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再生产的不平衡及相悖的劳动价值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也就是说,生产某种商品,无论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如何改进并导致该产品的产量大大增加,只要生产该种商品所耗费的总的劳动量没有变化,那么该种商品所包含的总的价值量就不变,单件商品所包含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呈反比。上述论述的核心逻辑关系是:单件商品所包含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问题是,如果证明了这个核心逻辑不能成立,那么我们还会认为劳动价值依然是商品交换的依据和基础吗?

商品交换价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在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以后,商品的市场交换价格由以劳动价值为基础转变为以生产价格为基础。但是,我们可以首先撇开资本因素对价格的影响,来论述“单件商品所包含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是否成立。

我在本书的前言中说“劳动价值论是做为商品价格决定的所有经济理论中,表述最清晰、逻辑性最强、结构最完美的学说。其中,一九六〇年出版的《用商品生产商品》,庇若·斯拉法运用劳动价值来说明商品的相对价值和剩余产品,对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是到目前为止,关于劳动价值对价格决定问题的最高水平的逻辑与数学论证,他所运用的就是社会再生产循环,并把社会再生产循环的平衡作为论证的基石。而我发现 “社会再生产循环的平衡”是无法运用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来使之平衡的,要么“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是错的,要么劳动价值论存在重大缺陷,要么两者都出了问题。”我可以确定地说:如果“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是正确的,那么“单件商品所包含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就是不成立和站不住脚的。

熊彼特说,李嘉图提出的理论“永远无法被驳倒,其中什么都有,但就是没有意义。”多年以来,在东西方经济学界之所以会出现“永远无法被驳倒”这样一种状况,主要是因为经济学家们没有跳出“就经济论经济、就政治论经济的循环怪圈”,搞学术的脱离了具体的生产过程,在确定了价值理念的同时,剥离了价值同具体使用价值之间的联系,导致了就价值论价值或就价格论价格的自循环,就如同孙猴子虽然神通广大,但是就是无法跳出如来佛的手掌。破解这个难题的关键就是了解生产过程中具体的使用价值之间的配比关系。在具体的生产力或生产工艺条件下,上下游产品(或原料)通过生产过程进行生产时会形成某种固定(或比较固定)的配比关系,而这种配比关系是由具体的生产条件所决定的,而且具体的生产条件还决定了具体生产过程对劳动量的配比关系。既然价值是由生产过程所决定的,所以讨论价值就离不开生产过程、离不开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离开了具体的使用价值去讨论价值、去讨论价值的生产,难免会得出无意义的结论来。下面就用数理逻辑的方法来证明这个问题:

在证明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假设一个简单模型,一个简单社会的简单再生产。一个现成的模型就是《用商品生产商品》第一编第一章中2、三种或更多产品所建立的模型。由于篇幅不长,我们不妨把它全部节录下来:

1.两种产品

    让我们研究一个极其简单的社会,它所生产的恰恰足以维持自己。商品由不同生产部门生产,并且在收获之后的市埸上彼此交换。

假定起初只生产两种商品,小麦和铁。两者一部分用作从事生产者的食粮,其余部分用作生产资料——小麦作为种子,铁作为工具。假定在全部产品中,包括生产者的必需品在内,二百八十夸特小麦和十二吨铁用于生产四百夸特小麦,而一百二十夸特小麦和八吨铁用于生产二十吨铁。一年的经营结果可以表示如下。

280夸特小麦+12吨铁=400夸特小麦

120夸特小麦+8吨铁=20吨铁

生产对全社会的所有物并没有增加什么。四百夸特小麦和二十吨铁都为全社会用光,而生产出来的是这相同的数量。但是每种商品,起初按照不同生产部门的需要在它们之同进行分配,到年终则全部集中在它的生产者手里。

(我们将称这种关系为“生产和生产性消费的方法”,或者,筒言之,生产方法。)

这里有唯一的一套交换价值,如果市场采用这些交换价值,会使产品的原来分配复原,使生产过程能够反复进行;这些价值直接产生于生产方法。在我们所举的上面例子中,所要求的交换价值是十夸特小麦对一吨铁。

2.三种或更多产品

三种商品,或者任何数目的商品,也是如此。加上第三种产品猪。

     240夸特小麦+12吨铁+18只猪=450夸特小麦

       90夸特小麦+6吨铁+12只猪=21吨铁

      120夸特小麦+3吨铁+30只猪=60只猪

保证生产全部更新的交换价值是:10夸特小麦=1吨铁=2只猪。

可以看出,在两个生产部门的体系中,种植小麦所用铁的数量和铸铁所用小麦的数量,在价值上必然相等,而在有三种或更多的产品时,对于任何一对产品,这就不再是必然的了。因此,在上面的例子中,没有那种相等,而只能通过三角贸易进行更新。”

在三种或更多产品中所假设的状态下,保证生产全部更新的交换价值是:10夸特小麦=1吨铁=2只猪。也就是说,10夸特小麦、1吨铁、2只猪,这三者的价值(劳动价值)是相等的,既然是把劳动价值作为商品交换的基础,我们就可以把它换算成相对应的劳动量单位。对于上述三种产品的生产来说,对应的劳动量应该是生产小麦耗费45个单位劳动量、生产铸铁耗费21个单位劳动量、生产生猪耗费30个单位劳动量,合计耗费96个单位劳动量完成了这次自生产的循环。

