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克成赞成“一夫多妻”说起


 

从周克成赞成“一夫多妻”说起

 

昨天一大早网易的微博就有一条:“阿拉伯电视台报道称,利比亚将允许一夫多妻。这一点值得中美英日等国学习。我说应当允许一夫多妻,并不是因为我自己有多喜欢一夫多妻这种事,而是我认为,人们应该尽量减少干涉他人的自由。”这条微博是周克成发的。

周克成是谁?

周克成原来是一个进城务工的农民,一边打工一边子学经济学,后来就在一家网站经济频道做编辑。我曾经在2003年和这个年轻人有过交流,当时我们讨论的是人的私利性。从交流中我知道这位年年轻人,热衷西方自由主义,对张五常很有兴趣,特别关注薛兆丰的“新制度主义时代”。我当时就告诉他:“自由主义,包括‘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在中国传播要注意的就是价值取向,中国搞市场经济,是要吸收这些理论,但是中国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价值取向并不一样。”

毋宁说我这些年非常关注教育,倒不如说我更关注的是教育的价值取向。自从恢复高考之后,那时候的大学生已经成为今天社会的中流砥柱,但不乏有些人就成了“叫兽”、“砖家”。这为什么呢?我觉得就是价值取向出了问题,更有甚者,西方都不如我们的“叫兽”、“砖家”更“激进”。

周克成虽还算不上专家级,也是一例,“一夫多妻”人家英美日的社会精英尚没有这种“觉悟”,而他却要开导这些精英们。

周克成关于干涉自由的说法早就有了。如果学了“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还是固执己见,那么制度是一种规则,是约束行为的,是必然会干涉一些人的“自由”。

“一夫多妻”原来在许多国家都是被允许的,后来就废止了,这是社会民主制度的进步。周克成说的:“他人的自由”是说人家两厢情愿,你管得着吗?

“一夫多妻”依照中国的法律就构成重婚罪,这是触犯刑法的。《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另一个角度看周克成的这番话倒是剑指《刑法》。在司法实践中关于重婚的认定是有原则的:“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法律并没有规定重婚就是自诉案件,但是如今社会事实的重婚实际也真不少,谁去管?谁又能管得了呢?

今年早一些时候我曾遇到一个温州老板,他自己炫耀有两个老婆,还有一个小蜜,用他的话说这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这两个老婆“和平共处”没人告我,于是也就心安理得了。

这种情况在中国多了去了,法律显得很无奈。都说现在道德下滑,要用法律拯救道德。而法律是底线,底线不保,道德如何拯救。

难怪周克成的这条微博被网易邮箱今日新闻选中了。

价值取向,道德取向不能不讨论,不然我们这个社会就会完蛋。但我们讨论价值取向的时候,讨论道德取向的时候,不能不关注制度究竟是不是可靠,当底线不保,制度还有什么用?

我不能用更多的文字去批评周克成,倒要更多的去思考制度建设中我们的制度执行的究竟怎么样?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