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移民垦植对鄂西北地区环境的影响
——以十堰市为例
王肇磊,贺新枝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湖北十堰442000)
十堰(郧阳地区)位于湖北西北部,东与襄樊接境,西与陕西安康地区交界,南与神农架林区、重庆市的万州区相连,北与河南南阳市、陕西商洛地区毗邻。全市辖五县(郧县、郧西、竹溪、竹山、房县)、一市(丹江口市,古称均州)、两区(张湾、茅箭)。在明清时期被称为“三边之区”,也是历史上著名的人口移居之区。关于清代鄂西北移民与环境之间关系的研究,目前还未进行过系统的探讨,只有个别学者作了一些尝试。目前,笔者仅见彭雨新、张建民两位先生在《明清长江流域农田水利研究》一书中,涉及到了鄂西北地区的环境问题,但没有进一步深入下去,其他学者只是在论述时提及到了一些相关问题,没有进行专题研究。因此,对清代移民与鄂西北环境关系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还是有必要的,故本文拟从清代移民鄂西北之缘由、移民垦植对土地森林资源的破坏、产生的严重后果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求方家斧正。
一、清代移民鄂西北之缘由
鄂西北地区之所以在清代成为大规模移民移入区,首先归因于良好的生态环境,直到清初康熙年间,鄂西北仍是森林密布,“三省老林,就其最深广者而言,楚则二竹(即竹山与竹溪县)、兴(山)、房、巴(东)、归(州),环绕数百里也,……蜀秦连界,则巴山界岭绵长数百里也。”[1](《艺文》卷14,《老林说》)这为当时移民提供了一个比较理想的生存环境。其次,在明清时期引入的玉米、红薯、马铃薯等作物突破了地域、生产条件的限制,可于贫瘠的高山之上种植,且产量较高,深受百姓欢迎。“郧阳亦崇山峻岭,平畴水田十居一二,山农所恃以为饔飨者,麦也、荞也、粟也,总以玉粟为主。……近日遍山漫野,皆是苞谷,种一收千,其利甚大……故夏收视麦,秋成视苞谷,以其厚薄,定岁丰歉。”[1](卷8,《民食》)能为移民迅速提供生存、发展所需的基本食物来源。再者,鄂西北地区在此时尚属地旷人稀,能为移民提供足够的生存空间。康熙十九年,郧阳府的总丁数为5020丁(约计19644人),[2]( P406)与明万历年间29287丁(计114603人)相比,减少了24267丁(约计94959人)。[3](卷六,《户口》)人口减少也使土地大量荒芜。鄂西北地区的耕地面积由万历年间郧阳府原额田地为49268顷36亩,[4] P122减少到康熙十九年的4517顷74亩,[2](P406)一共减少了44750亩62亩。诚如包汝楫所言:“襄江(即汉水)道中,沿堤上下,芦荡不知几千顷,土色青黄相错,地形亦不漥,此吾乡腴田也。不知何故,弃不树艺,竟作樵渔汤沐邑。海内旷土总不如湖广之多,湖广真广也。”[5]究其实湖广旷地非指江汉平原,主要指鄂豫陕川边界的丘陵山地。第四,清政府为稳固政权,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如招徕移流开垦荒地、给予移民耕牛等生产物质、根据业绩给予官绅不同的奖惩等。政府积极的移民政策和较好的环境吸引了各路移民蜂拥而至。严如煜记述移民进入川陕楚交边山区的情况道:“流民之入山者,北则取道西安、凤翔,东则取道商州、郧阳,西南则取道重庆、夔府、宜昌,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6]根据有关资料记载,在清代中前期鄂西北地区共移居流移76万余人[2](P452)
二、移民垦植对土地、森林资源的破坏
