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烈烈的“微博打拐”行动已经展开十几天了,关注此事的公众舆论也逐渐由最开始的一致叫好转向带有思辨意味的深入思考争议甚至中,人们的视线也从之前的关注个体行动,转向关注制度建设、法制建设、执法完善、儿童隐私保护、避免误伤等较复杂问题,所有人都希望“微博打拐”这个好事不被“办坏”,最终能够有个好的结果。
“微博打拐”行动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除了有微博这一新媒体平台的助力之外,更关键的是它触动了千万普通中国人的集体感情。通过微博,那些被拐卖孩子的照片被广为传播,当人们看到一张张被犯罪团伙暴力致残然后扔到街头强迫行乞的孩子的脸,谁无恻隐之心,谁能不被打动?谁能不起而声援?为什么这些中国孩子不能拥有他们本该幸福的童年?
“微博打拐”行动反映出的是那些被拐卖儿童的凄惨命运,但人们的关注不应仅止于被拐卖儿童。事实上,不单是被拐卖儿童,即便对所有的儿童来说,中国的大人们也未必已尽到应有的义务。比如,我们甚至连让孩子家长轻松买到放心奶粉的市场环境都不能提供。最近的一则新闻说,由于“毒奶粉”的不断嚣张和猖獗,内地游客掀起的香港抢购奶粉潮已经蔓延至澳门,导致当地部分进口品牌奶粉几近断市,澳门的部分议员甚至提议对内地游客开征“奶粉税”
......如果稍微细心点观察,就会发现媒体上这类消息可称比比皆是,毒奶粉、差疫苗、超载的校车、被停了暖气的教室,我们的孩子,生活的太委屈了。
儿童不但是个体家庭中的宝贝,更是全社会最宝贵的财富,因此,竭力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家庭、社会或学习环境在世界各国都已是共识。为更好地保护儿童,联合国在1989年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其中提出保护儿童的四项基本原则:一,不歧视儿童;二、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三、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四、任何事情涉及儿童,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这四项基本原则在很多发达国家都落实的很好,儿童的最大利益永远优先于成年人的利益。在互联网上曾经有一幅照片广为流传,美国的一辆校车与军用悍马吉普相撞,结果悍马被校车撞成豆腐渣。为了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为校车制定的法律法规,总共有500项之多,儿童坐校车的安全系数是坐私家车和公交车上学的40倍,美国校车一天要运送超过2500万名学生,但每年只有大概5名学生在校车事故中死亡。而在中国,单去年底发生在湖南衡南的一起校车坠河事故中,就有14名学生死亡。
必须正视中国与发达国家在保护儿童方面存在的差距,造成这些差距的因素有经济发展程度方面的、有文化传统方面的,这些因素在短期内无法克服,但我们同时也应注意到,更多的差距是由于对儿童权益的漠视态度造成的,我们可能还无法使每个孩子都能够有学上,却绝不应该任由他们流落街头行乞;我们的校车可能比不上悍马坚固,但总该保证它们不被超载吧。
儿童是国家未来的主人翁,从这个角度讲,保护本国儿童已经事关国家的核心利益,如何让中国孩子生活的更幸福?单单在口头上大力宣扬远远不够。中国需要更完善的保护儿童立法,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应讨论设立专门的儿童保护部门,当然,如果可能的话,把儿童保护与地方官员的政绩相挂钩,其效果或将更明显、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