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次上调只隔八个月■此次调整分为四个档次■全省平均提高18.6%■广州属一类调至1300元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粤仁宣报道:记者19日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3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本次调整平均增幅达18.6%,其中广州将提高到1300元/月。
按照通知,调整后的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3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110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9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 、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3元/小时;第四类标准85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 、河源 、梅州 等12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3元/小时。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另行制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
据介绍,本次调整全省平均提高18.6%,其中第一类提高18.2%,增加200元;第二类提高19.6%,增加180元;第三类、第四类分别提高17.3%、19.7%,增加140元。调整后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第一类地区1300元/月的最低工资,目前为全国最高标准。
本次调整还将原来的5类标准减少为4类,取消了个别市辖县和县级市标准,采用全市统一标准,这符合区域发展变化的实际,也有利于缩小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提高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吸引力,进一步促进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
省人保厅长:广东最低工资调整幅度超CPI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粤仁宣报道:继去年5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广东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自1994年广东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第10次调整,也是调整间隔最短的一次。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
他强调,本次调整,主要是考虑了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010年广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当前经济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GDP预计增长12.8%,人均GDP预计增长11.4%。低收入劳动者也应与其协调发展。二是物价水平。2010年以来,广东物价结构性上涨明显,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三是稳定就业。湖南、湖北、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一类标准已经达到850-900元,超过粤东西北地区,一些省份与广东接壤的市县标准也相当于或者略高于广东相邻地区的水平,如广西梧州市最低工资820元,高于相邻的肇庆、云浮710元标准。今年初,全国已有4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四是缩小收入差距。1994-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1%,而1994年以来广东最低工资标准的年均增幅仅为8.4%。国家近六年七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超过最低工资增长水平。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粤仁宣报道:记者19日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3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本次调整平均增幅达18.6%,其中广州将提高到1300元/月。
按照通知,调整后的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3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110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9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 、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3元/小时;第四类标准85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 、河源 、梅州 等12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3元/小时。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另行制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
据介绍,本次调整全省平均提高18.6%,其中第一类提高18.2%,增加200元;第二类提高19.6%,增加180元;第三类、第四类分别提高17.3%、19.7%,增加140元。调整后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第一类地区1300元/月的最低工资,目前为全国最高标准。
本次调整还将原来的5类标准减少为4类,取消了个别市辖县和县级市标准,采用全市统一标准,这符合区域发展变化的实际,也有利于缩小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提高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吸引力,进一步促进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
省人保厅长:广东最低工资调整幅度超CPI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粤仁宣报道:继去年5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广东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自1994年广东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第10次调整,也是调整间隔最短的一次。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
他强调,本次调整,主要是考虑了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010年广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当前经济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GDP预计增长12.8%,人均GDP预计增长11.4%。低收入劳动者也应与其协调发展。二是物价水平。2010年以来,广东物价结构性上涨明显,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三是稳定就业。湖南、湖北、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一类标准已经达到850-900元,超过粤东西北地区,一些省份与广东接壤的市县标准也相当于或者略高于广东相邻地区的水平,如广西梧州市最低工资820元,高于相邻的肇庆、云浮710元标准。今年初,全国已有4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四是缩小收入差距。1994-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1%,而1994年以来广东最低工资标准的年均增幅仅为8.4%。国家近六年七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超过最低工资增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