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小吃在全国到处开花,有的城市一条街道上甚至都有数家沙县小吃点,沙县人的勤劳加之沙县小吃的美味让沙县人收获了不小的财富。
晚上9点多,到街角的沙县小吃店吃了一碗馄饨,喝一盅炖汤,热热乎乎地回来继续爬网,心满意足。用的陶盅上有“沙县小吃”的标志,老板说餐具都是从老家寄过来的。付钱的时候笑着对总经理兼店长兼厨师兼店小二兼出纳兼洗碗工的老板娘说:你们要发财咯。沙县小吃要上市了。老板娘愣愣地用不知道是不是沙县的福建口音说:发什么财?日子过得去就好了。
一个市场,对资本来说有一个容量的问题,很多民生基本需求领域,尤其是民视为天的食的方面。中国是一个美食之国,全国各地到处都有颇具地方特色的各种美食小吃,这些小吃之所以能遍地开花,就是因为其“小”,进入门槛低,本地居民按照日常家庭饮食的做法,投入些许资金就可以开业大吉了。
沙县小吃这种微型企业,正如大家所看到的,通常是夫妻店,母女作坊。其面对的消费群体是普通老百姓,是日常消费,所以,它的这种市场定位,是其生存的基础,也是限制其扩张的篱笆,如果有那个沙县小吃店的夫妻掌柜想把馄饨改造得如同麦当劳一样的档次,恐怕是市场定位错误,扩张之路凶多吉少,很难生存了。所以,它只能维持这种经营模式。
在这种天生长不大的经营模式下,店老板往往从老板到伙计一肩挑,既要当采买,又要当小工,既要当厨师,又要当跑堂,老板兼财务,工资利润不分家,是一个经济学上典型的“自雇佣”模式。但也有其从业之乐,不受人制约,自己管理自己,想做就做不想做随时可以改行。
也正因为如此,如果哪一家小吃店生意火爆,只可能引来附近多开几家的结果,而无法自己开出分店,因为能够在分店担当“店长”角色的人都可以自立门户。很多餐饮店的老板原来都有给他人店里当大厨的经历,都是“经理人革命”出来的。所以,这种微型企业里,内行是不会给外行打工的,老板想不兼职厨师都很难。
因此,要想把遍布全国的、具有强烈独立经营倾向的小吃店纳入到一个法人管理之下,沙县政府的想法显得太过天真。
教科书当中都说,发行股票的目的是筹集发展资金。开一家馄饨店需要多少资金?有必要向全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吗?有必要采取股权制度经营吗?
从中国公司上市的条件规定来看,公司上市股本至少是5000万,创业板没有明确要求但实际也差不多,而5000万差不多可以开数万家沙县小吃店了。事实是,沙县人到外地开沙县小吃店,没有一家是需要举债的,最穷的沙县人靠沙县政府资助的一千元启动资金也能把小吃店开起来。
如果沙县小吃要上市,《招股说明书》又该怎么写?写要把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发展沙县小吃,将其发展称为世界第一的小吃品牌?做和麦当劳齐名的跨过连锁餐饮企业?很难有人相信这种微型企业需要社会资金的帮助才能发展。连沙县小吃的经营者自己都不会相信。如果你借钱给街头小吃店的小老板,要么你是他的亲朋,要么你是在做慈善,投资谈不上,人家不必要负债经营让利于外人。
如果要上市,上市前的辅导该怎么进行?培训、资产重组、产权界定、账务调整等等,这些对于已经处在良好运营中的沙县小吃店会接受吗?有必要接受吗?这种IPO冲动,不是来源于企业的内部,而是外部生硬的强加。
沙县小吃如果真的上市,对中国股市的嘲弄意味或许更大一些。不过中国股市上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如果沙县小吃真的IPO了,其它各地小吃,什么兰州拉面、天津大麻花、西安葫芦头羊肉泡馍、新疆手抓饭烤羊肉串烤馕、上海生煎馒头、周口胡辣汤、洛阳烤红薯、孟州炸糖饼……皆可步其后尘,为中国股市的繁荣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了。中国N大菜系都可以如法炮制成立个“中国*菜”去申请IPO。
到时候我们或许会在大街上听到这样的对活:“老五,今天吃了点什么?”“没啥,几手‘蜀麻辣烫’。不过我把上周吃的‘河间驴肉’都吐出去了”。
更进一步,ZF也可以把“中国饮食”包装一下到海外版上市去,只是不知道届时遍布全球的华人餐馆会有几家愿意加入到这个“中国餐饮”公司旗下,接受“被上市”。
沙县政府鼓励资助本县居民走出去,到处攻城略地,每年12月8日的“沙县小吃节”也办的有声有色,这种做法非常值得赞赏,是一个为民造福的政策。沙县小吃遍地开花,说明这个模式路子走对了,走对了就没有必要为改革而改革把它弄到斜路上去。如果沙县政府真的硬要把一碗馄饨一盅炖汤整合上市,除了“利”字之外,除了“圈钱”之外,看不出还有什么企图。果真如此,沙县政府就偏离从政之道了。
过去我们是企业办社会,看来现在又要走回去,政府办企业了,一正一反性质都一样——政企不分家。如果IPO成功,以后沙县人民政府的牌子边上可以多挂一幅牌了:“沙县小吃公司”,县长的名片上也可以多缀一个头衔:沙县小吃集团总裁。
不知道沙县小吃IPO的申请中是如何表述将来的赢利模式的,也不知在证监会官员们那里,这事儿走到哪一步了。
中国股市是一个屡创奇迹的地方,一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