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轮“土地确权”工作的局限性


最近一轮“土地确权”工作的局限性
 
在最近几年,大陆有关机构花了一些时间和精力搞土地登记,据说主要是为了搞清楚还有多少土地资源,当然还包括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等目标追求。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的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达到上述目标并不难,问题是,即便是达成上述目标,对于整个大陆经济金融又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没有完全落实到每一个农民(农户)名下的时候,只要农地产权虚置的局面得不到根本的改观,强行征地还会继续,征地之后撂荒还会继续,形形色色的侵权行为还会继续。
在土地确权问题上,大陆目前所需要的绝对不是小打小闹的、慢慢吞吞的、形式主义的工作,而是需要一场有深度的土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