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的一位撰稿人称之为亚马逊(Amazon.com)“很少发生的战略失误。”《纽约时报》的一位博客作者以“亚马逊否认自己存在一个小小的经营问题”(Amazon Denies It Has A Small Business Problem)为标题发表文章。
亚马逊上周六推出了“侦查临近地区商店价格”式的促销活动(如果你未曾听说过的话,我在此简单介绍一下:如果消费者在当地实体商店把某款商品的价格输入到亚马逊的“比价”智能手机应用程序中,并转而向亚马逊购买该款商品的话,那么亚马逊会给消费者提供95折优惠)。传统的实体零售商、媒体以及在参议院小型企业与企业家委员会(Senate’s Small Business and Entrepreneurship Committee)职位最高的共和党人、来自缅因州的参议员奥林匹娅·斯诺(Olympia Snowe,注:她是该委员会的副主席)对此纷纷表达愤怒之情,而上述两位媒体人今天对这些众怒做出了反应。
当然,对此出现了大量负面反应。甚至在Facebook网站上出现了一个“占领亚马逊”的页面。但一直密切关注互联网销售税征收之争的我对此骚动并不感到惊讶,而且我也很难相信,比我更聪明的亚马逊高管们会对此感到意外。实体零售业的大批游说及公关组织早已处于“一级战备状态”。
所以我将坚持自己上周六提出的观点:亚马逊这一“胆大妄为”的促销活动为其“比价”手机应用软件产生了巨大的免费宣传效果,而且如果这些“众怒”反应促使国会尽快通过一项法律,使各州能够迫使互联网零售商向消费者收取销售税,那也对亚马逊有利。
怎么会这样呢?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如果没有国会的批准,各州都不能强迫零售商向消费者收取销售税,除非该零售商在该州设有实体经营设施。但亚马逊在全美各地设立越来越多的实体“配送中心”,这意味着无论国会是否采取行动,该公司都很快就得向更多的消费者收取销售税。(亚马逊目前只向堪萨斯州、肯塔基州、纽约州、北达科他州及华盛顿州的居民收取销售税,因为它已把旗下仓库归到与零售业务不同的另一个子公司名下,并声称这种公司结构使它能够避开有关存在实体经营设施就要收取销售税的规定。美国各州及法律专家对此表示异议。这个子公司游戏就快玩不下去了。)
亚马逊早已同意明年9月份开始向加州消费者收取销售税。而本月初,亚马逊设有四个配送中心的宾夕法尼亚州表示,从明年2月1日起,该州将开始执行新规——要求在宾州存储商品的互联网零售商向消费者收取该州的销售税。
这不仅会对亚马逊造成打击,而且对那些使用亚马逊配送服务的零售商也造成打击(小型零售商把他们一盒盒商品运到亚马逊的仓库里,并向这家互联网巨擘支付储存、运输及包装费用。约有200万家商户通过亚马逊贩卖商品,然而亚马逊并没有透露有多少家商户在使用其配送服务)。
总而言之,亚马逊自成一格。其他纯互联网零售商并没有自己的实体设施网络。如果亚马逊及使用其配送服务的零售商户必须向消费者收取销售税,而其他纯互联网零售商不必收取销售税的话,那么亚马逊之类的互联网零售商将和现在的大型实体连锁店一样,因要向消费者收取6%至10%的各州销售税而处于劣势(百思买及沃尔玛对各自的互联网销售收取销售税,因为它们也有实体商店)。
亚马逊目前支持有关立法,使各州能够迫使那些没有实体经营设施的互联网零售商,也就是它的竞争对手,向消费者收取销售税。
正如电子港湾(eBay)联邦政府关系高级总监布莱恩·比隆(Brian Bieron)上个月所说,亚马逊高管们“从来没有停止考虑各种使税收制度尽最大程度有利于他们商业模式的方法。”或者,现在看来,他们也从来没有停止考虑各种为他们具有竞争力的商品价格获得免费宣传的途径。
亚马逊“比价促销”惹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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