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各地的生育二胎的政策如何,其实我们总会看到,社会上越来越多的富有家庭和上流社会的家庭以及涉外家庭在不可遏止地生育二胎,甚至三胎。如果我们更实际一点,观察更细致一点,我们还会看到,现在的生育二胎已经跟十年前超生游击队为了生个男孩生二胎的原则完全不一样了,现在能生二胎的家庭或者说敢生二胎又养得起二胎的家庭基本不管第一胎是男是女,他们都会生育二胎。妈妈们的口头禅只要一个:一个孩子孩子自己现在和将来都太孤独,而且也不利于孩子人格和性情的培养。当然妈妈们老了,只有一个孩子显然也太少。
而在一些偏远贫穷地方的农村或者山区,你也会看到,随着年轻劳力涌向城市打工的大潮,依靠原始耕作方式的土地上劳动力短缺,生活生产模式落后,土地资源和普通农作物产出效益不高,促使父辈们英勇献身地去督促生二胎,特别是男胎。虽然他们可能连一胎都还养不起养不好。
另外,现代社会无论从老年到青年,我们的离婚率正在逐步升高,离婚之后再婚的夫妇们没有属于自己新家庭的亲生子女,既导致了新家庭关系的不稳定,也为未来步入老年之后的赡养和照顾问题留下祸根和社会麻烦。而再回过头去一看我们多年前的计划生育国策的主要诉求: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那么这对再婚的新夫妇,是否也应该享有他们只生一个的生育权呢?不管他们各自之前的家庭里有几个孩子,只要他们愿意,只要他们养得起,法律就应该赋予他们同等的权利。既然这样的再婚家庭普遍存在,社会就应该充分考虑到他们年老之后的家庭赡养和家庭伦理。
而另一方面,我们也会看到,居高不下的物价、教育、医疗投入和快节奏的社会生活,以及越来越便利的社会养老模式,越来越开放的社会文化观念,也让很多年轻家庭选择了不生。即使那些只生一个的家庭,可以生二胎他们也未必会愿意再生一个。要养育一个高质量的孩子所需要消耗的精力是可怕的。
所以,市场和社会会自动配置一些资源,而居民自治也会左右人民的生育观念。当一个城市、一个区域、一个民族真正能够高质量地自治以后,他们所体现的意志和意思表达其实是暗合经济市场规律的。
生与不生,放开与不放开其实是应该开听证会的,由居民自治。国家可以在社会顶层设计上把允许生二胎的内容写进去。但结果肯定不会对社会构成多大的威胁。与其让他偷偷的生,缺乏卫生保健和胎儿筛查,给社会造成沉重负担,也影响了祖国下一代的质量,还不如公开允许他生,但是高额的抚养费用自然会让选择者止步。加上社会福利和社会文化、社会养老的不断改革。加上优生优育的大力倡导,真正要生的也许并没有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