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逸枫:广东地产政府债务7500亿怎么还?


谢逸枫:广东地产政府债务7500亿怎么还?

   导语:广东省审计厅11月28日提交给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的一份《关于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广东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7502.9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末余额与本级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5.73%,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后债务率为64 .22%,低于多数国家确定的100%的控制标准,广东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报告中也提到,过半市县债务是靠土地出让收入来“偿债”,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等。

   《报告》称,广东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在1997年、2008年两次金融风暴(危机)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为完善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推动珠三角一体化进程提供支持,如截至2010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投向交通运输和市政建设资金合计3827.71亿元。但广东省审计厅厅长蓝佛安表示,审计中发现广东省部分地区、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如广东有7个市本级和5个县(市、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多数国家确定的100%的控制标准;截至2010年底,有20个市级政府和57个县级政府合计1802.12亿元的债务余额,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等。

   作为投入最大头的交通运输,偿债能力却不足。2010年,部分市县交通运输部门为偿还到期的政府担保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借新还旧21.51亿元、财政部门拨款2.5亿元,表明部分地方政府担保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已转化为政府直接偿还的债务。此外,部分普通高校和地方医院通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截至2010年底,全省有负债的高校和医院中,有5所地方所属普通高校和23家地方医院收不抵支,存在债务偿还资金缺口。

   《报告》还显示,在审计中还发现部分政府性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不规范;部分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等问题。今年5月份,国家审计署曾发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为10.72万亿元,但广东省这一数字一直未对公众透露,以广东省经济总量来看,他本人认为7502.96亿元这个数字看起来要更靠谱一些。对于目前的债务是在“风险总体可控”的说法,报告分析总体过于乐观”。报告中提到,广东有7个市本级和5个县(市、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多数国家确定的100%的控制标准,这确实是比较危险,但其实这也是个伪命题,因为地方政府是不可能破产的,也不是真正的法定责任人,如果地方政府还不起钱,那最终肯定是省政府来还钱。

   广东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分布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当。省本级和珠三角9市的政府性债务余额6550.24亿元,占87.30%;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12市的政府性债务余额952.72亿元,占12.70%。

   今年3月到5月,广东省审计厅会同国家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和驻深圳特派办,省本级和珠三角占“大头”,对广东省本级、21个地级及以上市和121个县(市、区)三级地方政府债务进行了全面审计。此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涉及1281个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241个融资平台公司、2055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144个公用事业单位、801个其他单位、12920个项目,共38545笔债务。《报告》显示,7500余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891.76亿元,占78.53%;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897.76亿元,占11.96%;其他相关债务余额713.44亿元,占9.51%.

   从举借债务的层级看,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省本级861 .35亿元,占11 .48%;21个市本级4215 .65亿元,占56.19%;121个县(市、区)2425.96亿元,占32.33%.从举借债务的区域分布看,广东省本级和珠三角9市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6550.24亿元,占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87.30%;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12市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52.72亿元,占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12.70%.

   从债务支出投向看,2010年底已支出的政府性债务余额6189.62亿元中,以市政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土地收储三项支出为主,分别为2599.46亿元、1228.6亿元、845.62亿元。三项合计4673.34亿元,占75.5%.除此之外,用于农林水、教育、乡村公路及桥梁、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业及其他支出1516.28亿元,占24.50%.报告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已支出的6189.62亿元政府性债务,有4673.34亿元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土地收储三项支出,占比逾75%。

   其中,截至2010年底,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投向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及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民生方面共计336.09亿元。这些举债投入,对加快或提前实现改善民生目标和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偿债期限看,未来五年已进入还债高峰期,2011年至2015年到期债务占债务余额的六成。从债务来源看,来源于银行贷款6314.89亿元,占84.17%;来源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584.05亿元,占7.78%;来源于发行债券382.90亿元,占5.10%;来源于上级财政转贷221.12亿元,占2.95%。在偿债方面,六成债务要在五年内偿还。2011年到2015年到期应分别偿还1467 .61亿元、898 .6亿元、696.36亿元、768.82亿元,607.16亿元,分别占2010年底债务余额的19 .56%、11.98%、9.28%、10.25%和8.09%,2016年及以后到期应偿还3064 .41亿元,占2010年底债务余额的40.84%.

   审计发现7个市本级、5个县(市、区)政府债务率高于控制标准;5所高校、23家医院借新债还旧债。截至2010 年底,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7502.96 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891.76 亿元,占78.53%;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897.76 亿元,占11.96%;其他相关债务余额713.44 亿元,占9.51%。从举借债务的层级看,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省本级861.35 亿元,占11.48%;21 个市本级4215.65 亿元,占56.19%;121 个县(市、区)2425.96 亿元,占32.33%;从举借债务的区域分布看,省本级和珠三角9 市的政府地方性债务余额6550.24 亿元,占87.30%;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12市的政府性债务余额952.72 亿元,占12.70%。

   从债务来源看,来源于银行贷款6314.89 亿元,占84.17%;来源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584.05 亿元,占7.78%。从债务支出投向看,2010 年底已支出的政府性债务余额6189.62 亿元中,以市政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土地收储三项支出为主,分别为2599.46 亿元、1228.26 亿元、845.62 亿元,三项合计4673.34 亿元,占75.50%。

   部分地区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截至2010年底,有20个市级政府和57个县级政府合计1802.12亿元的债务余额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报告指出,我省现有7个市本级和5个县(市、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多数国家确定的100%的控制标准。

   884亿政府债,以土地开发偿还本金。明年开始还本,利息支付由市财政给予补助。今年3月,申办亚运前广州市历史负债近500个亿,至目前广州市政府需要还本付息的债务是884亿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广州市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非经营性项目)的债务是884.14亿元,其中,市城投集团747.77亿元(含准备移交的项目共计329.14亿元,包括年票制项目234亿元、原涉水项目57.14亿元和新光快速路一期38亿元);市水投集团136.37亿元。市城投集团非经营性项目债务747.77亿元和市水投集团非经营性项目债务136.37亿元,两项债务的利息支付由市财政给予补助;本金偿还由市财政将该集团上缴的土地储备开发收入剔除法定支出后,安排给该集团用于还本。由于这两项债务2012年才开始还本,因此今年市财政没有安排还本资金。

   2010年广州市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213.9亿元,占当年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1398亿元,包括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下同)的比重为15.3%。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103.4亿元,占预算内财政收入(659亿元)的比重为15.6%。

   从财政收入情况看,主要有这些问题:一是广州市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仅增长2.1%,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41.4个百分点,相对于亚运前的较快增长明显放缓,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有所减弱。二是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下降5.7%,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利润下降18.9%,企业效益有待提升。三是原材料价格上涨、错峰用电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四是欧美债务危机可能对广州市进出口企业产生较大影响。五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人所得税收入。六是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将在下半年进一步显现。另外,今年省里对广州市实施新的财政体制,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4税的省市共享部分的分成比例,由原来的4:6调整为5:5,受此影响,广州市上半年一般预算收入规模减少37亿元,预计全年影响将超过70亿元。

   报告称,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末余额与本级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5.73%,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后债务率为64.22%,低于多数国家确定的100%的控制标准,广东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此外,截至2010年底,全省省、市、县三级政府共设立融资平台公司241家。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859.53亿元,占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38.11%。审计发现,部分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不规范,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弱。有39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注册资本金不到位、虚假出资等问题,涉及资金13.56亿元。未来广东省将从严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结合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长效管理机制,并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