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生:别乱做账!
我没有负责过企业的账务处理。但是,如果你问我,会不会,能不能做账。我说,我肯定会,而且,做的会很规范。
你问我,企业有没有内账与外账,我说,有的企业有,有的企业没有。
你问我,企业若问会不会做内账,会不会做外账,该如何作答。我笑笑说,你担心什么?我在你的毕业生推荐表中,我都给你们写上一句,能胜任会计及会计相关的工作。
会计的确认,会计的计量,会计的记录,会计的报告,这方面的知识,你们并不陌生,你们的确有能力胜任会计及相关的工作。
我想对你说,内账外账都是账,是账务处理,你们就应该会的。
那么,为什么会有内账与外账之分呢?也许原因有很多。按我的理解,这也是内账外账产生的原因之一。
《发票管理办法》中说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报销。因为,第二十一条说: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第三条说,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类似的规定还有很多,但不管如何,也许,你会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也许你会取得不适当的凭据,也许你会取得不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凭证。
可是,这些却是企业的真实支出。
可是,2011年温总理签署的国务令说,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可是,税务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不能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这一句话,你们可能听了N遍,现在,你应该明白什么是审核无误。
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你都要审。
我们再看看,税务部门的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
……
你看出苗头没有?
先是开展打击,再是进一步加强……,然后是深入开展……
在这样的环境中,你的不合规,你的不合法凭证,就不能堂而皇之的入账了,不能入所谓的外账了。
那怎么办?取得发票,取得凭证的人并不一定了解《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也许更不知道税务总局的一系列的规定通知。各种不合规,不合法的票据,甚至是假发票,源源不断地取得,……
于是,你就会遇到了内账。当然,上述原因只是产生内账的一个客观因素,更主要的,是企业主追求经济利益的产物,比如,偷税的考虑。
如果,你将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入账,仅供企业主等少数人看看,这就形成了一种内账。
如果,你根据合法、合规的票据入账,供工商、供税务、供银行看看,这就形成了一种外账。
但它们都是根据“原始凭证”做账,我想你们肯定会,只是它们提供的信息不完整。
内账的业务是真的,外账的业务也是真的,只是它们显示的都是不完整的业务。
于是,你会说,内账+外账=真实的账,等于完整的账。这也是一种2套账的现状。
然而,那些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你会帮助他人逃了税,也会让你所在的企业少缴了税,这是不允许的。
也许,过一段时间。你会很惊讶,税务部门直接了当地对你说,请你拿出你的“内账”看看。其实,你不用惊异,你也不用辩解。
因为,企业的水表,企业的电表,企业的员工繁忙,企业销售员工的人数与工资,外部的宏观环境,甚至你企业员工放在停车棚中的“坐骑”、企业的存货,企业的销售与采购的矛盾……
这一切都会告诉他人,你的“外账”是多么的不完整,你有“外账”。
请你别乱做账!
会计人生:别乱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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