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为啥要给黑社会当“保护伞”?
据2011年12月15日新华网报道:湖南湘潭黑社会团伙花了900万行贿当地领导,引发当地官场地震。
报道中我了解到,黑社会团伙被铲除后,相继有当地的时任湘潭市公安局副局长蔡亚斌、刑侦支队支队长王宁、刑侦支队扫黑大队大队长张新强、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刘巍,还牵出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符咏梅,湘潭市公安局原局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黄桂生。
看过相关报道之后,我不禁要试问:公安局长都能被钱拉下马,去卖命给黑社会充当“保护伞”,黑社会团伙能不猖狂吗?
身为农村80后村官,生活在农村,长大在农村,工作在农村,对社会没有太大的见识,因为喜欢每日浏览网络新闻写时评,凭我直觉,我敢说这样的一句话:全国各地,哪个地区只要有黑社会团伙的长期存在,哪个地方的公安系统肯定就会有问题。
公安局长与黑社会本应是社会的对立面,水火不容的,那为何还要去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呢?
这无非就是私利在作怪,公安局长也是人,但人和人是有区别的:
有些人走到公安局长的位置,会尽已社会之责,管好社会的不良风气,先已后人,在关键时刻会挺身而出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保障人民百姓的生命财产。
但有另外一些人,当了公安局长,也是贪生怕死,见利忘义的,总是将个人的私利放在天下民众利益之前,权为已用,欺软怕硬,作威作福于我们的人民。
一个地区的公安局长只要被黑社会团伙拉下马,遭罪的永远是我们的人民百姓。
公安局长给黑社会充当“保护伞”,实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哀,为了让我们天下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幸福生活,希望打黑风暴来的更猛烈一些吧!(冯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