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党徽”能否管住有些干部的下半身?


1031蓬安县残联理事长涉嫌强奸公务员新闻,在蓬安县干部群众心中引发了强烈的震动。蓬安县委县政府决定以该事件为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提高党员干部作风。昨日上午,蓬安县举行了干部作风整顿大会,开始了为期3个月的干部作风整顿。会上,还宣布了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共产党员须佩戴党徽等干部管理办法措施。(11月23《华西都市报》)

党徽是党员身份的标志,以佩戴标志性徽章的方式来达到提升岗位意识、加强党员干部的自律功能,这是我党一向提倡并且始终在坚持做的事情。而蓬安县却在发生了残联理事长强奸女公务员的事件之后,才想到了通过佩戴党徽的“办法措施” 来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这种并不新鲜的“举措”显然不能令人信服,反而还让人滋生了更多的质疑与思考。

在我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如火如荼的今天,各地纷纷把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作为了重中之重,广泛开展了“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和“承诺、践诺、评诺”等活动,也将佩戴党徽当做了最为直接有效的载体。在此宏大的背景之下,我们不禁试问:蓬安县在“出事”之前是如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的?“出事”之后让党员干部佩戴党徽的“措施”果真就能管住有些党员干部的下半身吗?

诚如博友所说,党徽不是正心经,没有弃恶扬善的功效;党徽更不是照妖镜,不能照出真善美。外在形式是必要的,但优秀的作风和模范的意识却并不会因为一个佩戴党徽就自然而然的形成,也未必会真正让优秀作风和党性意识入心入脑。设想一下,蓬安县残联理事长当日佩戴党徽的话,那位女公务员果真就会相安无事吗?

事实上,一名领导干部强奸女下属与有没有佩戴党徽并无多大关系。它所折射的是权恶的膨胀,是对“性趣”追求的一种狂妄。在某些领导干部心目里,搞搞女性只不过是调节一下精神,嫖嫖娼、包包二奶也只不过是“生活小节”问题,为了使自己的“兽欲”得到充分的发泄,他们甚至可以将党性原则及社会道德标准完全抛于九宵云天之外,从而演绎出了一个比一个放浪形骸、一个比一个令人不齿的荒淫无度。所以,一个干部修养高不高、品性好不好,并不是一个戴不戴党徽、喝不喝酒所能解决的问题。

要管住党员干部的下半身,就必须彻底消除某些人的“特权意识”;要彻底消除 “特权意识”,就必须严把领导干部入口关,并把其日常生活中的作风问题的作为重要指标来考察、来考核。而对那些具有染“色”之嫌者,则必须要严惩不怠,以儆效尤。否则,那些耐不住寂寞的干部必然会在纵容“下半身”的泛滥中,丧失本应有的崇高理想、信念和追求,从而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李吉明20111125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