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家族的一叔叔的儿子今年21岁,去年(2010年)恋了个女孩,女孩子已怀孕且已于去年6月份(估是农历)堕胎一次,女孩家人要我族叔让他们俩于今年正月订婚!实际上,他儿子虽初中缀学多年且恋女多番,却至今仍无正当职业及收入。订婚后,族叔对儿子下了“最后通牒”,5天必须出去工作,否则要将他们夫妻俩赶出家门!当然这是后话。
如今社会没有像古代社会那样,男女孩须15岁时候就须结婚,又由于从法律上规定了结婚年龄最低为20周岁,导致了现代人的畸形观念,将男女孩在20周岁以下的恋爱视为早恋,本非是社会问题的事如今社会却成为了“社会问题”。对此问题或说是现象,城市的父母或正城市华郊区父母一直关注及警惕的重事,而最后谁也没有释怀。
对此,我认为前文中的例事非常干脆,女孩家人要男孩直接订婚结婚,男孩家人让他们从此自立门户,没有这样他们会永远在认为自己在“玩家家”!
所以,我建议自己女孩的父母在确定自己女孩在早恋时,要通知男孩家人让男孩即日与其女儿订婚结婚并娶回男家,
陈信凤:父母应对女儿早恋的方法,让男孩家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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