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应该公示什么
湖北黄石李国芳
干部任前公示,现在比较时兴,但总的开来,流于形式。公示的都是残缺不全的个人简历,而群众比较关心的东西,则根本看不到。那么,“公示”应该公示什么呢?
说实话,就这样的公示,如果当作简历去企业应聘,肯定没戏。因为在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这样的简历是糊弄不过去的。人家看中的是知识、能力和业绩表述,要有一个一、二、三。
这就有答案了,现成的成功做法为什么弃之不用,拿来借鉴、效仿呢?窃以为,干部任前公示,应该在公示的内容主旨、范围领域予以强行规定,不要只公示这些残缺不全的个人简历。这也是加强群众监督、彰显民主参与的有效途径。
从公示的内容看,首先是政绩。因为政绩是提拔重用的核心依据,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要有一个具有说服力的一、二、三。其次是能力,至少在现职具备的能力和拟任职务的能力,也要有一个具有说服力的一、二、三。再次是知识,特别是拟任职务的专业知识。
从公示的范围看,不仅要在拟任职务的地区或单位公示,让当地群众看到希望和奔头,也有利于群众比较和监督,防止带病提拔重用。更应在现职地区或单位公示,既让当地群众更好监督,民主参与;也让大家学有榜样,激发工作热情,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