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春节期间能得到多少加班费呢?记者昨天获悉,今年春节黄金周,除夕至年初二期间加班,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同时,若按每月11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若春节7天均加班,最低可获875.4元。
虽然,每到节假日,加班费总是被人们提起,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但加班费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每当假期过后,媒体的曝光也会照例告诉我们这一点。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今天报道,春节期间,按照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单位应该支付平常工资的三倍工资。然而在提及春节加班能否发三倍工资时,许多人很不平和无奈,因为不仅今年春节,去年国庆、“五一”上班期间,老板一分钱的加班费都没发。但很多人选择的不是投诉维权而是沉默,在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找一份工作着实很困难,这也正是许多人保持沉默的关键所在。
另一方面,在近年来大幅增加的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动者维权成本相当高,维权困境相当大。在劳动者追索加班费的案件中,一般劳动者举证都比较困难,因为考勤表等相关证据通常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上,用人单位若有意隐瞒或造假,劳动者就会束手无策。
在劳动者自身很难有效维权的情况下,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许多工会主席就是老板负责人事工作的主管,分内工作是协助老板管理好员工,又怎能站在员工这边维权?而我们的劳动部门的监管作用也只是体现在突击式的检查和罚款。这样,劳资矛盾就不可能减少,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也会增加。
社会和谐需要我们社会的每个份子都能站在对方的利益上考虑问题。希望,我们的政府部门、企业能够站在职工的利益上多多考虑问题,不要让加班费再被“和谐”了;更希望每个辛勤的劳动者,都能够得到应得的报酬。让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常驻民间!
加班费规定很给力 职工为何总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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