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


  一、民族存在的意义

  1、对不同类型共同体的简单介绍分析

  民族的存在意义,就其根本来说离不开“分”,“合”二字。倘若要把道理说透彻,不妨先从远说起。宇宙之物质,地球之生物,再到人类之社会,都离不开“分”“合”。

  从组成世界最基础的物质来说,只有“分”,而无“合”,则宇宙间茫茫一片只有基本粒子海洋,甚至可能连基本粒子都不存在。而如果只有“合”,而无“分”,则整个世界的物质聚集在一起,最后只能塌缩成一个奇点。只有“分”与“合”达成某种均衡,才有世界的存在。

  从生物存在与进化来说,倘若只有分,而无“合”,也即每个生命个体都是一个独立的物种,那么即便生命能够出现,也延续不了长久,更遑论进化发展至更高级的阶段。而如果只有合,而无分,则所有生命都同属一个物种,则自然选择机制无从进行,进化也无从发生,而这唯一的物种结局也只能是灭亡。

  最简单的如以下几种,地域共同体,血缘(或“血统”)共同体,肤色共同体,性别共同体,经济地位共同体(也即马克思所谓的“阶级”),政治地位共同体(或可名之曰“阶层”,或有更恰当之称呼),政治组织共同体(比如比如国家,政党,部落),兴趣共同体,体力共同体,智力共同体,意识形态共同体,……,从理论上说,可以举出无穷无尽的共同体。

  人类之历史,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这形形色&的共同体,分合变迁,矛盾冲突的历史。

  给共同体划分一下层次,凡是直接建立在物质基础的共同体,可称为第一层共同体,建立在此基础之上则第二层共同体,以此类推

  所谓物质基础,可以是生理上的基础,也可以是所处物质环境的基础,此是最基本的,其他一切皆从此衍伸而出。

  如此,第一层共同体可以包括,地域共同体,血缘共同体(家庭亲属关系,以及由此上推的同一祖先的人群),性别共同体,体力共同体,智力共同体,性格共同体,等等

  第二层次的共同体建立在第一层之上,则可以包括政治组织共同体(从部落到国家,还有政党,宗教之类的组织),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政治地位共同体(阶层),兴趣爱好共同体,……,或许还可以列出一些来

  第三层次的共同体也就是最高层次的共同体,有两种,一种是意识形态共同体,另一种是文化共同体

  每层共同体在前几层的基础上产生,但又具备自己的独立性。底层的物质基础共同体不必多说了,对人类社会来说最关键的共同体就是第三层次的两个共同体,也即意识形态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把握这两个共同体,也即把握人类历史和文明之命脉所在。人类之根本分合,也即意识形态之分合,与文化之分合。

  过去马克思曾经单独抽出一个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以此作为对人类历史发展影响最大,最为关键的共同体,此是其思维肤浅不透彻所致。经济地位共同体—— 阶级,诚然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然而也仅仅是众多共同体的一种,过于夸大其作用,甚至以为其他共同体的矛盾都从属于阶级斗争,则与事实严重不符。理论上谬误,实践中也导致有害结果

  即以马克思,恩格斯自己而论,并非出身工人阶级,以后列宁等人更非出身工人阶级,其自身之实践即与理论严重矛盾。在政治运动中,比起阶级共同体远为重要的是意识形态共同体,这才是关键的决定性的因素。若以阶级为枢纽,则实践必受挫跌,这也为到现在为止的共运历史所证明。此处亦不展开论述,不过略提端绪。

  

  正因为意识形态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为人类所有种类共同体之枢纽所在,所以人类社会之分合关键根本也体现于此两共同体之分合。至于第二层之诸多共同体之分合,并非本质关键所在,所以全合不分也可,全分不合也可。若全合不分者,如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政治地位共同体(阶层),共产主义主义目标之一就让所有人经济地位相同,政治地位相同,可见全合不分在此,非但无害,反而是人类理想之境界。若全分不合也可者,比如每个人之兴趣爱好,纵然都不相同,显然也无甚妨害也。至于国家政党宗教者,共产主义之目标也是致力于其彻底消亡,当国家消亡,政党消亡,宗教消亡之时,亦可说以此类共同体划分之人类群体全分不合矣,也即一个人就是一个单独的国家,或者一个人就是一个单独宗教了。可见此种共同体全分不合,也是人类之理想目标。[1]

  正因为第二层共同体非划分人类社会的枢纽本质,所以出现全合不分,与全分不合的情况都在接受范围内,甚至本身就是人类理想目标,所谓大同社会是也。但对意识形态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则不然。这两个共同体决定人类社会本质性的走向,乃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关键所在,所以无论是全分不合还是全合不分都会让人类社会停滞不前,甚至毁灭性的影响。

  

  以意识形态而论,如果全合不分,那意味着整个人类只有一种意识形态,乃至一种观点,所有人的头脑就如同翻版复印出来的一样。而没有观点的分歧争议,则人类的思想显然无从进步,只能停留在一个层次,一个水平上,这样的社会不过是一潭死水,文明进步自然不必说了,恐怕离灭亡也不远了。

