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之路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今年食品安全问题频频爆发,国内似乎正在掀起一场集中披露食品安全问题的“扒粪运动”。“三聚氰胺奶粉”的阴影,深深地笼罩在老百姓头顶、“瘦肉精猪肉”跑出来,接着“地沟油”明目张胆地流入餐桌还未找到对策,“染色馒头”就铺天而降,劣质粉条、牛肉膏、毒豆芽等也纷至沓来,无不令人触目惊心。人人“谈食色变”。我们似乎进入“易粪相食”、相互投毒的时代。

食品安全事件不处理好,将影响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同时影响国家的形象,影响政府的权威性及公信力,影响公众的健康。所以不得不拷问我国的监管体系,以及探索国外的监管机制。为我国的餐桌打响这场保卫战。

 

二、我国“餐桌保卫战”失败的原因

 

1.“作战”缺预防

预防没有做好,就是打一场没有准备的仗。首先,缺预先保障制度,政府监管部门都在跟着媒体指引的方向走,哪里出了问题,监管部门就马上到哪里去查。再次,缺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多发的最大问题在于日常监管的缺失。我们监管只是按部就班,对每个品种进行抽检,按照国家标准检测,并下合格与否的结论。第三,缺对风险信息的把握,所以没有及时公布风险信息或开通咨询渠道,总之我国缺乏一整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2.“作战”被动

政府被动监管,在食品安全监管并不是举一反三,而是一再地“就事论事”。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患上了严重的媒体依赖症。没有全程管理理念。只重视终端产品的检测。是对样品负责,无法达到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

食品行业诚信体系缺失。企业自律低,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不少企业逐利的冲动远大于对道德、良心和诚信的坚守。不顾长远发展,无责任,道德滑坡现象严重,潜规则盛行。

消费者缺乏理念,要让全社会都能认识到食品安全是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采取举报和投诉,不仅仅是个人维权,更是一种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行为。可是近期,就食品安全问题随机抽选了500户居民家庭进行问卷调查。仅22.8%的被访者选择到工商部门投诉。要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很重要。

 

3.“作战”不明确

 

监管体系的主体不明

监管单一,缺乏监督。以政府主导的监管模式。有种既当运动员也当裁判员。在垂直管理与地方管理上都还存在争议。可见我们的监管模式弊端所在。同时可以看出部门之间缺乏权力部门的监督,更缺乏其他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的监督。

“九龙治水”,缺乏协调。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众多,且职能交错,衔接不畅,难形成合力,易出现“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现象。导致薄弱环节很多,真空监管很多,责任推诿很多,且过多的监管环节也易滋生“权力寻租”,不利于守法企业的发展壮大。

 

“敌人”不明确:

“劣币驱逐良币”。现阶段我国食品产业的突出特点是食品生产单位巨大,生产方式落后,存在小、散、乱现象,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和执法不严等原因,大量的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处在法律监督的“盲区”。这就造成了食品市场已经演变成了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真正违法企业却得不到严惩。留下侥幸心理,对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利。

力不从心。农村各种养殖户有2亿多,销售企业430万多家,餐饮单位210多万家,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难以计数。种植、养殖环节是一家一户的分散养殖,监管对象的庞大数量增加了监管难度。这也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巨大挑战。

 

4.“作战”武器不先进

信息的封闭及散乱。导致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缺乏信息资源。就集体性中毒事件都普遍存在。民间的“掷出窗外”资源库出世就被利用同时让监管部门反思。可以知道我国食品信息的畅通方面以及消费者的知情面严重不足。

信息达不到共享,虽然社会上其他途径的信息很多,都是凌乱散点的,自己有一个信息发一个,没有起到预防措施。以至于导致监管的“马后炮”?“运动式”的作战方式?这样的意义不大,效果不高。

一个完整的数据库是需要公开性和透明度,是立标准创新技术管理,监管管理的重要计划,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预警的一个有力支撑。对存在的,和如何规避隐患等起到很大作用的。

 

缺技术标准与法律规范,标准缺失。掺杂、掺假食品市场泛滥,这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着“散”、“乱”、“差”等问题息息相关。近期的乳品标准问题的争论推向风头。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存在着滞后性,中国的标准被指内外有别等。

法律法规不完善。震慑不了食品安全领域的不法分子。守法意识差,法律的认知比较低。很多犯罪者居然不知道自己是违规作案。打击力度欠缺,起不到严惩的威震性,使犯罪更加猖狂。导致违法犯罪案件直升。

 

5. “作战”缺“军师”及“三军”

无专业领域人员“参战”。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是一个虚体,因此食安办也应是虚体,即使目前获得新的职责,增设机构,其人员力量和处理食品安全的经验仍然不足。成立的时候轰轰烈烈,作战的时候就沉默是金。正面的回答,公布的机构却很少。

缺乏监管资源。监管资源需求大于供求的市场。政府主导的监管模式,由于我国企业分布模式,企业数量,企业处于粗放型,掠夺式的发展运作,导致政府监管资源有限,压力大。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

 

6. “作战”缺追踪总结

公布信息没有发布及时,导致的后果也不堪设想,缺乏权威信息的发布,发生事故总是让公众去猜测,去揣摩,陷入一种恐慌,迷茫状态,也没有正面的权威信息发布出来,要么就是消息的姗姗来迟,没有指导性、及时性。

