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板桥那里,就是骂一声“袁子才这个斯文走狗”,或者通过古代的X光一下就看透了书法家赵孟頫的奴颜媚骨;在音乐家贝多芬那里,就是藐视歌德向权贵们弯腰行礼;在果戈里那里,就是去文学爱好者家里混吃混喝,但拒绝互相吹捧;在纳博科夫那里,就是附庸风雅的中产阶级们的假正经和假重要。至于斯特劳斯的圆舞曲为什么庸俗,那可是尼采才能诠释的专利。
最近读昆德拉《小说的艺术》一书,才知道“精英主义”这个词是1967年出现于法国,而“精英主义者”这个词,要到1968年才出现。这两个词在当时当地出现,都有着否定和蔑视的含义。那么,中国诗歌界在20世纪90年代流行的“知识分子写作”、“精英写作”一类的概念,分明有着法国学潮、中国“文革”的背景和渊源,它们作为正面意义和一种文学倡导,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文学内部的时尚和庸俗。
庸俗发生在爆发户和中产阶级群体,就一定是名牌汽车、服装和高尔夫崇拜。典型的例子发生在CCTV的广告节目里——一个英国绅士穿着爱丁堡男装,见人就哈罗,哈罗的招呼,也不管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更不管对方是自己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人,说完哈罗就继续赶路,分明是一个四处显摆、有钱白痴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