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我们只是想打拐。。。。
最初,我们只是想打拐,2009年便有了这个"宝贝回家"活动。
说起于建嵘“随手拍”倡议,我可能还是始作俑者(参见《请用手中的相机“扫荡”我们的城市》)。但那时没微博,不能形成“微博打拐”这样热烈的“公民行动”(反对者称之为“群众运动”)。
关注了一段时间打拐,我就知道街头乞儿虽有被拐者,但比例很小。被拐的儿童大多被买主当“宝贝”去养了,不论买家是贫是富。
为什么有那么多家庭要买别人的孩子当宝贝养呢?虽然没看到过有份量的调查统计,但大体上知道有这么一些原因,比如执行了二三十年严酷的计划生育政策,有人想要儿子传宗接代;还有不少家庭出于养老的需要,还有一些不能生育的人对被拐儿童遭遇,对儿童买卖市场了解得越多,对打拐的前景就越悲观。
想想吧,连官府开办的所谓福利院不都在贩卖孩子吗?而且价格竟高达几万人民币(对内),几万美元(对国外领养者)——比民间人贩子出价都高,何况官府的福利院的儿童来源是不需要花钱的!
我就想不明白,别人帮这个政府解决了那么多孤苦儿童抚养教育的难题,你凭什么可以如此凶狠而且公然地勒索那些具有爱心的人?这就是林肯的“废奴宣言”(1862)发表了140余年之后还能看到的奇观,你说说,天理何在?
虽然我们生活在一个全然不知天理何在的时代,但被拐儿童的家庭还是要打拐,而无数将心比心的中国人,也愿意用举手之劳的方式“随手拍”帮助那些孩子被拐心碎的父母。 [详细]就可以确凿地推导出“全面禁止童乞”早就是明确的法律了。
天朝真的很神奇,民间争论的命运也很神奇。
一方面,但凡有难解之题,要到天朝的法规里找答案,往往发现天朝的成文法早就有了,但它只是个TXT文件,而不是EXE文件。
另一方面,民间遇事便争的热情虽然随着网络平台的发达便利日益高涨,却又因官府通常作默然或断然***状,几乎无一例外地不了了之了。
其实,我们只是想救救那些苦命的孩子。无论是被拐的,还是在寒风中乞讨的。
除了在理论上我目前仍然坚持的已表述过的看法外。我想还应该强调的是,这个官府福利院都可以堂皇贩卖儿童的神奇国度,死难学生数字都是国家机密的国度,中国儿童不可能有什么福利!
20110216
相关思索
一、公权不受限制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立法都是公权的一次扩张。
二、文革没有群众运动,只有“领袖运动”——领袖“运动群众”。支持“随手拍”的人说这是“公民运动”,反对者说这是文革式的“群众运动”。不论你是否支持随手拍,把民间自发的随手拍与文革的“群众运动”相提并论显然是不对的。
三、 恶猜公权,善待公民——萧瀚。刘彦将之改造为“恶猜公权,善待对手”,以期说服那些恶意猜于建嵘的网友。我赞同萧、刘。
四、 儿童行乞,政府有罪!
五、 赞同“禁乞”的也有两个不同的出发点:一种是形而下的思考——可以根除童乞产业链;二是从形而上的任何儿童的身心健康都必须受到一致的保护,而行乞的生存方式对他们的身心健康绝对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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