在各地移民大规模开发垦植鄂西北山区的过程中,移民主要谋生手段是垦植无主荒地和林地。由于垦植主体及客观环境条件的限制,致使山区垦植、开发具有很大的盲目性、粗放性和不稳定性。“……遇有乡贯便寄居写地开垦,伐木支椽,上复茅草,仅蔽风雨。皆杂粮数石作种,数年有收,典当山地,方渐次筑土屋数板,否则仍徙他处。故统谓之‘棚民’” [6]进入山区的移民,除少部分外,绝大多数是破产或半破产农民,他们生活贫困,辗转流徙,没有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同时缺乏稳定的心理状态,他们在迁徙过程中,不一定都有具体明确的目标,而是“依亲傍友,垦荒种地”“亲戚族党,因缘接踵,聚族于斯。”[7](卷14,《风俗》)
移民垦植山区,绝多实施粗放的经营模式,古老的刀耕火种型原始农业道路在这里延续。主要表现为伐树焚草,耕而不养,纯粹以不断扩大垦植范围,更换耕作空间来获取生产能力的途径。史载“开山之法,数十人通力合作,树巅缚长絙,下缒千斤巨石,就根斧锯并施,树即放倒,本干听其霉坏,砍旁干作薪,叶枝晒干,纵火焚之成灰,故其地肥美,不需加粪,往往种一收百。”[1](卷11)“每岁烧荒肥土,田不加粪,盖平地用水,山地用火,秋冬之时,顺风扬焰,四山常有。”[8](《风俗》)这种方法垦辟出来的土地,在初始三四年内,相当肥沃,收获亦丰。然而由于山地土层薄的特性和耕而不养的耕作方法,“至四五年后,土既挖松,山又陡峻,夏秋骤雨冲洗,水痕条条,只存石骨,又需寻地垦种。”[9](P313)通过不断更换垦种土地、扩大垦植空间来谋取种植效益,实际上是走上了一条掠夺自然资源的生产道路。在这一垦植方式之下,与耕地面积扩大相对应的是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大片森林地带的消失。对此,有关文献中亦有不少记载:
竹山:“近则五方聚处,渐至人浮于土,木拔道通,虽高崖峻岭,皆成稼禾。”[10](卷7,《风俗》)
房县:“房县居万山中,林木阴森,刚卤交错。自国初以来,日渐开垦,小民择高陵大阜,凡可树艺处,几至无地不毛……开垦过多,山渐为童……”[11](卷4,《赋役》)
郧阳府:“旧传郧、襄上游大山长林……近日老林在郧阳者无多。”[1](卷11,《策略》)
移民过度垦植土地、开发森林的急功近利行为,对鄂西北山区的经济开发、资源的利用、生态的保护都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三、产生的严重后果
移民对鄂西北地区的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造成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一)是森林极其地表植被的破坏,必然会引起相应的水土流失。在生态环境中,森林居于核心地位,起着涵养水土的重要作用。鄂西北山区独特的自然属性,对严重的水土流失的发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如表土结构,“山中则不然,石杂土中,不相连属,夏秋之际,霖雨经旬,土成浮泥,力不能以缀石,巨石由山巅径滚而下。”[1](卷11)在这样的表土是极不利于垦植的。一旦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便一发不可收拾,土石泥沙俱下,愈演愈烈。正是因为移民对森林大规模的掠夺性垦植,才造成了鄂西北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
郧西:“先是山有林木,及时疏浚,居民安堵。其后,因民图利,陆续开垦,锄种麦黍,骤雨淋冲,则石泥滚壅,年复一年,失于浚导,以致漫没为害。”[12](卷18,《艺文》)
房县:“山地之凝结者,以草树蒙密、宿根蟠绕则土坚石固。比年来开垦过多,山渐为童,一经霖雨,浮石冲动,划然下流,沙石交淤涧溪填溢,水无所归。”[11](卷4,《赋役》,“查核民田被水漂没议”)
又云“岩溜山溪,源流不远,秋霪夏潦,冲没犹多。”[11](卷2,《水利》)
严如煜对川、陕、楚三省交界山区的开发状况进行考察后,指出了其中症结:“挖土既松,水雨冲洗,三四年后,辄成石骨。”[1](卷11)
大面积严重的水土流失,除了致使山地本身“沃土无存”,不能继续耕种外,还产生了广泛的消极影响。
