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给自己的宝宝使用强生婴儿洗发水,但近日,美国一家组织指其使用双重标准,改良的新产品只在英国、丹麦、日本、南非等八国销售,而含有毒致癌物质的洗发水仍继续在中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出售。对此,强生中国公司11月2日发表声明称所有成分都符合标准且安全,否认存在双重标准。
因为强生公司将新旧不同产品销往不同国家的事实行为,其否认存在双重标准的说辞,显然有着强烈的狡辩意味。处在逐利冲动之下的企业,产品出了问题之后,本能地辩解是可以理解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何以强生能在不同国家使用不同的标准,特别是中国,为何总是“有毒”、“超标”等问题产品的“乐园”?
“强生门”首先是对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拷问。强生产品的双重标准,是企业无良的表现,但无疑也与不同国家产品安全标准高低不同有很大关系。特别是中国,一些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低已经是公认的事实。比如被指有毒的强生婴儿洗发水,其中有可能含有的二恶烷,在中国就“尚无限量规定”。然而事实上,早在2010年7月,霸王洗发水就被香港《壹周刊》报道称“含有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的二恶烷”。这就不得不让人纠结:在美国早就被列为致癌物的二恶烷,在沸沸扬扬的霸王洗发水事件一年之后,中国何以依然没有限量标准。联想“世界最差牛奶标准”、“国标被企业挟持”等问题,对于每一个中国消费者而言,可谓痛心感萦绕心头,挥之不去!
其次,“强生有毒”再次拷问了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反应迟钝、执政与执法“慢半拍”的问题。两年以前,美国的“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就公布,强生婴儿洗发水含有毒物质,包括可致癌的二恶烷,以及能释放甲醛的季铵盐-15;而两年之后的今天,在中国市场上,华堂、沃尔玛、家乐福等超市,均表示“目前尚没有官方的确切表态(暂停销售、下架、退货等)”。回想“三聚氰胺”阴魂不散事件、圣元“激素门”检测无门事件、奶瓶“双酚A”国标疑云等,做为消费者,我们不得不疑惑:难道不出事、不酿成大祸、不出现群体性民众利益受损,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就不懂得重视吗?
强生公司热线人员表示,媒体指出的强生婴儿洗发水“有毒”问题与事实不符,公司产品相关添加物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国家药监局“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的回应本身,也许是事实,然而这样的回应显然不能让消费者放心。问题出在哪里?我们国家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否已经失去了其保障安全的底线功能?相关管理部门“慢吞吞”的反应能力何时能够得到改观?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反思。
■ 北 方
责编:张桂婷
刊于2011年11月14日《企业党建参考报》第499期
强生缘何唯我“毒”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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