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十八重溪天然矿泉水被检含有潜在致癌物——溴酸盐


质量新闻网讯:水是生命之源,但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对国内瓶(桶)装饮用水质量检测结果,却令人望“水”却步。抽查显示,有多种饮用水中含有高浓度致癌物质“溴酸盐”,诸多曾被“公认”的优质水,如今竟成了“致癌水”、“要命水”。

日前,在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第三季度我省特殊膳食及饮用水抽检结果,福州十八重溪天然矿泉水公司2011年8月30日生产的十八重溪牌天然矿泉水,规格为18.9升/桶,检测出溴酸盐超标。 

众所周知,溴酸盐属于“2B级”潜在致癌物,我国早在2009年已将它列入饮用水检测项目,规定含量最高不得超过0.01mg/L。否则对广大饮者的健康极其有害,并可能致命。

福州十八重溪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8月30号产的该批次产品并未流出市场

为此,记者于11月2日上午致函福州十八重溪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该公司接到记者的采访函后,给予回电,表示:公司有正规的化验室,每天都会抽样化验,公司经常自主性的抽样送检,均为合格,而且都有化验报告证明。今年上半年我们还被评为“优质矿泉水”还在东百等大型商场的液晶屏上滚动播放展示,这也说明我们的产品很不错的。

关于公司8月30号生产的矿泉水溴酸盐超标,有以下几点原因导致:8月份正直细菌滋生旺季,从其他公司的矿泉水微生物超标可以看出,我们公司做水十几年深知这一点,当时一直负责公司生产的车间主任请长假回家,得知相关质监部门会来公司抽样检查,作业人员将杀菌用的臭氧浓度提高,目的是为了杀菌,但结果致使溴酸盐超标,但超标量不大,不然工商局肯定会让我们停业整顿的,并且抽样后公司很重视,一直等化验结果出来,而该批次的产品并未流出市场。10月4日我们看到相关报道后, 10月8日上班我们又马上就送样检测,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结果溴酸盐等项目为合格(报告编号(2011)MJHY-B3889)。同时,这个事情我们是由瓶装水协会秘书处统一进行处理,包括后续的澄清和报道。

关系国计民生的交通出行、食品安全、生产作业、住宅装修等屡屡被曝出存在问题或重大隐患,如今又开始扩散到饮用水、牙膏等生活必需品,直接危及公民健康乃至生命安全。这对于安居乐业、和谐共处,都构成了威胁。试想,如果人们都需要整天为自己或者家人的吃、穿、住、行担忧,如果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和时时刻刻,都需要保持足够的注意和提防风险,民众将难免心烦意乱、坐卧不安。

何谓“溴酸盐”?

所谓“溴酸盐”即难溶于水,且受热后易分解。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它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溴酸盐是在各个饮用水行业厂家大量使用臭氧进行杀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一种毒副产物。由于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对菌落总数要求非常严格,因此,用臭氧消毒公共饮用水所产生的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

国家指定的饮水标准中溴酸盐的含量

质量新闻网上(www.newsqm.com)新的饮用矿泉水强制性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中,据有关专家介绍,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当用臭氧对水消毒时,溴化物与臭氧反应,氧化后会生成溴酸盐。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认为,溴酸钾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盐对人的致癌作用还不能肯定,为此将溴酸盐列为对人可能致癌的物质。

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在《饮用水水质准则》中,将水中溴酸盐的限值定为0.025mg/L,2004年修改为0.01mg/L。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亦规定溴酸盐限值为0.01mg/L,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一致。

如何治理“要命水”?

在治理“要命水”的措施上,有关部门目前采取的依然是“停产”、“整顿”,乃至升级版的处分、罚款。对于这些老办法,出事企业其实早有预计甚至已经适应,也多少产生了一些“自抗体”。低廉的违法成本,根本阻止不了它们再犯的脚步,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也只是迟早的事。而一些业内专家所提出的保护优质水源、控制过度开发、提高行业准入标准等建议,虽然正确,但牵扯利益众多,推进难度较大,确实需要一个持续建设和制度构建的过程,可能需花更多的时日。

遏制“要命水”的生产和流转上市,的确要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之路。但当务之急是要采取严厉措施,控制此类不安全饮用水的滋生和扩大蔓延,让违法者付出昂贵的代价,从而使民众重树安全信心,建立对政府严格执法的信赖。

既然已经建立了饮用水安全的“新国标”,就必须以此为标准去严格检测和严肃监管。超标溴酸盐是致癌物质,对广大饮者的健康极其有害,并可能致命,而它对人体的危害具有潜在性和渐进性,甚至多年以后会演变成“多因一果”的复杂关系。因此,必须摆脱长期困扰执法部门的“以损害结果”定性处罚的桎梏,按照刑事法“行为犯”原理,运用“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对生产、销售超过一定标准量溴酸盐饮用水的生产厂家及其主管负责人员、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民众的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