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公民权


农民的公民权
 
在聊天的时候,有人这样假定:如果现在所有处长以上官员的直系亲属全部是农民,那么,大陆政府会不会切实解决农民问题?
很多人的反应是:不会。
理由很简单,即使这些人的直系亲属是农民,他们中的大多数也会成为“特殊农民”,因为大陆社会就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特权社会,特权就是一切。
我倒是没有这么悲观。特权的确是存在的,但是,公民意识也在觉醒,农民的公民意识也在慢慢地觉醒。越来越多的农民要求有自己的公民权。
民国时期,黄炎培告诫子女:在中国历史上,农民从来没有对不起政府,但政府却对不起农民。大陆解放60多年,农民参与革命——农村包围城市——曾经被许诺会得到土地和农业生产资料,这是一笔期权交易。曾经,农民得到过他们想要的东西,但是,很快就被收回去了。农民由于在社会底层,在政府没有人直接代表他们的利益,媒体也很少直接表达他们的要求,主张他们的权利,其结果是,农民作为一个阶层整体失声。农民一而再地承担本应由全社会全体公民承担的责任——他们先后承担工业原始积累和城市化的费用,通过牺牲农民利益换取城市的进步。
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就建立在对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承包上。他们本来就属于集体的一份子,他们承包属于自己的土地。他们作为农业工人,每人一年平均创造520美元的增加值,而美国的农业工人每人一年平均创造55000美元的增加值,效率是中国农业工人的100倍。
中国大陆的农民很苦,这不单纯是中国大陆农民的悲哀,而是全体13.7亿大陆人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