其一,流失的沙石祸及邻近的平地良田,变沃壤为硗瘠沙地。史载“(洪)水无所归,旁啮平田,土人竭力堤防,工未竣而水又至,熟田半没于河洲,而膏腴之壤,竟为石田。”[11](卷4,《赋役》,“查核民田被水漂没议”)山中平坝区的农田,冲淤现象犹为明显。又如咸丰三年六月,郧西天河、泥河、板桥等地良田被大水冲压而绝收。[13]( P72)
其二,淤塞溪涧河流,摧毁水利设施。竹山县山区虽经过移民垦植后,以至“高崖峻岭皆成禾稼”,但“每秋后必荷锄负笼修治堤防,兴工累百。或值夏日霖雨,溪涧涨溢,则千日之劳,一时尽废。”[10](《风俗》)同府的郧县,与其也大致相类:“崇山峻岭,水险滩高。农民服田力穑,较他处尤为勤苦……而水利之难,奚啻倍蓰。近山则渠路易塞,滨河则洪水易刷。”[14](卷2,《风俗》)“其沙石往往灌于渠中,非冲坏渠堰,即拥塞渠口。”[1](卷8)更有甚者湮废灌溉设施。如郧西“千工堰”自明末屡受洪水侵袭,随经康熙、乾隆两朝数次修复,于嘉庆五年因大水冲毁而无法修复。[13]( P363)
其三,包括鄂西北在内的汉水上游因水土流失淤积的影响,甚至波及到汉水中下游及长江,危害深远。时人指出:“襄河(即汉水)河底从前深皆数丈,自陕省南山一带及楚北之郧阳上游深山老林尽行开垦,栽种苞谷,山土日松,遇有发水,沙泥随下,以至节年淤垫,自汉阳至襄阳,愈上愈浅。……是以道光元年(1821)至今,襄河竟无一年不报满溃。”[15](乙集,卷2)后来的有才华的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魏源(1794-1856)以及人口问题敏锐的评论家汪士铎(1802-1889)都曾考察过这一问题。①(P26-28)
(二)是移民对鄂西北森林、土地资源的掠夺性垦植,不仅破坏了地表植被,引发水土流失,而且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灾难。下面以竹溪县为例说明。
1671—1833年竹溪县水、旱、饥荒等灾害一览表
时 间 |
自 然 灾 害 记 录 |
时 间 |
自 然 灾 害 记 录 |
1671年 |
大水,禾稼屋舍漂没 |
1788年 |
大水 |
1690年 |
自夏徂秋大旱 |
1794年 |
夏五月,大雨溪涨,沿河市房多漂没 |
1725年 |
大水一月,房舍民田皆淹没 |
1812年 |
夏五月,大水入城;六月,复溢,历3日 |
1773年 |
山水发,田土多冲淤 |
1813年 |
五至六月不雨;七至八月,连雨40日,高下无收 |
1778年 |
大旱 |
1814年 |
大饥,草木食尽,民多饥死 |
1779年 |
大饥,斗米千钱 |
1822年 |
五月,大水 |
1780年 |
饥 |
1826年 |
水涨溢,近河民舍倾圮,禾稼皆冲淤 |
1784年 |
旱 |
1832年 |
七月,大雨7昼夜,田地无收 |
1785年 |
大旱,溪流皆断,民荐饥 |
1833年 |
春,大饥,人相食,死者无算 |
资料来源:(同治)《竹溪县志》,卷16,《水旱》。
由上表可看出,竹溪在18世纪中期以前,水、旱自然灾害发生的次数很少,频率很低,但从18世纪中期起,自然灾害发生的次数急剧增加,发生的频率迅速提高,达到每4年1次。这正好说明:此时恰恰是移民垦植活动展开的高峰期。也为森林大量消失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另外,我们从《郧西县志》中也找到了类似的有力证据,该县有清一代有记录的水、旱灾害共计42次(水灾26次、旱灾16次),其中清初至18世纪中期的百余年间,发生了水旱灾害10次;以后160年间则发生了32次,频率也由1次/10年剧增到1次/5年。[13]( P71-72)在同治《郧阳志》中亦有大量的因灾蠲免的记载,也反映了当时自然灾害频仍的现实。[16](卷4,《蠲政》)
移民垦植,不仅为自己带来了严重的自然灾害,而且给汉水中下游流域制造了严重后果。在上游山区垦植的影响下,汉水流域从18世纪中期开始进入水灾频发时期(见表2)。
嘉庆元年——宣统三年(1796-1911)汉水洪水频率表
时 期 |
洪水次数 |
洪水间的平均间隔 |
时 期 |
洪水次数 |
