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怎能靠这种动力?


 

反腐怎能靠这种动力?

 

反腐竟然靠运气,

权力一怒才给力。

相互制约缺机制,

值得研讨这逻辑。

 

如此事件引深思,

其中缘由人尽知。

廉政大事路漫漫,

党一离民无所依。

 

 

 

广州日报:权力一生气,反腐添动力

2011年12月09日 14:38 来源:广州日报 
 

  最近,江西上饶市、新余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别查处了洪慧敏、何筱勇诬告陷害及其违法违纪案。(12月8日《京华时报》)

  诬告陷害他人不成,自己反被反腐败,这才叫“偷鸡不成反蚀米”。而腐败和诬告陷害他人的问题同时归案,是巧合,还是捆绑呢?

  这样的情况似乎挺多:今年1月,广东佛山高明区原副区长梁瑞强因诬告陷害和受贿一案获刑4年。这位前副区长诬陷了他的上级——区委书记。两年前,某省国土系统4名副厅长中有3人被查出腐败,全系统共有13名县处级以上官员落马。而这场反腐风暴的起因却是几名厅官间平日多有斗争,厅长因遭内部窃听,怒而反腐,网民戏称“厅长一怒,仨副厅落马”。

  这种事情有两个看点值得玩味:其一,不害人,则人不害己——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至少是大家都不腐败;而一旦得罪上级或是同僚反目,腐败问题便迅速暴露。这究竟是反腐败,还是利用反腐败?其二,“反腐败”如果会成为报复的工具,以至于“指哪打那”,一枪一个准,究竟是腐败分子太多了,还是大家身上都不干净?

 

  一些地方上级反下级的腐败几乎是枪枪有准,说明体制内反腐未必都靠得住:如果权力不生气,便没有反腐的动力。  (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