  如果意识形态全分不合呢?那同样不行!那意味着任何两个人都无法在观点上达成一致,无法形成任何共识。在这种情况任何有效的实践活动都无法进行,所有人都只能成天在分歧争吵中度日,这样人类也只有灭亡一途了。

  只有意识形态的“分”“合”,达到某种程度的均衡的情况,人类文明才能长远的存在发展。而这种均衡的位置越是合理,则人类社会进步越是迅速稳健。

  2、对“文化”的分析与定义

  意识形态共同体如此,文化共同体(也即民族的核心,民族的凝结核)又如何呢?结论是一样的,只有文化共同体的“分”“合”,达到某种理想的均衡状态,人类文明才能更健康更持久更迅速的发展,否则就可能限于停滞乃至衰亡。

  但得出结论是容易的,但要把这个结论阐述分析清楚,可能要困难复杂得多。

  这种困难来源于文化本身带有的特殊性,文化本身所笼罩的神秘色彩。文化对人类社会发展所起到的影响,从表面上看远没有意识形态那么鲜明和直接,但其重要性,却又是不容否认的。

  要进一步论述,首先要弄明白文化究竟是什么?从最直接的角度上说语言、文字就是文化的体现,但文化又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诸如神话传说,文学创作,音乐绘画,建筑服装,等等都是文化之体现。文化是审美倾向的^^,是达到同一目的(比如交流、居住、穿着)不同可能路径的^^。文化不是思想观点本身,不是科学技术,不是信仰本身,但却是这些东西生长的土壤,也是承载这些东西的形式与外壳

  在汉语中,所谓“文化”,“文”本身是一个美学的概念,从具体指事物花纹之概念起源,进而上升到指代自然界中一切具有美学特征的事物,再特指人类社会中与美有关的事物之^^。

  南朝刘勰所著《文心雕龙》一书,开头一大段洋洋洒洒就是阐述“文”的概念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至于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锽: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采,有心之器,其无文欤?”

  可见,在中国古人心目中,“文”已经是被上升抽象到哲学高度的一个美学概念,日月山川、天象地形、龙凤虎豹、云霞草木、林籁泉响无不体现着“文”的存在,而并非仅仅是文字语言之“文”,这点是毫无疑问的。某种程度上它和中国古代把物质的客观存在抽象为“气”的概念,把事物对立矛盾抽象为“阴阳”的概念一样,是哲学上的高度抽象。

  “文”在自然界的体现是日月叠璧、山川焕绮、龙凤藻绘、虎豹炳蔚、云霞雕色、草木贲华、林籁结响、泉石激韵,在人类社会中的体现是什么呢?首先是语言文字,人类之语言文字本就带有强烈的美学色彩:语言发于胸臆,出于自然,乃庄子所谓之天籁,金声玉振,可与林籁结响、泉石激韵媲悦;文字源于图画,炳于灵明,为人类英魄之外化,雕镂刻写,可与龙凤藻绘、虎豹斑纹争美。

  然而人类社会中的“文”又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而是推广蔓延至一切可带有强烈美学色彩的现象事物之上,也即被我们统称为“文化”或“人文”的现象事物之上。诸如神话传说,艺术创作(文学、音乐、绘画、雕塑、舞蹈……)、建筑服装、礼仪规范、习俗风尚、生活方式、……等等一切可带有美学色彩的事物现象都在其范围之内。

  就如中国古代对“民族”概念的认识远比同期的西方乃至近现代西方的主流“民族”概念要深刻透彻的多,同样,中国对“文化”概念的认识,也远比西方对应概念要深刻的多。“文化”概念的核心是人类社会中美学现象的^^,而中国的“文化”一词,其核心的“文”本身即是一个高度抽象的美学概念,反观西方,其用来表示“文化”的一词是culture,其本义是农业上的栽培耕种,是个农业词汇,其粗鄙可见一斑(即此一点也可见传统所谓中国是农业民族说法的错误,其实西方人小农心理根深蒂固之程度远超于中国)。

  化也可以说成是人类社会中一定数量的人群为实现某一目的可供采取的手段多样性之现象的^^,倘若为达到功利性的目的,只有唯一的手段,或者虽然有多种手段,但这诸多手段之间可以根据其实现目的之效率而明确排出优劣顺序,那么这就和文化无关了。或者用数学的语言来说,凡是用来达到某个目的所采用的手段组成的^^,按照实现目的之效率大小是一个全序集,则此类手段行为之^^即与文化无关。也即凡是与文化有关之现象,其达成目的之手段组成的^^,对于实现目的之有效程度而言,只能是半序集,而不能是全序集[2]。这个判断包含了两层意思,首先它是一个半序集,也即按照实现目的之效率,确实能在这个^^的一部分元素之间排列出先后顺序;其次它不是全序集,也即在这个^^的某些元素之间,不存在顺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