少人捧场,可谓两头不落好。

      是不是这一招真的在中国水土不服呢?我看未必。问题在于我们放过了难题,而想拣容易的学。美国社会保险体系俗称“三脚凳”,是一个非常完备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包括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雇主资助的私营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其中最重要的是1935年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建立了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障制度,强制覆盖所有有收入的被雇佣者。可见,所谓的“以房养老”虽然受到热捧,但是只是“第二腿”中名目繁多的各种商业保险计划中的一种。如今我国一些地区忙着大谈以房养老的危险在于,让本该担当主力的基础性公共社保体系混杂在了居民、企业的社保体系中,既导致社保体系公私界限不明,又导致社保体系覆盖度不够。甚至不乏有个别地方想借助个体的“以房养老”缓解政府社保投入不足的困境。

     也就是说,要为老人营造一个舒适的养老之家,先要把房屋的几面墙搭好根基打扎实,而不是现在就急着考虑怎么装修的更漂亮。在任何国家任何时候,以房养老只是养老体制的“补充答案”,而非“标准答案”。即使“补充答案”答的再完美,如果标准答案缺胳膊少腿,能给高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