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旅游的必然耦合


文化与旅游的必然耦合

 

2011年11月22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40期 作者:陈柳钦 

  

  近年来,旅游业的发展使我国众多古城、古镇、古村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也使当地宝贵的文化遗产得到保留和传承,引起国内外游客的高度关注。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积极挖掘和展示,众多民间艺术、民间艺人进入旅游市场,如苏州评弹、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安塞腰鼓、纳西古乐等已经成为当地的文化名片和旅游品牌。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文化与旅游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要组成部分,文化旅游消费需求不断释放。

  文化与旅游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耦合性。世界旅游组织(WTO)1997年对旅游的定义是“人们离开平时的环境,为消闲、公务或其他目的到外地旅行或逗留连续时间在一年内的活动”,由此可见旅游具有鲜明的消费、休闲等功能和作用。旅游是物质的,表现形式却是文化的。198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了文化统计框架,包括:文化遗产、出版印刷业和著作文献、音乐、表演艺术、视觉艺术、音频媒体、视听媒体、社会文化活动、体育和游戏、环境与自然十大种类。其中,文化遗产、社会文化活动、环境与自然三个方面与旅游产业核心业务联系紧密。另外七个方面,正是旅游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过程的交叉领域。

  旅游在当代已经成为一个文化的概念或者说是文化的范畴,人们的旅游行为服从着文化的牵引或指导。文化部部长蔡武在2010博鳌国际旅游论坛上也曾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讲,旅游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文化活动,一种文化消费、文化鉴赏。尽管旅游形式多种多样,旅游内容丰富多彩,但主要体现为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品味文化内涵,感受文化魅力。有人将旅游比喻成“经济的文化产业”,手段是经济的,但内核是文化的。文化是旅游活动的主要内容,文化的介入,使人们摆脱了单纯的旅行活动,在这种活动中,旅游消费本质上是文化符号的消费。此外,现代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核心就是文化符号的提供,因此整个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也就是一种文化创意活动。旅游活动的本质是一种文化活动,文化是人们旅游动机的核心和源泉。只有挖掘出文化内涵,它才会具备吸引旅游者的魅力。有了文化的内涵和底蕴,旅游才会平添无限魅力。从旅游业的发展看,文化资源已经成为现代旅游的第一资源,凡是旅游吸引力、竞争力强的地方,都是有独特文化品格和文化魅力的地方。“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让庐山韵味悠长;“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使岳阳楼名扬天下;“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引得西湖游人如织。由于有文化的滋润,自然景观因此而灵动。

  一个景区、一座文物、一个游览点都是文化展示的载体。旅游是传承和弘扬文化的最好载体,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特殊的功能。通过旅游的发展,内涵丰富的传统优秀文化得到了传播,不同的地域文化得以交流融合,文化的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地延伸、拓展和创新。旅游的核心就是体验文化、弘扬文化、感受文化。随着文化差异吸引力的逐渐增大,文化积淀深厚和丰富的地方往往成为旅游热点。

  旅游是一种文化迁徙。旅游是跨时空的交往,跨文化的交流。每一个旅游者,实际上是文化的传播者,是促进沟通交流的文化使者。通过旅游这个媒介,文化表现形式得到了发展和创新,其蕴涵的内容也通过旅游者的鉴赏得到传播和发展,文化发展的内容和形式有机地匹配在一起,实现了二者的协调共进。旅游产业不但可以增强人们对相关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促进文化的发掘和传承,而且可以实现文化资源的保值、增值甚至是创新,为文化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后劲。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