现在我们再来假设,因冶铁技术改进,耗铁与产铁生产率都提高一倍,冶铁不增人(劳动量),生产小麦和生猪增人(劳动量)条件下的最大化社会生产,铁被完全消耗。考虑到具体的生产条件所决定的三种产品或更多产品客观配比关系,当然这种情况并不一定是没有结余的自循环生产。一年的经营结果可以表示如下。

                                                                               对应劳动量   结余数          增减劳动量

 

   480夸特小麦+24吨铁+36只猪=900夸特小麦                90          90夸特小麦     45个单位

    90夸特小麦+12吨铁+12只猪=42吨铁                          21        

    240夸特小麦+6吨铁+60只猪=120只猪                        60          12只猪            30个单位

对应劳动量分别为生产小麦耗费90个单位劳动量、生产铸铁耗费21个单位劳动量、生产生猪耗费60个单位劳动量,合计耗费171个单位劳动量。生产小麦多耗费45个单位劳动量,生产生猪多耗费30个单位劳动量,比冶铁技术改进前增加了75个单位劳动量。

按照劳动价值的观点,用于交换的小麦价值为33个单位劳动量价值,自己消费或耗用48个单位劳动量价值,用于交换的生猪价值为24个单位劳动量价值,自己消费或耗用30个单位劳动量价值,用于交换的铁价值为15个单位劳动量价值,自己消费或耗用6个单位劳动量价值。问题是,结余的90夸特小麦和12头生猪,合计15个单位劳动量价值,怎么分配?如果按照劳动价值的观点,归小麦和生猪的生产者所有,那么小麦和生猪的生产者将获得额外结余的15个单位劳动量价值,无论是平均占有还是以其他的分配方式占有,无疑都会增加他们的财富(或价值)占有,他们将因为没有提高自己的劳动效率而获得额外的财富,变得更为富有。

同时我们还可以得出:由于冶铁业生产率的增长,铁增加了21吨、小麦增加了450夸特、猪增加了60只,从而使得社会财富增长,而这个增长量相当于原来社会生产率状态下,增加了(21)人的劳动量财富,也就是在劳动人口增加75人的情况下社会人均财富增长了大约12.28%,而其中的大约8.77%必然会结余。

现在我们再来假设耗费96个单位劳动量的总劳动量不变,通过转移劳动力的方式,重复上述的最大化社会生产,看看会有什么结果。一年的经营结果可以表示如下。

 

 

                                                    对应劳动量    结余数            增减劳动量

269.47夸特小麦+213.474吨铁+20.21只猪=505.26 夸特小麦 50.526        50.526夸特小麦 5.526个单位

   50.528夸特小麦+6.737吨铁+6.737只猪=23.58吨铁            11.79                                   -9.21个单位 

134.736夸特小麦+3.368吨铁+33.684只猪=67.368只猪       33.684       6.737只猪          3.684个单位

                                                                                             合计:  96

在铁被完全消耗的情况下,与上例冶铁不增人,其他增人条件下的最大社会生产,所结余的小麦和猪之间的比例完全一致,可见各种产品相互之间生产配比确定的情况下,在充分就业时,必然导致一部分结余品,也就是说当其他各行业生产条件不变,当某行业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的情况下,无论怎样,都不会出现完全生产平衡状态,都会引起不平衡的结余;反之当某行业劳动生产率降低的情况下,则会引起社会生产的萎缩,同样会引起不平衡的结余。事实上,社会生产很难出现完全的平衡状态,因此,所谓的纯碎自循环“简单再生产”假设并不成立!

同时,我们也可以由本例看出:由于冶铁业生产率的增长,铁增加了2.58吨、小麦增加了50.526夸特、猪增加了7.368只,从而使得社会财富增长,而这个增长量相当于原来社会生产率状态下,增加了11.792.585.5263.684)人的劳动量财富,也就是在劳动人口不变的情况下社会财富增长了大约12.28%,而其中的大约8.77%必然会结余。因此,可以说“再生产过程中的系统不平衡因素在于不同具体使用价值生产之间的配比关系以及生产率的变化,市场供求变化和国家产业政策仅仅只是再生产结构失衡或趋于平衡的偶然因素,虽然这种偶然因素经常起作用”。

现在让我们继续分析关于“单件商品所包含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和交换价值问题。

社会再生产的不平衡,出现不平衡的社会结余,丝毫不影响我们分析社会交换的价值平衡问题,对此,将在后续章节中论述。

在上述假设,因冶铁技术改进,耗铁与产铁生产率都提高一倍,冶铁不增人(劳动量),生产小麦和生猪增人(劳动量)条件下的最大化社会生产,铁被完全消耗。所结余出来的15个单位劳动量价值,如果归小麦和生猪的生产者所有,冶铁者将因为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而使自己变得更贫穷!这是冶铁者绝对不会允许的,也是不公平地,从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也是荒唐的。

假如把这15个单位劳动量价值平均分摊到共计171个单位劳动量上,那么也将会使得冶铁者的劳动价值产生大约8.77%的误差 ,也是不符合“单件商品所包含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这个劳动价值观的“核心逻辑”的;同理,对于市场众多的行业之间,因为具体生产条件下不同具体使用价值生产之间的配比关系以及生产率的变化,也将导致更为复杂和更大的差异关系。至此,我们可以确定,劳动价值作为交换价值的依据,犯了逻辑上的错误,并不符合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历史与现实,纯碎是脱离客观实际的一种相当然认识,虽然这种观点持续了大约二百年。

需要重申的是,虽然劳动价值并不是作为商品交换价值的依据,但是劳动将永远是人类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

 

                                         臧东峰

                                    20111127日星期日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