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我国消费社会的构建
我国过去三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这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资拉动,这对海外市场形成了巨大的依赖,从而使我国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主动性,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也显示了这种出口和投资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另一方面,在这些成就背后,也产生了很多经济社会问题,如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就是其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我国基尼系数早在10年前就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往后还逐年攀升,世界银行测算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7,这说明了我国贫富差距明显突破了合理界限,很多老百姓并没有享受到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成果,这里面不可避免地就潜伏着各种巨大的社会危机。在此背景下,我国社会各界纷纷把目光转向内需,希望启动内需,以内需为主导来代替出口为主导。充分扩大内需,一方面可以增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自主性、独立性,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持续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内需扩大就需要普遍性地增加老百姓的收入,这会让广大的国人都来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从而会增加国人的福利,体现政府的人文关怀精神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内需的充分扩大,就是要进行“社会转型”,即塑造我国的消费型社会。然而,我国消费社会如何形成呢?如果依靠民间微观力量的自发推进,那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甚至永远也不会有我们所期望的结果,因为市场力量不会自发地解决贫富差距过大问题,而只会扩大之!因此,我国消费社会形成的自发演进模式是不可取的,那么,以建构为主,自发演进为辅的模式,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可行的塑造模式,即我国消费社会的形成目前主要应该依靠政府推动,民间力量配合,来较快的、低成本的实现。
那么,政府推动的着力点在哪里呢?这需要从消费社会所呈现出的客观基本特征来找到答案。第一,消费社会里,不但人们的收入会普遍提高,而且收入差距也远没有现在这么严重。为此,针对现在我国严重的收入差距问题,就需要政府进行相应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也就是进行收入分配方面的制度创新,以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来重构我国各阶层利益分配格局,这将是政府一项艰难而又必须去做的事情。第二,消费社会里,从微观角度来看,由于消费者收入的持续较大幅度提高,这会促使他们的消费意识和行为的不断变革,即消费者的意识和行为创新,这主要体现在他们不仅追求商品的多样化,而且还不停地对商品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消费者一个个的都变得十分“挑剔”,个性十足;从宏观角度来看,整个社会的消费行为变得十分频繁,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快速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微观层面上十分挑剔的消费者,对企业形成了巨大的创新压力,在这种市场的倒逼机制下,企业一方面只有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来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产品种类多样性的需求;另一方面要进行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创新,用更好的制度来激励和约束员工,以促使他们能更好地为充满个性的消费者服务。宏观层面上整个社会的消费行为、消费规模和消费结构的变化,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组织变革,从传统型的等级制十分突出的组织类型向扁平型、学习型组织转变,提高企业的学习能力和知识的获取速度,强化企业应对充满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环境方面的权变管理能力。而经济社会中企业的有效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管理制度创新、组织变革等),离不开政府的积极支持,政府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宏观层面上的制度创新,如,进行环境保护法方面的创新,以规范和激励消费者和企业的行为;进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以保护和激励企业的技术创新;以财政投入和补贴来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以有效的产业政策来促进企业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构建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以为企业搭建有效的创新平台;变革教育体制,以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创造性人才;加大社会创新意识宣传和创新成功的典型个体奖励,为整个经济社会塑造浓厚的创新意识,从而迫使企业提高创新意识,积极主动实施创新行为,等等。
综上所述,消费社会的形成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客观上要求各行为主体在多方面积极进行创新,即消费者意识和行为的持续自我变革,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制度创新和组织变革,以及政府在收入分配、环境保护、知识产权、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各方面的制度创新。在现阶段,这三类行为主体的创新中,政府的创新是主动性的、主导性的和关键性的,因为只有政府首先进行了有效的收入分配体制变革,人们的收入才能普遍提高,消费者才有条件进行消费意识和行为的变革;只有政府首先在法律、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有效创新,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有利于创新的制度框架,才能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等等。可见,现在在我国消费社会形成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其着力点就在于“创新”,这创新一方面是直接创新,即构建有效的宏观制度框架,另一方面是间接创新,即通过宏观制度的创新来引发消费者和企业的自发创新。不过,民间的自发创新,反过来会对政府的创新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这需要构建政府与民间创新互动的长效机制。可见,从长远来看,只有这三类行为主体都积极进行相关创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才能获取强大的内生动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性、自主性、可持续性和正义性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