洪水间的平均间隔 |
1796-1820 |
6 |
4.17 |
1862-1874 |
8 |
1.50 |
1821-1850 |
16 |
1.88 |
1875-1908 |
14 |
2.43 |
1851-1861 |
7 |
1.43 |
1909-1911 |
2 |
1.50 |
资料来源:1937年《湖北省年鉴》第90—98页。
根据汉水洪涝的一套独立的数据(上表),即便在清初的记录可能略有夸大,在清晚期的记录又有更严重的遗漏,但仍可以据此做出在清中晚期汉水流域水灾发生次数急剧增加的明确结论。究其原因,除了大气环流变化导致局部地区气候环境恶化的因素外,还与川陕楚交界山区森林植被遭到破坏密切相关。
(三)破坏了鄂西北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随着森林植被的消失,以林地为活动平台的那些动植物也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动植物数量急剧减少,甚至有的物种灭绝。竹山“以前林木盛而禽兽多,农隙之时居民猎取鲜肥……今则山尽开垦,物无所藏,猎者亦罕见。”[10](《风俗》)竹溪“在昔,荒山丛杂,兽类颇多。今山木伐尽,亦不多见。” [7](卷15,《物产》)郧属其他地方亦如此,“昔年林丛箐密,家畜而外种类甚繁,今则人逼禽兽,凡锦鸡、白雕、虎、豹、狐狸、豺狼、皆失所藏。”[16](卷4,《物产》)现仅存于四川、陕西的大熊猫,在19世纪还曾栖息于鄂西北山区,随山竹大面积的消退而最终消逝在鄂西北的历史舞台。②
综上所述,鄂西北地区环境的恶化与移民对地表植被大规模垦植是密不可分的。移民为了自己的生存,不知道森林植被保护山区的重要性,对森林资源和土地资源采取了掠夺性开发的生产方式,极大地破坏了地表植被,从而打破了山区脆弱的生态平衡。从此,鄂西北地区各种自然灾害频繁,给当地社会乃至其他相关地区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到了清代晚期,鄂西北就逐渐成为移民移出区,这与当地自然环境的恶化是有极大关系的。
[注释]
①魏源《古微堂外集》(光绪四年刊本)卷6,第5—6页记载:“且湖广无业之民,多迁黔粤、川陕交界,刀耕火种,虽蚕丛峻岭,老林邃谷,无土不垦,无门不辟,于是山地无遗利。……山无遗利,则凡菁谷之中,浮沙壅泥,败叶陈根,历年壅积者,至是皆产掘疏浮,随大雨倾泻而下,由山而溪,由溪达汉、达江”;汪士铎《乙丙日记》(北平1935年版)卷3.
②乾隆五十年(1785年)《竹山县志》卷11《物产》载有貘、猿等动物,同治四年(1865年)的县志所载仍有貘。据文焕然在《中国历史时期动物与植物变迁研究》(重庆出版社,1995年)中考证:志中的“貘”即是今天的大熊猫,在19世纪中叶以后,竹山一带仍有大熊猫分布,但不久就消失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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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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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清]杨延烈.房县志,同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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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清]周瑞.郧县志,同治[M].
[15][清]林则徐.林文忠公政书[M].光绪五年.
[16][清]吴葆仪.郧阳志,同治[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