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1日才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新华保险,其首发申请在16日今年发审委第255次会议中毫无悬念地获得通过。尽管新华保险A股首发不超过1.5854亿股,但其欲在A股融资50亿元的事实表明,新华保险的发行价格将不低。
作为A股市场的第四只保险股,新华保险的IPO进程颇受市场关注。尽管新华保险的IPO之旅一波三折,但市场对于成功过会却“信心满满”。其实,不只新华保险,只要是国资控股的大盘股上会审核,通过率几乎达到百分之百,这也与那些中小盘股或民企上会常常被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为了大盘股能成功发行,为数众多的“中”字头大型央企都是特批上市的,并且,监管部门还常常运用多种手段为其保驾护航。
新华保险受到市场关注的另一焦点无疑是存在的关联保荐现象。新华保险的申报稿显示,其上市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分别为中金公司和瑞银证券,而持有38.82%股份的中央汇金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中央汇金公司因持有中金公司43.35%的股份而位列第一大股东,这在市场中早已不是什么秘密。由中金公司作为新华保险的保荐机构,明显存在关联保荐的行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金公司“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
如果中金公司在保荐新华保险上市时,联合另外一家无关联的保荐机构来共同履行保荐职责的话,新华保险的保荐工作定然不会受到市场的质疑。问题在于,另一家保荐机构瑞银证券与中央汇金公司也颇有“渊源”。公开资料表明,中央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是瑞银证券的第三大股东,持股占比高达14.01%。这也就意味着,瑞银证券同样与中央汇金公司存在“关联”。
中金公司、瑞银证券虽然都是合格的保荐机构,但在联合保荐新华保险上市问题上却明显存在不合规的嫌疑。发行人与其第一大股东选择中金公司与瑞银证券作为联席保荐机构,或许是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但同样不排除借助于“关联”关系在新股发行时卖个好价钱的可能,这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另一方面,两保荐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通过大肆鼓吹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成长潜力与盈利能力等,将同样存在“哄抬”发行价格的可能。如此,发行价格越高,“关联方”融资额就越高,其获得的保荐承销费用就越多,中央汇金公司获得的利益同样越多。因此,在中央汇金公司、新华保险与中金公司、瑞银证券关系中,就形成了一种相互进行利益输送的关系,“被牺牲”的只有投资者的利益。
新华保险由两关联方保荐并过会,无疑在市场中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新华保险两关联保荐方居然也能逃过发审委委员的“法眼”,不仅让市场大跌眼镜,也引发了投资者的质疑。对于新华保险出现的两家关联机构的保荐现象,不知委员们是如何审核并让其过关的?虽然保荐制已实施多年,但对于市场上频频出现的包装粉饰上市以及新股次新股业绩快速“变脸”的现象,难道发审委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关联保荐岂能“合规”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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