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返保”良政恐遭“新国八条”弊政扼杀


据广州两会传出来的消息,广州将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广州以前是将土地出让金净收入的10%用于保障房建设,将来会适当提高比例;更为重要的是,据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李俊夫介绍,“在今后的土地拍卖中,将高于土地底价的议价金额部分返还给保障房,即是说如果土地价格上涨,将通过向房产商增加议价部分筹集资金,这些资金一方面可用于建保障房,另一方面也可投入到保障房配套设施的完善中”。

 

笔者不禁为李局长此言拍手叫好。这种用土地出让金“溢价返保”的做法,可谓在现行体制之下最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体现出广州依然保持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创新精神。简而言之,“溢价返保”有以下几个好处:

 

1、地方政府以土地出让挂牌价格作财政收入预算,有稳定的收入预期。

 

2、地产商即使创出“地王”,也有一部分是为住房保障作贡献;高价购房者,除了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外,同时也为保障房建设出一份力。这才真正全面体现出商品房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功能:利己利他。

 

3、值得注意的是,由此社会可以通过有钱人自愿选择的消费,来帮助有需要的群体,同时也使一度被“妖魔化”了的地产商的正常商业活动和购房者的正常住房消费得以“正名”,并对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予合理和公正的评价,以此平息社会因过分指责而产生的愤愤不平,有利于社会和谐。

 

4、更为重要的是,“溢价返保”的政策,还可以使政府的公共环境建设、开发商的建设及商业活动、购房者的消费满足与整个社会的目标不仅一致,而且社会成本最小。

 

“溢价返保”良政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是商品房市场的持续繁荣。遗憾的是,一直以来,管理层并没有看到这些可以利用的条件和因素,没有对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进行“调控”,而是一味以行政干预的手法粗暴地干预市场,更有甚者,近期推出的所谓“新国八条”,以“限购”区分身份,以户籍抹杀公平,以牺牲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为代价,换取以商品房的人为定价代替市场定价,最终受害者就是那些需要住房保障的人群。“新国八条”弊政无疑充满无知和自负!

 

笔者注意到,在广州的两会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金锋表示建保障房“很差钱”,新近到任的广州市市长万庆良坦言,想不到广州其实“很差钱”,钟南山院士也罕有地为广州市领导讲话,称亚运后广州的财政缺口很大,呼吁中央和省里能帮一把。作为中国以城市排名位列经济总量第三的广州叫穷,中国还有几个地方不穷呢?今年央府定下1000万套保障房的任务,建设量比去年一年全国商品房的销售量还多,如此庞大的目标由谁出钱完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