召回、追溯制度上,无监督明确过程。对于召回,退货、换货、处理结果等存在不透明。

对于事故的发生,追溯制度如不完善,企业的不合格,导致监管的漏洞也是一方面,这方面的责任一般也是一个问号结束。缺乏系统分析危害,研究,以便控制事故的蔓延。作战结束一般就是偃旗息鼓,缺乏研究的态度。

 

三、国外食品监管体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主要由多个政府部门和其他民间机构组成,基于科学、风险管理、全程管理是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核心内容。最大特点是美国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可能并存的缺陷,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引入了公众全面参与监督的社会监管模式——第三方监管。芬兰:建立“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链。食品安全从源头抓起。法国:全程管控确保食品安全,政府企业相配合监督食品安全。英国:不受干预的独立机构确保监管权威。

虽然欧美等发达国家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时具有不同的特点,其特点和优势主要在:监管有独立监管机构!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监管工作公开透明。因此,各相关管理部门能够明确分工、积极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全面参与食品安全监控,最终达到到位的监管。

我们借鉴的只是“方法论”,具体还要依据我国的国情。针对我国当前的监管模式,我国应该建立一个高效、协调、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消除近10个部门多头执法、责任不清的弊端。

 

四、改变中国监管“作战”方式:启发民间第三方监管机构力量

中国食品完全处于一滩死灰中,在这种市场恶性竞争中,要复燃还需要激励市场机制。监管的部门,还是要多开通一些渠道,把民间力量开发出来,化被动的局面(企业追利,政府追业绩,消费者无奈的,民间监管机构着急)为主动,发挥监管者主观能动性才是根本之道。由于参与食品的人、财、物缺口,所以需要充分利用社会专业资源。----民间第三方监管服务机构。

 

1.完善“武器”

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

“安全标准”应是用来保护食品和民众健康的一把尺子。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食品安全法规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也应该让更多的社会食品专家参与进来,这样更透明,公众才没有疑惑。才相信标准不是被“利益集团”绑架。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有效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为制定监管政策、检测标准以及质量认证等工作提供了依据。中国的食品安全体制不是出台一部《食品安全法》来弥补《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的不足,而是要重构一种新的权利分享观念。

食品标准往往处于动态更新中,政府监管部门、第三方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有较好的联动机制。英国、德国等都有相应的独立研究机构,经常能早于政府部门发现一些食品安全风险,并提出独立的研究报告。(形成联动机制,促进机制。监督机制。)

 

2.风险管理

“预防”,即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潜在的食品安全威胁拒之门外。只有通过对该问题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才能更好地制定管理战略与具体方法,从而解决该食品安全问题。

 

整合各方面的社会信息资源,建立食品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并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当潜在风险发生或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权威渠道向公众发布,以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同时也避免信息不明造成的恐慌。

 

加强风险信息的公开、交流、与沟通网络。对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了重点监督,从薄弱的环节着手,明确哪个监管的重点、重点品种领域危害分析属于重灾区就特殊对待。特殊的事情特殊处理。比如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以及原辅料,那么我们就加强添加剂的管理标准,加强源头控制。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食品涉及面太广,工作难度非常大。要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预防”,仅靠有限的政府监管资源可能无法实现目标,应鼓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信息发布做到更加可信公正。如果政府单方面存在信任危机,也可以借助第三方,以达到真正的公正。

这减轻了政府监管的难度和压力,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也提升了食品安全。

 

3.实行全程管理

现阶段监管机制是单一的,条条块块监管。监管效能低下。监管资源、能力与实际监管工作任务显得很不相适应。需要进行合并、简化、协调、统一。加强源头控制,过程管理,终端管理的衔接。同时实现透明的监督机制。根据我国社会制度,市场经济建设模式,建立相对科学的监管模式

可协调的,创新监管方式。

政府需要的转型职能,制定合适的法规及标准。监督企业按照这些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进行食品生产,并在必要时采取制裁措施。

可持续的、资源节约型管理模式。

产品资源:加强种植养殖基地规模化,,通过这种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来推动各项蔬菜安全标准的执行,实现蔬菜产品的安全。基地化生产管理使得各种监管措施更容易实现,更方便操作。因此,加强初级农产品的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源头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

管理资源:重视消费者与市场的力量。民间组织和中介机构在制定相关标准、开展产品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宣传和信息收集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应该支持鼓励这方面的机构成长。

对食品领域不断的研究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一方面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使它与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考核相结合,另一方面是将更大精力用在产业链的控制上。采取进驻饲养场、食品生产企业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从而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教育培训机制。我国由于政府的监管资源有限,可以由民间的专业团队进行消费者教育,对从事食品有关的单位企业等进行专业的培训,教育知识。保证了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获知。知情权等等。如有必要可以把与食品相关专业设立专门课程。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意识。知识的普及很重要,当然从教育入手。

 

4.实行监督管理

一个完善的监管机制,必须对监管者给予再监管,监管者本身也要接受各方监督。这种监督来自另一个最广大同时也是基础最深厚的监督主体,即由消费者、市场、社会本身构成的权利式监督。

大力推广第三方监管模式,培育具有一定专业水准、资质、独立并且中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并不是仅仅对上司机构负责,更要对广大公众负责,因此,要呈现一种更为透明的机制状态,接受更为民主和广泛的监督和质询。

 

充分发挥其食品行业自律的监督者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作用,有效地减轻了政府的监管压力。强化行业的食品安全与管理。同时重视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法规、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确保其工作能真正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而道远、需要齐心协力:媒体的曝光,消费者的维权举报,行业协会的积极参与,第三方机构的配合政府作战。公共维护食品安全。把这种体系发挥到极致才是最大的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